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一直對我很好,可對我動手了,如何放下?

和他在一起三年,同居一年半,期間吵吵鬧鬧很多次,但兩個人之間感情很真,也很深,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我感覺兩個人彷彿過著電視劇般的生活,也看著他從一無所有到事業有成,而且三年來,他一直都像剛認識時那樣對我熱情,不曾冷落過我

他有極度痴迷與熱愛的東西,他的遊戲機,說是任天堂和索尼的20多年來的歷代都收藏了,雖然不怎麼一直玩,但每天定時擦灰,也告誡過我怎麼任性都可以,但絕對不可以弄壞他的遊戲機

那一次事情的起因還是怪我,我脾氣很衝動,兩個人為很小的事吵架,我氣的很徹底,在他關上門要出門冷靜的時候,我故意想讓他覺得我把他的遊戲機全砸了(其實沒有真的砸),我把那些遊戲機散落在地上,然後很用力地砸著別的東西製造聲響,其實只是想著故意氣他

結果很快他回來了,看到一地的遊戲機的時候眼神一下子就好像不再是他了,然後,是我永遠記憶猶新的噩夢……他抓著我的脖子把我掀倒在地,摁著我的頭砸向牆,用拳頭不停地打我……直到碎掉的玻璃片割破了我的腳流了很多血他才一下子清醒過來,立即抱著我去了醫院

這次的事之後,對他打擊也很大,很努力地求我原諒他,我沒有馬上和他分手,在之後的日子裡他還是和往常一樣對我好,但是每當我想起這件事的時候我就會全身顫抖,我還是愛著他,但卻變得很怕他,半夜經常做噩夢驚醒,醒來卻看到是夢中打我的他抱著我安慰我,心情就會特別複雜…

最後我覺得自己過不去,這幾天和他和平分了手,他非常難過,我也很痛心,但還是對彼此造成了很大的傷害,都說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我不知道該怎麼度過這件事


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人,也沒有永不犯錯誤的人。但是有的錯誤是不可以犯的,比方你挑戰人家底線的事情。

你們都同居那麼長時間,相當於事實夫妻,作為妻子應該對老公要有最起碼的尊重。這個尊重提現在哪裡?在這裡應該體現在尊重人家的特殊情感上。

換句話說你不大懂尊重人,也不大懂情感的價值,以致不尊重人家的情感。

好女孩應該懂得試試審視自己,找出自己的不足,改進和改善,從而成為更完美的,更可愛的女孩,這樣才能實現更高價值的愛情。

知錯改錯都是好同志嘛!你們和好吧,要不然你很可能成為離婚一樣的女孩,很難再幸福,即使幸福了,幸福的價值也是很有限的。


有些事情,沒有對錯,尤其是感情。

而你們的這件事情的起因,的確是你的不對。

我想你男友一定很後悔,後悔氣急了的那一刻沒有以其他方式發泄自己的憤怒,而是打了你。

而你把遊戲機散落在地,不亞於把他心愛的寵物肢解給他看。

即便起因在你,但你最後也嘗了惡果,一個女孩子被曾經深愛的人那麼打過,這個傷害足以讓你反思很久了。

如果想著放下,想不通他為什麼對你那樣下手重,就想想自己起初為什麼會有那樣的惡意。

不是說他打人對,而是想告訴你,人都是有動物性的。

你們都沒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緒,你惡意挑釁在先,他更是把自己的委屈訴諸於暴力。

可能多想想自己的過錯,就可以更容易放下了吧!


處心積慮激怒男友,還給自己留一個『實際上我沒有弄壞東西』的後路來獲得道德制高點、製造男友的內疚——高明,實在高明,你這麼優秀又充滿智慧的女人,這麼愚蠢的男人實在配不上你啊!

分手不可惜!

老實說,和伴侶吵架摔東西的,我也都是見識過的。什麼雙相障礙、抑鬱障礙、邊緣型人格障礙之類的,那是真的情緒控制不住(他們需要幫助和治療),人家那是真的砸——人家那叫做事與願違,一失足成千古恨,可比不上你這種處心積慮、步步為營啊。

你小時候被爹媽家暴過?還是你看著爹媽家暴、打架多?激怒男友對你有啥好處和特別含義,這實在令人無比好奇。

為了作為受害者分手,或者為了給彼此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或者你有SM受虐傾向但是不好意思開了口只能用這種方式討打,或者你的人生過於平平無奇你覺得空虛平庸不作不快活????

當然,也有可能這是個虛構的釣魚貼。某些無聊男子就想論證『有時候打人是對的』。

抱歉,只要別人沒有先動手,那打人都是不對的。


我是很反對男人動手打女人的。

但是有一些情況是不能忍的,我自己不一定動手但是別人動手我舉雙手贊同。

挑戰別人的底線原則是非常作死的一件事。

何況你明明知道那些東西對他來說非常的珍貴,意義非凡。

看看你的標題,還在怪男朋友。你怎麼不反省一下自己?如此的自私。你把男朋友當人了嗎?尊重他了嗎?

他如果不憤怒才奇怪了。而且這肯定是他長這麼大第一次經歷這種情況。動手都不能怪他。誰願意被自己身邊的人如此傷害和踐踏自尊呢?

你倒是給他上了一課。

你自己呢?從中吸取到經驗教訓了嗎?

以上。


家暴?沒看出來。小時候爸媽沒少打我。

大了,就不能打了?

大了,做錯了,就不能被打了?

再三要求,還做錯了,就不能被打了?

我不支持家暴。

但我更不支持!

你拿別人認為重要的東西,再三要求的東西,開玩笑!

尊重,什麼是尊重?

你如果不動男人的遊戲機,你會被揍?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來。

我爸把我的日記本拿去撕掉,沒寫完的紙,記賬。

我她媽現在想起來都氣的不行。

草。


分手了,想那麼多幹嘛。家暴很可怕的。


如果別人把我最愛的東西毀了 我也好想滅了他 人家年年收藏的東西 比你們的感情活得還久 你沒死已經很好了


為什麼不具體說說你放不下他的啥?

算了吧,放過你自己也放過人家吧。


男人可以老實木訥沒脾氣 但總還能有底線 俗話說兔子急了都咬人 更何況大活人?你明知道那些東西承載了他年少時的夢想和回憶 平常也是珍愛有加 為什麼你還要做出如此舉動呢?因為你愛 就一定要肆無忌憚?

說實話 這麼想的人多半情商不太夠 愛 可以要求受寵 可以要求疼愛 甚至可以無理取鬧 只不過凡事都要有度 一時興起 往日種種美好都視而不見 甚至要去踩在對方的尊嚴上宣示自己的重要性 這真的很傻 無論男女 在關係中的極度強勢 結局往往都不會太幸福 人際關係中 互相尊重是最基本的素養和前提 沒有了尊重 那不是愛 那叫城下之盟

動手不對 但是錯在你先 而且到現在為止 你也沒有意識到問題所在 還要繼續折騰 未免也太過分了


你就問問他,如果哪天家裡著火了,你先選擇抱起已經暈倒的我 還是先收拾你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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