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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買鹽,
買糖,
買辣椒。
在屋子裡塞滿了各種調味料。
等喪屍出來了,
我就跑過去被咬一口,
然後跳進調味料里打滾。
我要把自己腌入了味兒!
心裡是甜的,
嘴上是辣的,
腦子是鹹的。
等到了那時候,
他們不過是喪屍罷了,
而我,
會成為一隻美味的喪屍。
2.
漸漸的,
我在北京夏天的陽光下被逐漸烘乾。
又辣又咸又甜的我,
就像一個行走的辣條一樣。
或許人類就會因此得救吧?
喪屍都是群居動物,
本來他們走路輕,
動作慢,
叫人沒法察覺,防不勝防的。
而現在不一樣了,
喪屍的隊伍里有了我!
當倖存者們半夜聞見了一股子辣條味,
從夢中流著哈喇子驚醒時,
他們就知道了,
是喪屍來了。
3.
又或許人類終究逃不過這宿命呢?
隨著最後一艘飛船的升空,
人類永遠的離開了地球。
現在地球上只有喪屍和美味的喪屍了。
喪屍們只吃活人,
沒有了人類,
喪屍們大概也會餓死吧?
我們一開始伸著手對著天空,
發出了奇怪的喊聲。
祈求從天下掉下一個血肉鮮活的人來。
接著身體被微生物腐蝕了,
肌肉撐不住了,
腿和手斷開了,
我們摔入了塵土裡。
4.
我想
我或許是防腐處理最好的一隻喪屍了。
高鹽高糖又香辣的我,
或許能站立到一切結束的最後一刻吧。
驕陽下,
我對自己豎起了大拇指。
5.
到了那時,
也許會有什麼食腐的動物跑了出來。
他們挨個啃食著在地上扭動的喪屍們,
一臉的嫌棄。
從資本家到道上的大哥,
從開豪車的權貴老爺到穿著暴露的美女,
他們都一樣的惡臭,
一樣的難吃。
直到啃到了我,
那隻小耗子眼前一亮,
對旁邊的大耗子說:
「媽媽媽媽,為什麼這個喪屍叔叔嘴吧是甜甜的,眼是鹹鹹的,肉是辣辣的,心裡卻是苦苦的啊?」
6.
而我,
則會用我腐朽的聲帶喊出最後的聲音:
因為他們都是原味的,
老子可是香辣的啊!
我的聲音充滿了自豪,
用以掩飾自己曾為了這個世界哭過的事實。
完。
挑一件好看的裙子,要顏色鮮艷的。
頭髮染成紅色,扎個哪吒款衝天鬏,糊上一整瓶髮膠,保持長期定型。
把家裡的床單撕了,撕出兩根長布條來,用染髮剩下的藥水染紅,分別縫在裙子的左右肩上。這樣跑動起來,會有火焰飄逸的效果。
鞋子嗎,挑雙跑步鞋吧,反正很快就會弄髒,款式和顏色就比較隨意了,結實就行。
三個小時準備時間,足夠。
這一套皮膚換上,
至少能保證我站在喪屍群中,屬於最打眼的那個。
窩窩囊囊活了小半輩子,
變成喪屍以後,要囂張一點。
我可能是這個世界上最特立獨行的喪屍。
從小我爹就告訴我,我腦子比別人要少一根筋。倒也不是罵我蠢,是我真的少一根筋,醫學界把我這種癥狀稱為艾里斯德症候群。我的頭部和軀幹間比普通人少一個傳輸信息的渠道。
這讓我智力比普通人稍低些,卻在那一次的喪屍危機中救了我一條命。
喪屍咬中了我的身體,病毒控制了我的身體,卻似乎沒有控制住我的大腦。不過我也不知道,目前這種狀態還算不算有命。
身邊全是愣頭愣腦、漫無目的在大街上遊走的喪屍。視野中沒有人類的他們和植物沒有任何區別,他們存在於世的意義只有屠殺人類。
我不一樣,我能夠思考。儘管姿勢和動作如同尋常喪屍一樣古怪,我卻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操控身體。
只有一個點,我與其他的喪屍別無二異。
那就是根植在基因中的嗜人本能,見到活生生的人類我便控制不住記幾。腦中一片空白,只想上去將他咬碎,變成同類。
可在第一次人喪之戰後,我便擁有了隨時隨地都能思考的權力。
那一次以人類的慘勝作為代價,僅剩的武裝力量帶領倖存者躲進了一個沒有喪屍侵染的城市,隨後將四面的大門全部封死。喪屍們對厚重的門扉無能為力,只能圍擁在城市之外。
這樣挺好的,見不到人,我腦中就不會一片空白。腦中不空白,我便能做一個喪屍中的哲學家,隨時思考著如何作為喪屍過完我有意義的一生。
離人類躲入城中已經過去了一個月,出於常識,我知道他們的補給馬上就要告緊了。
而我們的處境也並不樂觀,雨季剛過,這幾天所有城外的喪屍都暴露在陽光的直射下,身體的腐化進度不斷加快。
我不甘心這樣,作為喪屍,無論如何淋漓地殺戮,最終不可避免的歸宿都是三到五年內身體的自然腐爛和分解。
我想回歸人類,並且已經想好了怎麼做。
為此,我要成為一個喪屍之王。
——————
與許多人想得不同,喪屍也不是沒有殘留一點點人性。
羅漢就是一個比較特立獨行的喪屍,他把水浸過的泥土抹在頭上,完成了一個低配的莫西干造型。不知道從哪順來一件襯衫,剪去袖子套在身上。
更要命的是每逢夜深人靜它還會掏出把不知哪裡取來的口琴,噼里啪啦吹上一晚。
那幅愣頭愣腦的樣子加上渾厚的後現代造型,讓我發明了個新詞,叫詭喜感。
除他以外,每個喪屍或多或少都會帶有一些生前的怪癖。可惜人類沒有機會仔細觀察它們的行為舉止,他們認為所有喪屍不存在個體之說,只是一群被本能驅使的產物。
雖然在我眼中它們確實也沒有什麼大不同,不過近距離能觀察到這樣的小細節也還是很有趣的。
這也讓我與喪屍暫處的時光不算太過無聊。可我與它們不同,我的大腦還是清醒的,嚴格意義上來講我還是個人類,必須要想辦法回歸。
死人再有趣,該過的日子還是得過。人是社會性動物,成為喪屍後的那種離群感並不好受,於是我便有了一個計劃,為此,要先成為喪屍之王。
為了從外獲取食物,人類一定會從最近的城門口出來,徒步不可能,必然是汽車,很可能是增加了裝甲的汽車。
如果是這樣,我便離喪屍之王近了一步。
時間不早,該行動了。
「呼呼嗬!」我大吼一聲。
喪屍之間是能夠簡單溝通的,比如「這有人!」「你吃這,我吃那!」「不行!我要這塊!」「追上他!」,通過簡單的吼叫就能自動給出這些信息。
而我剛才那聲大吼的意思是「跟我走,逮到人,吃人肉!」(為方便敘述,之後喪屍的對話只寫含義)。
果不其然,四隻喪屍聞言便聚攏過來。它們沖我瞪大了眼睛,我姑且認為這是疑惑的意思。被我自說自話起名叫羅漢的也在其中,我沒有感到太意外。
之前一次爭搶人腿的時候,我敬它有個性,便把那隻腿很大方地讓給它了,自此後我和它關係還算不錯。
「你們,找碎玻璃,跟我,鋪地上!」
「信我。」我朝自己腦袋豎了豎大拇指:「這個,聰明!」
我帶它們到了一處隱蔽的轉角,均勻地把碎玻璃和一些鐵釘鋪灑在地面上,隨後就近隱藏在一堵矮牆後面。
一連潛伏了幾天,這幾隻喪屍也並沒有表現出絲毫的不耐煩,對它們來說在哪裡發獃都一樣。
我就有點難受了,羅漢還是那副老樣子,一到晚上就開始吹口琴。不得不說這種不著調的口琴聲對一個尚還健全的人腦是一種殘忍的折磨。
還有一個喪屍哥們也有意思,它不知怎麼地愛上了跳繩,可喪屍怎麼跳繩啊,它只能甩一下繩子,停,隨後兩腳邁過,再甩,再邁。可它一個人玩得開心,我也不好說什麼。
忘了有多久,可能差不離等了一周吧,終於在一天的中午我等到了汽車引擎轟鳴的聲音。
我小心地將腦袋探出矮牆,望見了視野中一輛逼近的吉普車。不出我所料,車身是通過裝甲加固了的,裡面能坐 6-8 個人。
吉普車掀開了一片片的沙土,將阻擋在前的喪屍一一撞開,在烈日之下向一個方向急駛而去。
我視線關注的點只在那輛車的輪胎,見到輪胎之後我心下樂開了花。
我胡缺被你們罵了一輩子愚鈍痴呆,現在你們還不是乖乖落到我的圈套里。
看來我不僅能做做喪屍里的頭,還能挑戰挑戰做人類的頭。既然輪胎沒有加固過,那總有車子走這條路吧?到時候就是我稱王的第一步!
繼第一輛車後,陸陸續續有鐵甲吉普車從城內開出,往不同的方向開去。我心裡不住地哼哼,眼下這個拐角是通往 X 市必經的道路,那裡荒廢了許多資源,不可能沒有被派往那裡的小隊。
十五分鐘後,果然一輛車子向我們的方向駛來。
我起身。
「兄弟們,幹活了!」
剛過拐角,吉普車便被一路的玻璃鐵釘戳爆了胎,一番歪歪扭扭的減速後停在了路旁。從車前透過棕色的玻璃窗,我看見了在裡面瑟瑟發抖的人類,正用驚恐的眼神望著向他們逼近的五隻喪屍。
包括我在內,見到人類那一刻便再也抑制不住嗜血的本性,吼叫著朝吉普車衝去。
「先砸車後!」
這輛車的四周和車前都被加厚,唯獨車後是最薄弱的地方。
五隻喪屍開啟狂暴模式,三下五除二便把後窗破壞,車內的人在汽車失去動力的情況下對這種情況束手無策,只能徒勞地開槍,而這對我們造成的影響微乎其微。
在其他喪屍尚未察覺的時候我們便將車裡所有的人撕碎,連日來的饑渴感被徹徹底底地消除,四隻跟隨我的喪屍嘗到了甜頭,舔著嘴唇意猶未盡。
「老大!優秀!」
我擺了擺手,拿著幾個用黑布包住的大腿遞給它們。
「你們!優秀!」
「告訴其他兄弟,灑釘子,我分腿!」
這一下午成了喪屍們的狂歡日,它們看到新鮮的大腿便傻傻地依瓢畫葫蘆,發現果真能讓這些東西停下,然後果真能嘗到新鮮的人肉。
它們歡呼雀躍,將我圍在中間,要求我帶領它們得到更多的食物。
於是我站在高台之上,指向那座城池。
「你們,等我,我進去,殺人,讓你們進來,你們就進,然後,吃人!」
我指了指城門,忽地眼角微微向一側一睿,羅漢坐在一個石堆上,手持口琴定定地望著城門,臉帶七分憂鬱。
我強忍住笑意,沒去理他。而後正經地取出一個粉紅色的氣球,頗有些費力地將它吹起,隨後對著城門處喊道:
「看到這個,從城裡面,飛起來,你們,聚在城門口,準備總攻,進城吃人!」
我展開雙臂,那隻氣球脫離了我手的控制,緩緩向天空飛去。
底下響起一片歡呼聲,現在的它們信任我的能力,唯我是從。我絲毫不懷疑到時候我一聲令下便能讓它們送死般聚臨城下。
我冷笑著,這就是喪屍,低智,愚蠢,盲目。
計劃的第一步已經實現,回歸人類社會還僅剩一環:潛入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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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驚奇:你不敢打開的睡前故事
邱雷蘋 等 自由編劇,合作請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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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啊,終於把 @劉看山 本山召喚出來啦!!評論區喪屍出沒,大家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