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舊喜歡前男友,應不應該告白?
為什麼要邀請我回答,還差十天就分手兩個月了,他們應該在一起兩個多月了。
三天以前我以為是家庭和性格原因分手,我一直在挽回,還在幻想。
三天以前我知道原來是他在我考研期間出軌了,人家秀恩愛過的很甜蜜。可是在我知道之前,前男友還在給我點贊,偶爾說話,經常看我空間。
我放不下他,也不會再接受這樣一個出軌的他,我只想看他過得不好。
所以,如果你真的放不下,就去說吧。能繼續就繼續,被拒絕再放棄。不然你沒試過你不甘心,我想你希望得到的也是鼓勵你的回答。被傷到底了就放下了。
對於對前任的態度,男生和女生有很大的區別,男生可能會回分了就分了,即便他們之間的點點滴滴依舊清楚的記得,但是既然選擇分手,那就分的徹徹底底,藕斷絲連其實是在折磨自己,把自己永遠置於過去之中,但人終究是要往前看的啊。對於女生來說,就會是那種藕斷絲連的狀態,想著兩人之間各種甜蜜的時刻。主要還是思維的差異性導致男女有別。但對於依舊喜歡前男友,我個人是認為不應當再表白的。分手肯定是有很多理由的,或許是有不可調和的矛盾。為了喜歡,而去忽略矛盾,忽略之前分手的原因,我覺得不可取。所以,向前看,不能在一棵樹上弔死。多去幾棵樹嘗試一下。
當然要去的,愛情是我們生活中很美好的情感,喜歡就要和他說出來,如果你已經是一名成年人,就用成年人的方式去表達自己的情感,沒有什麼可猶豫的,在愛情面前一定要給自己一次機會。你可能擔心他是不是還喜歡你,如果被拒絕了豈不是更尷尬,女生是不是要矜持一點。在愛情面前,這真的更重要嗎?有愛就說出來,愛的坦蕩,愛的瀟洒,足夠了(可能事後真的挺痛苦的)。
看你們是因為什麼分手的呀,如果原因是可以雙方解決的,然後你們依舊彼此喜歡,或許可以試試。
恩還是算了吧,畢竟是前男友,和你分手也一定是不喜歡你,再告白是得不到想要的結果的。
但是你要加油,找到更適合你的人鴨。
不建議啊 如果沒找出分手原因再復合也是枉然
不建議,有理由分手,還會有同樣的理由再分手,時間早晚的問題
如果他也依然喜歡你,你則要考慮你們是否存在性格上的問題以及其他各種外在條件是否支持,需要找個時間把這些東西說清楚,再決定要不要繼續。
如果他不喜歡你,你放不下,這種情況我勸你放下,我們沒有必要舔著臉去求合,你可以遇到更好的。但如果你確實確實很喜歡,還想複合,可以試著以新的面貌出現在他面前,但是要自然,不要讓他發現你的目的,以朋友的姿態去跟他接觸,有意無意地撩,因為你了解他是什麼樣子,相信不會很難撩。他看到你變得跟以前不一樣了,更溫柔大方或性感撩人或才華橫溢,重找回當初心動的感覺就很容易了。這時候要重複最開始講的步驟,你們在一起前一定要先說清楚你們之前存在的問題。
我很慶幸你沒有做出衝動的決定。
相愛必有理由,分手必有因由。
女生對男生的「二次吸引」是及其微妙的,無論分手的原因是什麼,都代表了無法滿足彼此的戀愛需求。如果一切都是照舊,又如何保證戀情的延續呢?
既然喜歡,那當然要表達出愛意,但是告白,絕不是一個好選擇。
選擇了告白,你只能得到一個非黑即白的答案而且把自己擺在了被動的地位。
女生在男生心中的地位是要慢慢培養的,從陌生到好感,從好感到喜歡,從喜歡到至死不渝。
如果你沒有傾國傾城的相貌,沒有萬眾唯一的運氣,那麼別人憑什麼死心塌地地愛著你呢?
有人說戀愛的女人都是傻白甜,但傻白甜的愛情卻不屬於普通人。
※喜歡一男生告白,也說喜歡我,但他讓我等他,就是現在不想談戀愛,什麼意思。?
※喜歡單位一姑娘,可是她已經有了男朋友。?
※如何去追一個有男朋友的女生?
※怎樣拒絕一個女生的告白呢?
※表白被一個女生拒絕了,是否繼續跟她聊天,再次去跟她表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