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什麼行為才屬於虐待動物?

今天偶然看到一則新聞,說有名男子自製電椅處死了一隻蟑螂,評論如圖:

而我在想的是如果將這隻蟑螂換成貓或狗呢?評論又該是怎樣一種情況,保護動物到底該如何界定?我國動物保護條律如下:

動物保護該不該以人類的喜惡為界限?殘忍剝奪貓,狗,兔子等動物的生命會被口誅筆伐,冠以冷血殘忍等標籤,而如果虐殺老鼠蟑螂蜘蛛等生物的話,人們的看法確是喜聞樂見,甚至加以娛樂化。

那動物保護不就成為一紙空文了么,戴著有色眼鏡來看待一種生物,肆意剝奪動物生命,以虐殺動物來產生快感,這是不是對生命的漠視,而這種想法還在中國大地上頗有市場。

佛家有言,眾生平等,可惜啊,生命終究是不平等的,我們既然走在了進化的前列,便理所應當的將其他生物視如塵土,喜歡的動物拿來做寵物,不喜的動物便隨手抹殺。這使我想起了三體星探測器引爆太陽系艦隊時的一句描述:毀滅你,與你何干!

進化的序列是這樣,而在現實生活中,操縱著巨大資源和能量的人,看待我們的時候是否也會視若蟻蟲,喜歡便養起來做寵物,不喜歡便肆意抹殺,生命在地球上並不值錢,而在我看來,人與人之間的差距更甚進化序列上的差距。

生命從誕生起便充滿了暴力,瘋狂和血腥,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無論是動物還是植物,而人類誕生文明後漸漸收斂了這一天性,但是這種天性是深深刻在骨子裡的,這也誕生了一個名詞叫做虛偽。前幾天看了《動物世界》,也算頗有感觸,人類終究是把自己當成了上帝,當我們在凝視深淵的時候,也會被深淵所凝視!

PS:麻煩杠精別說我打沒打過蚊子,吃沒吃過雞鴨魚肉,或許我本質上是個冷血淡漠的人吧,這無辜的小強被電死,我的內心毫無波瀾(或許也是產生了生命層次上的優越性,手動狗頭 ),只是借著這個事情和大家探討一下對於生命的看法,麻煩噴子杠精繞路走,謝謝。


1.不以獵食為目的

2.不採取直接殺死,而以間接方式在延緩動物死亡的同時增大其肉體,精神痛苦的

3.在保持動物存活的情況下對其身體某部分進行損壞

目前只想到這麼多,滿足以上任意兩部分當屬虐待


關於「虐」,孔子曰:不教而殺謂之虐。晏子說:罪不知謂之虐。但都是對人而言。

關於動物,孟子講:君子之於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也。孔子曰:食不厭精,膾不厭細。食殪而餲,魚餒而肉敗,不食。色惡不食,臭惡不食。失飪不食,不時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醬,不食。肉雖多,不使勝食氣。唯酒無量,不及亂。

其實,就在於一個字——禮。依禮則不為虐。


以取樂為目的,無客觀實在需求,主觀上的絕對惡意的殘害行為我覺得應該就算了。


大家公認的虐待就是虐待,大家認為不是就不是,跟行為本身關係不很大,有關係的一點主要是人大腦迴路一樣,比較容易形成共識


我認為:任何沒有必要的殺戮,圈禁,強姦,母子分離都是虐待!把自己放在這個情景中,設身處地的體會一下,答案就很明白了。


刻意對動物進行傷害,無論是身體上的還是心靈上的。

舉個例子吧,你家裡有一隻貓有一天你不小心踩了它的尾巴不算因為以後會注意,但是你故意去踩,就是虐待動物。

刻意將動物鎖在門外,不給飯吃,整日謾罵一定程度上也算是虐待。


我來打個比方:

我在野外遇到一隻獅子

獅子笑了笑喊上老婆把我吃了

這是大自然,我認了

要是獅子喊上幾個好朋友

把我的腿扯下來當足球踢

把我的手拔下來當鏟子挖

把我的眼珠子小心翼翼的扣下來在太陽光下打彈子

把我的舌頭擰下來吸引螞蟻

就是不讓我死

這就是虐待動物。

同理,我吃牛肉吃豬肉吃羊肉

但是我不會把豬牛羊虐待致死

不接受反駁

除非你出生後奶都沒喝過一直吃青菜長大


首先,我不是什麼專業人員回答問題,就隨便講講。

第一,蟑螂、老鼠還有什麼什麼玩意兒之類的,是屬於對人類有害的,這樣說人類好像有點自私吧,但有害的動物如果泛濫確實是對人類環境會造成威脅,甚至對自然環境也是有害的。

第二,對於電死蟑螂我的內心也毫無波瀾,甚至覺得這人有點無聊,明明可以一腳解決的事情,費要那麼啰嗦。如果是從中取樂的話,那實在是太無聊了。

第三,人類本來就自私,喜歡的東西都想捧在手心,討厭的東西都恨之入骨。

最後,沒有最後,我一個要考試的學生得去看書了。


推薦閱讀:

總是擔心自己會被人陷害 然後剝奪生命怎麼辦?
生命到底有多脆弱,人到底該怎麼活著?
一個身心健康的人如何珍惜自己的生命?
如果一切都是註定的,那生命又有什麼意義?
為什麼會有生老病死?

TAG: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