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室友中途不住了,我把房子租了下來,現在她來找我要押金,我該退嗎?
07-14
我們是18年合租的,因為是同事關係,所以決定一起合租比較方便省錢。合同是我和房東簽的,每個月她打錢給我,我再給房東。在今年五月份的時候,她說不想租了,要辭職去其他城市,所以房子想要退掉。開始她有找一些人來看房子,但是我不是很滿意人選,最後決定自己一個人租下來。她就說要我把押金給她,我應該給她嘛?
現在她一直在催我 好像我做了什麼對不起她的大事一樣。
如果你的合租室友是提前退租,而且沒有找到合適的承租人,那麼是屬於違約退房,押金是可以不退的。其次,如果押金和房租都是交給房東的話,他應該去找房東商議這件事。
不是的,這要分情況,正常來說,提前退租押金不退,轉租的話,需要看你們的租賃合同,轉租需要經過房東同意,有些合同直接規定了不能轉租,那麼這押金是退不了的。
如果可以退的話,原來的押金是各自付還是她付的,各自付,那她的部分是需要你來支付
第一個問題,押金是誰給房東的?是你全款,還是你和你舍友一人一半?
如果是你全款給的房東,那你收她押金了嗎?
如果是一人一半給房東的,那他在應該向房東去要,然後你再補給房東她的那一半。如果你收了她的押金,你是要退給她的。
畢竟人家不租房了,押金要退,是合理情況。
應該給
沒問題啊,不然怎麼,他退租了你也退租你們一起問房東要,他退租你不退租那你給他沒毛病。
不想撕破臉肯定要退的,合情合理,可能是題主沒問清楚?不然我覺著這事兒不用問啊.....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