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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應該去和一個喜歡自己的人結婚還是和自己喜歡的結婚?

不用描述,應該會看懂吧


一段失敗的婚姻告訴我,作為男人,找(你)喜歡的,不如找喜歡你的。

兩性關係中,女人有愛才有性,男人有性才有愛(也許這話有些主觀)。試問你倖幸苦苦耗時耗力耗錢死纏爛打追到女孩子一年半載後死活不讓你碰你還會繼續愛他死去活來嗎? 假如你的結婚對象是你喜歡的但她不喜歡你,婚後所有的家庭內部矛盾歸咎都在於你,你的生活將會更糟糕,你得到的不是甜蜜的愛情,而是不斷的爭吵,冷戰,哄「小孩子」,因為她覺得你愛她是天經地義的事,她嫁給你已經是仁至義盡了。當然如果你有馬雲富有可以讓她自由自在的體會花錢的樂趣,那麼…嘿嘿。

也許以上言論有些偏激,不過對於我來說這是事實。無論男性女性,找一個你喜歡的,你都會變成將就的一方。

我一個不識字的親戚說過一句話:你不喜歡的東西恰恰是你最需要的(原話很長忘了,不過大概就是這個意思)。我很贊同。回想一下,在你過去的很多年裡有沒有因為自己的主觀臆想主觀判斷而錯過很多屬於自己的東西呢?到後來你才知道你現在所缺的就是那些。比方說我現在從事的工作,我父親做路橋工程幾十年了(不是老闆也不是包工頭,他只是老實巴交每個月拿死工資的技術總監),當初我對他這個工作嗤之以鼻,因為我喜歡藝術詩意之類的東西,到現在我才發現,能讓我安身立命的卻是混凝土鋼筋土石方。

所以朋友,不管你是男的女的,如果你喜歡的人不喜歡你,趁早放棄,強行扭在一起最終悲劇的是你,不如珍惜那個喜歡你的,真正能為你傾盡所有的除了父母就是她了?

(個人觀點,不喜你來咬我啊)


當然是喜歡你的!婚姻這東西,不是東風壓西風,就是西風壓東風。根本沒有什麼平衡的,她喜歡你,自然將就你的就多了,反之亦然。你找個喜歡你的,你爸媽也相對好過一點。你在婚姻里佔據主動權,和你處於被動,那是倆種日子,那是截然不同的。自己珍重。。。


作為一個正二八經談了六七段戀愛,三十歲當口結婚的男人,我得答案是相處舒服的。

喜歡自己的和自己喜歡的其實邊界並不明顯。喜歡你的就一定能和你結婚么?結了婚就一定幸福么?自己喜歡的也是一樣。我喜歡范冰冰,她能和我結婚么?其實處對象多了之後,早就沒了那種驚天動地得,轟轟烈烈的感覺。也不會愛的死去活來。那不是生活的常態。平平淡淡才是真,不折騰就是幸福。結婚的人,在一起舒服更重要


謝邀,我是女的,如果你指的選擇是結婚?我會選自己喜歡的,否則會厭煩直至嫌棄,但是如果發現對方沒有那麼的喜歡我,也許最終也會放棄。但是無論結果如何,如果可以,當然該為自己喜歡的勇敢付出一次,否則如何知道結果?也許會一輩子梗在心上成為遺憾。如果註定得不到,那麼才能甘願放下,重新開始,這也是對喜歡你的人的尊重。


足夠強大就去找自己喜歡的。

不夠自信就去找喜歡自己的。

……


若男性只能在這兩種情況選擇,個人建議找一個你自己喜歡的人結婚比較好!

心裡喜歡她,眼裡也是她!會為了她,把日子過好,拚命的工作!

用老話說,日子有奔頭了!

若是喜歡自己的,很明顯,男性本身一定不喜歡對方,迫於現實婚姻的壓力,結了婚。到頭來,心裡憋著一股怨氣,只會傷害彼此!


男性應該找個自己喜歡的 去履行自己丈夫的責任 遇到問題 看看嬌妻 可愛的兒女 會更有掙錢養家的力量 女生應該找個喜歡自己的 一生被呵護 放飛天性 負責貌美如花


決定結婚就別老想這些有的沒的,吃飽了撐的,啥都可以培養,我這麼討厭貓的人,覺得這輩子都不會喜歡這種動物,隔壁鄰居養了以後,還不是發展成現在這種不喜歡不討厭的狀態了,搞不好未來某一天寵愛上了也不是不可能,所以想那些抽象的事,還不如好好活在當下


就不能互相吸引嗎?非得這麼難受?


自己喜歡的。


為什麼沒有互相喜歡的選項。。。。。你這單選太難了


很多事情並不矛盾,找一個你喜歡並且喜歡你的。沒有就繼續找。


選個自己喜歡的好一點。至於其他樓主說的你喜歡的但不喜歡你,或者各種問題的女生,那是你看人眼光的問題。


謝邀,如果逼不得已,還是會選擇前者吧,最好還是找同時喜歡對方那種,結婚這種事不能太隨意。。。


兩者都要有 要不婚姻會出現問題


選自己喜歡的結婚,這證明對方也有結婚的意願,如果可以當然是相當喜歡是最好的,如果非要單方面喜歡的話,喜歡一個人沒有錯,無論選喜歡自己還是自己喜歡的都要將心比心,換位思考為對方考慮。選喜歡自己的人結婚,你做的事更多的考慮對方,因為她比你愛的喜歡的更深,你要更努力的愛喜歡她,說到底這個主動權在你。選擇自己喜歡的人結婚,你會有很多自發的動力為對方很多不斷的完善自己,更多的耐心感化讓對方也愛喜歡你。單方面的喜歡是一條難走你路,也有可能失去耐心厭倦,喜歡又怎麼樣,誰也無法叫醒一個裝睡的人,再多的喜歡也不一定換來喜歡。

好了,假裝很懂,說了一堆,世界最可悲的是心裡連個喜歡的人都沒有,單身汪又能怎麼樣呢。晚安


男生應該找一個愛的結婚,

因為愛她願意成長變成她的保護傘。

因為愛她對彼此負責。

因為愛她願意彼此遷就。


很不幸的是,我兩者皆沒有。


因人而異吧,不過我認為選擇比努力更重要。。。


自己喜歡


至少要喜歡自己


謝謝,我只想說,作為一個女人,我都有勇氣選擇自己喜歡的人,而且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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