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人有了高級趣味,還會對低級趣味的東西感興趣?
比如,你愛讀世界名著,但你也會被一些沒什麼營養(比如言情小說等)所吸引,可是在讀後者時,內心就會有一種負罪感,這是為什麼&>o&<
就好比可以天天人蔘鮑魚大餐的人,偶爾還是會想吃路邊攤的感覺吧!低級的也有好吃的,為什麼一定要捨棄呢?
問題補充里說到名著和網路小說的問題,正好我之前回答過相關問題,把自己的感受和大家分享一下。
對網路小說感興趣是正常的,這一方面是由網路小說的性質決定的,另一方面和讀者自身的文學審美水平有關。
我們所說的網路小說,一般指的是那些連載不停、訂閱高高、月票足足的類似作品。這類作品的本質是商品,是拿出來讓大家消費的,因此它的目的就是為了讓人不停地看下去。什麼時候製造情節衝突,什麼時候賣腐賣肉,這些節奏經過眾多大神的摸索已經連小白寫手也掌握得一清二楚。它存在的意義就是取悅你,而不是教化你、讓你豐富自己。
然而會有人說,看網路小說就是為了爽,為了刺激,憑什麼把它叫做低級趣味?我卻覺得這種形容沒有什麼不妥。原因在於它既然以取悅你為目的,就不可能告訴你你不想聽和你不知道的東西。所以追求社會認同的女性會去找女尊文,鬱郁不得志的廣大男青年會愛看龍傲天情節。動漫也是如此,而且更加細化。愛看賣萌的會自覺出門右轉,喜歡後宮的出門左轉上天台,蘿莉控請直行到派出所【霧】。
因而我們可以看出,這一切都是人自發尋找快感的行為,而網路小說作為出售快感的商家,會怎麼做呢?要知道,人類本質上不喜歡陌生的思想和自己反對的思想。面對這些思想,只有少數人可以努力思考下去:它為何存在?它是被怎樣創造出來 的?觀點與我截然相反的人,又為何會持這種觀點?思考對大部分人來說無疑是很費力氣甚至痛苦的,但不經歷思考的過程人就談不上進步。
所以網路小說,或者說市場,就做出了一個並不艱難的決定:簡化敘事過程,臉譜化人物形象,簡化讀者對現實生活的認知和想像,一切為低閱讀水平的讀者量身打造,總而言之,就是決不為難讀者。情節可以不合理、可以惡俗,但唯獨不能太過現實、太具有審美價值來刁難讀者。這樣的作品,讀一篇和讀一百篇都是一樣的:你還是那個你,不同的是,多了一些「低級趣味」。
然而要說一樣,又不太一樣。網路小說本身作為商品無法決定自己被如何消費。但是文學就不同了。這就是我要說的第二個問題:讀者文學審美水平的影響。
我偶爾也寫點東西,我發現自己某段時間讀多了某人的書,就會自然而然地用作者的方式去表達。讀魯迅時,寫出的東西偏向直白冷峻;讀張愛玲時,下筆不由自主想用漂亮的譬喻;更誇張的一次是,我有幾天讀多了紅樓夢,開口說話都是紅樓味兒。
而網路小說很容易導致一個人的表達水平下降,最明顯的就是網上很多人面對自己形容不出的事物,一般會簡單粗暴地給出一個情緒化的結論。比如「XX神作」「XX垃圾」等等,但你要問他這些東西好在哪裡,差在哪裡,他又詞窮了。
反過來說,被網路小說馴化的讀者,由於審美水平的下降,也難以分辨出「好」的文學和「壞」的文學,一切以「好懂」為標準。但是文學名著的作者,寫名著的目的就不是為了「好懂」,他們以自己的心血和著墨研過、以畢生的精力凝成的人類悲歡,是為了獻祭於文學的繆斯們的,絕不是用來取悅人的。看慣了網路小說的讀者,自然沒有那麼容易在其中找到快感。
總而言之,所謂「高級趣味」有時並非有趣,理解它、欣賞它需要一定文學水平和思維能力。與此相反的是,低級趣味為人提供的趣味更加「純粹」,是一種廉價、穩定的多巴胺刺激源。
高級趣味是人類慢慢進化而產生的,隨著人們生產力的提高而產生的娛樂需求而低級趣味則是我們作為人的本能,我認為並不能以此來劃分高級與低級,相反,我們應該尊重這兩者的存在。知乎首答,望評論者手下留情
相對獨立性。
何為高級趣味?什麼是低級趣味呢?世界名著是經典,所以去讀,別人看見了會說這個人有品位有內涵,可實際上他是為什麼讀呢?是因為真的對這本書有興趣還是其他的原因不得而知,那網路小說「龍傲天」一類的,因為沒品所以說是低級趣味,讀的人被說浪費時間。老實說大多數人讀國內外經典名著時大多是get不到經典的點的,這個時候願意去一遍遍閱讀品味,從中找到自己喜歡的東西的人才能算作「高品位」的人吧。至於為什麼還會對低級趣味感興趣……可能是因為低級趣味易懂還入人心吧,很多東西只是想要那一瞬間的感覺而已,爽完之後也能作為警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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