放不下前任和別人談戀愛發現喜歡不上別人 想分手 該分手還是?
你得確定自己是因為前任不喜歡現任,還是因為根本不喜歡現任,如果自己根本不喜歡現任,就各走各的,別耽誤別人。如果你放不下前任,給你三條忠告:1.當你放不下的時候,想想對方是怎麼放下你的。2.自我感動的矯情一文不值。3.不要給自己加太多戲,生活不是狗血劇。
那得看他多大了… 一把年紀還3000 那打擾了 除非 家裡有礦
請問提問的人是賀繁星嗎?
分手吧 不然會很痛苦
我建議各位無論男女都要對下一任和自己負責,我個人不會沒清理好自己的心就急匆匆的開展下一段戀情,新歡和時間不一定會帶走所有,該懷念的還是懷念。有儀式感的開始,正兒八經的結束,請不要因為自己的私慾傷害真心愛你的人!所以放過他吧!
問問自己是否喜歡,如果不喜歡的話趁早分手吧。即放過自己也不耽擱別人。前任真的不是吃素的,要不然也不會變成前任,該忘掉的必須忘掉。
如果心理存在另外一個人,真的喜歡不上對方,那麼就放手吧。
這對你和對對方都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情。
另外,你也要考慮清楚,你對對方和前任的感情,如果真的跟對方分開了,他又變成了你的前任,你會不會依舊有留戀的感覺呢?
立刻馬上分。
放不下就不該開始新的戀愛,這樣很不負責任。
如果放不下前任,就不要和新的人在一起,對方是抱著對未來的憧憬和你在一起的,而你卻把他當成忘記的前任的工具,能忘掉那自然可喜可賀,忘不掉就趁早結束,不要去傷害別人
首先你得問自己一個問題,喜歡不上別人是因為心裡有前任,還是說抽離開來,這個人就不是你喜歡的類型?
如果僅僅是走不出失戀的陰影,我建議你別分手,畢竟人都是感情動物,時間久了你或許會慢慢愛上他。但是我建議你和你的現任先溝通這個問題,告訴他你心裡還放不下前任的事實,把選擇權交給他,如果他選擇留在你身邊等你,希望你能好好對他。
如果拋開前任的因素,這個人就不是你喜歡的類型,我建議你馬上分手,不僅僅是消耗別人,也是消耗你自己。不如把這個時間用來沉靜自己,等候下一個會讓自己心動的人。將來你們都會感謝你現在的這個選擇。
該放下前任。
對於你的實際情況不太了解,只是個人感覺每個人在愛情中都應被溫柔以待,不僅是對方,也包括自己。如果覺得在一起很長時間了還是覺得不舒服,放過自己,也能成全他人。愛情中只是單方面的喜愛、堅持,如果得不到回應,時間長了也會疲憊的。時間越長,自己也會產生愧疚感,一定要問問自己,這是不是愛,能不能再次接受受這段戀情的失去,如果可以,就分開吧。
只能說明
你還沒醒上一段感情中走出來。
那就分手,坦誠一點,最起碼你給了ta真相,或許,ta也發現了
。
趁早分手,別耽誤人家
你會越來越想逃離,而ta只會越陷越深,拖的越久越不好,越傷人
反過來問題主一句話,放不下前任你幹嘛要開始新的戀情?
分手,等自己理清思緒再和別人開始。對自己負責,對他人負責!
哇 知乎總是給我推薦這種鍀讓我多懷疑愛情啊
難道不應該喜歡才在一起嗎???
或者誰也不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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