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結婚未滿一年,可以申請離婚嗎?
感謝邀請
任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離婚。隨時隨地都可以提出離婚,沒有理由沒有借口也可以提出離婚。除了在女方懷孕以及孩子出生一年以內,男方不能提出離婚以外。其他的都沒有限制。
夫夫妻雙方如果都同意離婚,那麼就可以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手續,夫妻雙方親自到場簽字就可以了。
如如果夫妻一方想離婚,另一方死活不同意離婚,那麼想離婚這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夫妻雙方離婚。
你好,我國公民享有申請離婚自由的權利。按照法律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同時,法律還規定了,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但是,上述規定也有例外的情況,就是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根據你所描述的問題,結婚未滿一年,如果符合上述法定情形,可以選擇協議離婚或向法院申請離婚。但是具體法院是否會判決你們離婚,還需結合實際情況來判斷。
法律依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可以啊,結婚證扯下來一秒就反悔馬上就能領離婚證,都不帶挪地的。
從法律上講,只要配偶不是現役軍人,想離隨時可以。男方要離婚,女方在妊娠期、哺乳期,男方離不掉。
另外在實踐中,女方在妊娠期、哺乳期,即使雙方都想離婚,那民政局也是不受理的,會把你往法院踢,我碰到過,當然不是我本人離婚。。。。。
一天也可以。
這還用問?今天結婚明天離婚,誰又能管呢!
前妻一家人借結婚為借口詐騙男方的錢財,這種人該怎麼辦?我只想讓那家人受到應該有的懲罰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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