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在一起時間長了到最後發現對方把自己當作親人反而感情會變淡?
在一起五年了,從學生到走入社會,經歷了一切經歷過的。可最後對方還是說不那麼喜歡了,散了吧。說我們更像是親人一樣,我知道在一起時間長了生活在一起雙方都毫無保留的表現給對方,可我還是有感情的對待,而她卻說不那麼愛了。
借口,跟時間是沒有關係的。是你們自己變了。不再願意殷勤的為彼此付出,哪怕是小事情和小細節。感情上沒有驚喜和波瀾,生活才會變得了無生趣。
簡單明了一些吧。
你跟爸媽在一起膩不膩,你會每天打電話聯繫,每天發生什麼事都跟爸媽分享么,你會毫無保留的把自己的所有事在跟父母在一起的時候一覽無遺嗎?我想很少人能做到這樣,人都會有那種心裡,因為是最親近的人,最愛的人,你就會肆無忌憚的享受他們的好,可以任性,因為你內心深處知道他們是絕對不會離開的。所以你永遠不會擔心。
戀人呢,我幾年前的女朋友跟你的情況比較一樣。她說把我當成家人了,所以才特別任性,特別鬧騰,因為她潛意識裡我不會離開,可是她從來沒有想像過對方多累,說好聽是當做家人了,不好聽點就是太自私了,你憑什麼肆無忌憚的可以享受對方的好,對對方肆意妄為,這樣真的太累了,沒有人熬的下去,沒結婚之前什麼都會變的,不可忽略對方的想法,多為對方考慮,知道對方想要什麼,能多照顧對方的情緒,不要拿著把對方當家人的幌子肆意掠奪對方的愛,對方的底線。相處的宗旨:一切都要為對方考慮,別讓對方什麼都迎合自己的想法,多去為對方做更多的事。
所以朋友,希望你能分得清家人,和印象中的家人的區別,理性對待,感性維護。才能更好的在一起。
像親人一樣 就是愛情最終的走向吧 世間的事情都抵不過時間 也都熬不過平淡
這個問題不太好回答,要兩個人保持持久的新鮮感很不易,至少有一個人要有足夠的生活情趣,持續不斷的製作驚喜和新鮮的事,另一個人還要懂的這些。彼此欣賞和保持新鮮感有多少人能做到?
愛情就是愛情,親情就是親情,我認為愛情永遠都不能變成親情,這只是不愛的借口
都說世間諸多愛情,不是敗於難成眷侶的無奈,就是敗於終成眷侶的倦怠。愛情是有保質期的,因為生活不僅僅只有琴棋書畫詩酒花,更多的是柴米油鹽醬醋茶。
無論是愛情還是親情,人類的情感,似乎並沒有一個界限分明的碑文,都是一種依賴,責任和習慣。愛情更多的是一種欣賞和愛慕,親情更多是一種責任與包容。
其實在一起時間長了,並不是愛情消失了,而是在彼此依賴的過程里顯得更傾向於親人一般的存在了。
我一直相信有人能一輩子戀愛,但是不相信有人能一輩子熱戀。
謝邀,剛吃完飯來回答(仔細看回答,沒有跑題):
一直很喜歡吃風味茄子,每逢在外就餐,都會點。起初,每次吃都會找到新的吸引點。時間久了,就慢慢習慣看到風味茄子就點一道。剛才自助餐,看到了風味茄子,沒有點,仔細想來,大概就是因為平常把它當做了生活中的一部分,反倒更想嘗試其他的吸引。所以,我也對它沒有那麼愛了。但我愛它嗎?確實愛啊。以後再到餐館,依舊會點它,只是「熱戀般的激情」不在了。
兩個人的感情不就是這樣嘛。挖墳。
戀人變成親人的感覺就是當她/他離開你的時候,你破碎了。為了活下去,你把自己重新撿起來,對自己說,我們一起走下去。
特別是當你已經沒有其他真正的親人了,你無法釋懷為什麼對方不看好你。
突然響起電影里男主都會說的台詞:「I need more time.」 對方卻還是不能理解。原來課本里的悲催愛情故事在現實中是存在的,有緣無份原來是這一樣...
因為很多人是沒見過愛也不配得到愛的。他們恃寵而驕take everything for granted我當然知道這是人性,但人之所以標榜自己高級不就是因為能自控嗎?
愛情是激素推起的,親情是日積月纍堆起的。
愛情要的是轟轟烈烈,親情要的是平平淡淡。
所感覺到的不是感覺淡了,而是親情濃了。
兩個人在一起時間久了,自然而然就會把對方當作自己的親人,這說明雙方在自己內心裡都很重要,但即使這樣也需要小小的調劑讓自己依然覺得我還在談戀愛,所以,是時候給她些小驚喜或小感動了
應該不是不愛了,一直在身邊時間久了會習慣,其實人越長大越需要和自己相處的時間,其實愛情從某一方面會影響自己的決定,是愛的,但是我已經沒有衝勁和激情了,我好像能接受很多糟糕的結果了,再或者我們生活的世界不一樣了,種種原因,但,是愛的。
因為一塵不變。
五年前,你們相識相愛的時候,你們各自的知識體系中對於愛情的定義是相通的。
五年來,你們經歷的很多。了解了彼此。各自的知識體系發生了改變。但是卻沒有改變對愛情的定義。
準確的來說。
是她對於愛情的定義沒有發生變化,卻將這些經歷的事情添加到了其他歸類中。比如,親情。
而你,將一些不應該屬於愛情的東西,當做成了愛情。
至此,你們兩個知識體系中,各自的愛情,親情都已經改變了。而還妄圖奢求當初的愛情。
怎麼解決呢?很簡單,各自了解自己,了解對方,稍作改變。當你們兩個人知識體系中的愛情結構再次發生碰撞,有了相通的默契,就能和好。否則,分手最好。
最美好的時光,是你們知道有一天會睡,但是卻不知道是哪一天,這樣的曖昧的階段,是最吸引人,最刺激的。然而,你們終究有一天會睡,然後睡到不想睡,然後還想睡別人,或者跟別人睡。這是定律,無論跟誰都會是一樣的。所以,她說沒感覺了,要分開,總覺得是有了新狗子的既視感。早上沒睡醒,瞎答一下,望見諒
你爸跟你媽不是這樣過來的嗎?最後都是一家人
我有血緣的親人,不缺你,我只要愛人!只是不愛了的借口,哪裡來的親人一說,更多是習慣罷了
人要不斷進步成長才能相互吸引,親情固然重要,生活需要儀式感,給感情注入點情趣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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