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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人有了高級趣味,還會對低級趣味的東西感興趣?

比如,你愛讀世界名著,但你也會被一些沒什麼營養(比如言情小說等)所吸引,可是在讀後者時,內心就會有一種負罪感,這是為什麼&>o&<


就好比可以天天人蔘鮑魚大餐的人,偶爾還是會想吃路邊攤的感覺吧!低級的也有好吃的,為什麼一定要捨棄呢?


問題補充里說到名著和網路小說的問題,正好我之前回答過相關問題,把自己的感受和大家分享一下。

對網路小說感興趣是正常的,這一方面是由網路小說的性質決定的,另一方面和讀者自身的文學審美水平有關。

我們所說的網路小說,一般指的是那些連載不停、訂閱高高、月票足足的類似作品。這類作品的本質是商品,是拿出來讓大家消費的,因此它的目的就是為了讓人不停地看下去。什麼時候製造情節衝突,什麼時候賣腐賣肉,這些節奏經過眾多大神的摸索已經連小白寫手也掌握得一清二楚。它存在的意義就是取悅你,而不是教化你、讓你豐富自己。

然而會有人說,看網路小說就是為了爽,為了刺激,憑什麼把它叫做低級趣味?我卻覺得這種形容沒有什麼不妥。原因在於它既然以取悅你為目的,就不可能告訴你你不想聽和你不知道的東西。所以追求社會認同的女性會去找女尊文,鬱郁不得志的廣大男青年會愛看龍傲天情節。動漫也是如此,而且更加細化。愛看賣萌的會自覺出門右轉,喜歡後宮的出門左轉上天台,蘿莉控請直行到派出所【霧】。

因而我們可以看出,這一切都是人自發尋找快感的行為,而網路小說作為出售快感的商家,會怎麼做呢?要知道,人類本質上不喜歡陌生的思想和自己反對的思想。面對這些思想,只有少數人可以努力思考下去:它為何存在?它是被怎樣創造出來 的?觀點與我截然相反的人,又為何會持這種觀點?思考對大部分人來說無疑是很費力氣甚至痛苦的,但不經歷思考的過程人就談不上進步。

所以網路小說,或者說市場,就做出了一個並不艱難的決定:簡化敘事過程,臉譜化人物形象,簡化讀者對現實生活的認知和想像,一切為低閱讀水平的讀者量身打造,總而言之,就是決不為難讀者。情節可以不合理、可以惡俗,但唯獨不能太過現實、太具有審美價值來刁難讀者。這樣的作品,讀一篇和讀一百篇都是一樣的:你還是那個你,不同的是,多了一些「低級趣味」。

然而要說一樣,又不太一樣。網路小說本身作為商品無法決定自己被如何消費。但是文學就不同了。這就是我要說的第二個問題:讀者文學審美水平的影響。

我偶爾也寫點東西,我發現自己某段時間讀多了某人的書,就會自然而然地用作者的方式去表達。讀魯迅時,寫出的東西偏向直白冷峻;讀張愛玲時,下筆不由自主想用漂亮的譬喻;更誇張的一次是,我有幾天讀多了紅樓夢,開口說話都是紅樓味兒。

而網路小說很容易導致一個人的表達水平下降,最明顯的就是網上很多人面對自己形容不出的事物,一般會簡單粗暴地給出一個情緒化的結論。比如「XX神作」「XX垃圾」等等,但你要問他這些東西好在哪裡,差在哪裡,他又詞窮了。

反過來說,被網路小說馴化的讀者,由於審美水平的下降,也難以分辨出「好」的文學和「壞」的文學,一切以「好懂」為標準。但是文學名著的作者,寫名著的目的就不是為了「好懂」,他們以自己的心血和著墨研過、以畢生的精力凝成的人類悲歡,是為了獻祭於文學的繆斯們的,絕不是用來取悅人的。看慣了網路小說的讀者,自然沒有那麼容易在其中找到快感。

總而言之,所謂「高級趣味」有時並非有趣,理解它、欣賞它需要一定文學水平和思維能力。與此相反的是,低級趣味為人提供的趣味更加「純粹」,是一種廉價、穩定的多巴胺刺激源。


高級趣味是人類慢慢進化而產生的,隨著人們生產力的提高而產生的娛樂需求

而低級趣味則是我們作為人的本能,我認為並不能以此來劃分高級與低級,相反,我們應該尊重這兩者的存在。

知乎首答,望評論者手下留情


相對獨立性。


何為高級趣味?什麼是低級趣味呢?

世界名著是經典,所以去讀,別人看見了會說這個人有品位有內涵,可實際上他是為什麼讀呢?是因為真的對這本書有興趣還是其他的原因不得而知,那網路小說「龍傲天」一類的,因為沒品所以說是低級趣味,讀的人被說浪費時間。

老實說大多數人讀國內外經典名著時大多是get不到經典的點的,這個時候願意去一遍遍閱讀品味,從中找到自己喜歡的東西的人才能算作「高品位」的人吧。至於為什麼還會對低級趣味感興趣……

可能是因為低級趣味易懂還入人心吧,很多東西只是想要那一瞬間的感覺而已,爽完之後也能作為警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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