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婆說你爸媽要送養老院,我爸媽不行,是不是要替爸媽養老早做打算?
現在有小孩,離婚不可能了,工資我是她六倍
首先她為什麼這麼說,她能說出合理的理由來嗎?如果不可以,那就是她不講理,那你當然可以不接受。
其次,如果她沒有理由,你可以說那等父母需要養老有人照顧的時候就分開過吧,各回各家各找各媽,你的父母你給買房子,請保姆,管開銷,她的父母她去管,那時候反正你們的孩子也大了,他們愛上哪邊上哪邊。至於開銷,妻子的你可以負責,他父母的你不管,因為她也不管你父母啊。
父母盡到了撫養義務沒有虐待子女的,子女應該有贍養義務,她的父母是父母,你的父母也是父母。她只願意和自己父母一起生活,不願管你的父母,那你也可以和自己父母一起生活,不管她的父母。你經濟大權在手,沒啥好怕,那時候孩子也大了,也沒啥擔憂。
要麼各退一步,住養老院和住家裡,輪流來唄,今年你父母住,明年她父母住。看她接不接受。
我覺得如果送養老院也未必是不孝順,得看情況,對於生活不能自理,隨時需要醫護人員那種,子女工作忙走不開,送養老院也是可以理解的。
雙方父母以後的養老方式,應該是在盡量公平的前提下,結合對小家庭做出的貢獻,結合雙方老人的身體健康實際情況,一起商量,而不是一開始就給下定論。
就想知道你父母做了什麼讓你老婆不願意給他們養老?
雖然你工資是她六倍,但看字裡行間的意思,在這段關係中,她和她的家庭付出不止六倍?
如果是這樣,那就忍了吧,至於你父母,你成長過程中他們付出多少,你酌情考慮唄
如果不是這樣,這麼自私無理的人,不離留著幹嘛呢?難道你不怕有一天類似的事情搞到你頭上?
是不是該替和你老婆離婚的事做打算了
你不是替爸媽做打算,你該為自己做打算了
自己的父母從小沒有虧待我,我就不應該虧待自己的父母。養老院畢竟不能天天看到我,不能看到我兒子,不能享受一部分的天倫之樂。
你老婆貿貿然說出這句話??不可能吧!
總要有情景的不是?
或者說,你抱怨你老婆偏私,也得說個情況吧?
沒有哪個姑娘結婚時不是想和和美美過日子的,我就曾想過我公婆年老走不動了我照顧他們的,給他們養老的,推他們出去曬太陽的,所以我還建議我老公在當地多買一套房子方便兩老以後臨近了住。
可是後來呢,我公婆出手打我啊,幾年幾年勸我老公跟我離婚啊,因為什麼呢?
最開始說了原因: 我家配不上。
後來是,我配不上。
再後來,我收入配不上(我生育哺乳那兩年)。
我跟你說,讓我給他們住,跟他們養老,做夢吧。
所以我就想不通了,你老婆不會隨隨便便說出這個理由。總有原因不是?
其次吧,說什麼離婚,然後說收入,打心眼裡我就能短暫地理解你老婆為何這麼想了。
作為一個女性,不好好解決問題,不努力溝通,屁點事就是離婚離婚,收入高你做了些啥心裡沒點數?
如果你收入又高,又照顧了家庭,關懷了老婆孩子,你老婆還這麼想,那你有氣能理解了。
但,家庭里,不是誰收入高就可以趾高氣揚的。跟家人比收入高低的,情商都不夠高,製造矛盾的幾率遠勝過解決矛盾的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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