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個人活在世上,他的內心非常痛苦,想離開這個世界,你選擇幫助他活下去,還是幫助他自殺?

假設,某個人因為各種原因,比如原生家庭或者外部欠債的原因,想自殺。

你幫助了他,他選擇活了下去,那麼他將會繼續承受著來自原生家庭的傷,並一直痛苦著。

如果幫助他自殺,則你違背了世俗的道德,你會被世俗所譴責。

這時候,你會如何選擇?


錯了,沒有任何人需要任何人的幫助。

一切都是自己的決定。

所有痛苦都是自己選擇的經歷,這個人正在從痛苦中得到學習。


因為我修行佛法的緣故,佛法基本戒律第一條就是不殺生,故我不贊成以殺來解決問題。

世間沒有走不下去的路,縱然有,也不過是走錯方向而已,大不了換個方向重新走。

即使實在是走不下去了,也可以來修行佛法。佛法是讓人離苦得樂的一種方法,死都不怕,還怕成佛?


親親這邊建議您沒事多看看法制頻道呢~還有很多「怎麼自殺不痛苦」「有什麼好的自殺方式」的問題都不要邀請我了謝謝,我雖是個廢柴,但也立志要做遵法守紀好公民的。

構成故意殺人罪,幫助他人自殺屬於情節較輕的第五種情形,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罪名(刑法第232條),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

犯本罪,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司法實踐,主要包括:

(1)防衛過當的故意殺人;

(2)義憤殺人,即被害人惡貫滿盈,其行為已達到讓人難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處死,一般是父母對於不義的兒子實施這種行為;

(3)激情殺人,即本無任何殺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他人殺死,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其一,必須是因被害人嚴重過錯而引起行為人的情緒強烈波動;其二,行為人在精神上受到強烈刺激,一時失去理智,喪失或減弱了自己的辨認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須是在激憤的精神狀態下當場實施。

(4)受囑託殺人,即基於被害人的請求、自願而幫助其自殺;

(5)幫助他人自殺的殺人;

(6)生母溺嬰,即出於無力撫養、顧及臉面等不太惡劣的主觀動機而將親生嬰兒殺死。如果是因為重男輕女的思想作怪,發現所生的是女兒而加以溺殺的,其主觀動機極為卑劣,則不能以本罪的情節較輕情況論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的答案告訴我,我一定會選擇幫助他們離開世界。

因為痛苦的人活在這世上,如果痛苦沒辦法改變逃避,那麼ta會一直痛苦下去。會一直的如此無力,這是不爭的事實。

如果這時候,幫助ta離開這世界。就等同於在某種程度上減輕ta的痛苦,對ta而言,這是不是一件幸福的事么?

既然我們這麼做會幫助ta開心起來,對ta而言,我幫助ta離開世界的行為是正義的。至於世俗的眼光我只能說:世俗的道德標準永遠是保守的。就好比安樂死,對於被執行者來說是幸福的,旁人卻是無法理解的。

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

既然如此,那麼我們何必在意世俗的譴責呢?


盡人事,聽天命。

他死不死,

其實無論我做了什麼和我的關係都不那麼大,

(我自己這麼想哦,法律責任什麼的還是按制度來)

他自己的生命,決定權在他。

而他活與不活,最大的受益人也是他。

我自然是會勸他活著,講道理也好,畫大餅也好,瞎編爛造也好,拖住他多活一會,

甚至一不小心哪句話說對了讓他放棄了去死的想法。

那真是太好了,

至少我能從中獲得一部分成就感。

他繼續活著,依然很辛苦,甚至痛苦,但。

誰活著不辛苦呢。都有痛苦的時候吧。

所以他接下來的痛苦,是他生命得一部分。

而不是我強加給他的。

(這鍋甩的。。。)

如果勸不住,他毅然決然的走了。

那我也只能做這麼多了。

至於幫人自殺這種事,嘖,我可能做不來。


不知道有沒有人意識到可能所謂的「幫助」不一定能讓他有勇氣繼續活著的。

有時候覺得人的思想很搞笑,把不是幫助的幫助叫做幫助。

沒有人可以為別人遭受的苦難感同身受,沒有人可以直達另一個人的內心,感知不屬於自己的痛苦。

這個世界沒有那麼美好,也沒有那麼不堪,做好自己能為他做的事情,是去是留都是他的自由~


話跟他說明白我就走。

他的選擇,與我無關。


想多了,別人什麼都幫不了,人永遠是自己做決定的,除非受到強迫或蠱惑。你永遠也救不了一個抱著必死之心的人,那些最後活下來的也僅僅是因為他們並不真的想死,只是面對巨大的問題不知如何是好。有時候我們的一些言行看似給他人帶來了改變,那也只不過是因為他人做好了要改變的準備。


提問者的ego太大了,是否自殺是私人的想法。

問題里的[幫助他活下去]五個字太輕易了,提供高端心理治療算幫助嗎?協助對方找到人生意義算幫助嗎?解決對方目前生活里的各種坑(比如原生家庭相關)算幫助嗎?花樣百出緩解對方的痛苦算幫助嗎?

正因為你其實明知現實里少有人能做到上面說的這些,你才會接著拋出另一個[幫助他自殺],因為你覺得幫他結束生命是可以終結痛苦的。但是正如你傾向於捨去幫助他活下去這個選擇,你也扛不起幫他去死的責任,於是你用的是幫助他[自殺]這個說法。

主角心態不可取,救世主情結不可取,謝謝。

我為什麼說提這個問題的人ego太大,因為你就只在考慮你自己的事。並且想看別人按你給的方向答題會寫什麼樣的答案。

【比較嚴肅,因為自殺是應該嚴肅的話題】

——————————————————

想到一個可能是提問者是問題里受困於環境感到痛苦的自殺者,請去求助,向身邊的朋友、老師等等社會力量去求助。因為自身痛苦向他人求助是天經地義的,沒有人可以指責你,如果有人試圖讓你更失望,那是那個人自己有問題。


我可能會教唆他離開這個城市,當個農民,種種地,釣釣魚,趕趕集市。

怎麼,我隱姓埋名的提前養老不爽么,催債催山裡來?

其實我的意思是,我會教唆他逃避痛苦,去過另一種生活,也是我一直想過的生活;春天采采春筍,香椿,耕耘在稻田;夏天采采黃豆,逗逗貓釣釣魚;秋天躺在椅子上,聞著稻子香味午睡,吹著秋風。。。完全自給自足。


我沒那麼高尚,我會陪他一起離開。天天看他被折磨的生不如死也心疼。


謝邀

正常人都會選活下去吧???

怎麼可能幫他自殺呢……

實在做不到啊!

而且幫助自殺是犯法的……


我好像只看到「你」在做「他」的選擇

而在此的「幫助」,似乎只是幫他做選擇而已

一個人若要自殺,一定是對全世界所有人都失望,乃至絕望了。最好的幫助是告訴他,還有人無條件支持他。但是沒有人可以做他的拯救者


關注自我探索 wx苔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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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該幫他離開世界,應該幫他離開痛苦,離開痛苦的方法很簡單。佛陀對生老病死的悟道是看破放下,態度決定一切,你怎麼看決定了你是痛苦還是快樂。


我會選擇跟他搭夥想想怎麼死才能把不良影響減到最小 ,然後一起OVER


他死和活對你和我有什麼關係嘛

不重要


人活著就必然會有痛苦,我們只能學習如何讓自己擁有好的心態來面對痛苦,有能力去緩解痛苦,而不是一味避免受苦。

建議學習心理學。


如果有這個機會 我希望我可以和他一起自殺 這樣既是在幫他 也是在幫我


如果只是幫助他活下去而沒有解決實際問題的話,那也只是讓他明天再自殺而已,這嚴格意義上講不能算是一種幫助。

至於幫助他自殺,下面幾個回答已經說的很清楚了。這不只是違背了世俗的道德那麼簡單。沒有人可以決定另一個人的生死,哪怕是對方要求的,因為你根本不可能完全了解事情,你只是覺得這樣做會讓自己感覺良好,並且符合了你的價值觀。死者也許是解脫了,但還有人沒有解脫,以及也許到了明天事情會變得稍微好一些。

我們心存光明,不單單只是為了拯救深陷黑暗的人,還是為了讓更多的人能夠見證光明,哪怕只是一瞬,但這也足以在堅冰上刻出一道痕迹。


喂,警察嗎?一一嗩吶起一一Y(^_^)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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