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分手讓兩個人都痛苦,那為什麼要分手呢?
分手了,偶爾有聯繫。我也痛苦他也痛苦。。如果這樣,分手的意義是什麼呢?是因為註定不能在一起嗎?
在一起的時候總是吵架,但是現在分手了,突然忘記了對方所有的不好,只記得在一起的好了。想不通。
不邀自來
我一直覺得愛情【這是兩個獨立個體中,不含血親的自發性羈絆】
如果讓你突然為一個陌生人端茶送水,如果讓你為一個陌生人去省錢買他想要的東西,你會嗎?總是看很多說說或者微博統計過例如【相愛幾率是百分之零點幾】等等人的一生有三種羈絆,血親,通過相處的朋友,你的另一半。血親你可以有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哥哥姐姐,朋友你可以交往可利用的,可以交往志同道合的,加滿你的qq。但你的另一半只有一個。
正因為這種唯一的感覺,所以特殊裡帶著珍貴。因為只屬於你。當兩人走近之後會因難得的新體驗而投入,一旦時間久了,就會產生不合。就像是你和父母這麼多年一定吵過架,但是這不同於父母,你們沒有血緣啊。我有次和男友吵架到最氣的時候第一次提分手。他沉默了一會問我:憑什麼?
我瞬間無言以對愛人之間雖然依賴著,但確實我們都是主動去盡義務,不求回報的付出著。
直到有一天,你們摩擦越來越嚴重的時候,任何人都會潛意識的想自己付出的一切,以及對沒有回報的委屈。分手之後慢慢的這種潛意識消散,就又會回到想盡義務的狀態。加上失去這段關係的空虛與愛,你便會很想他。我認為人最原始的情感源於恐懼,一旦這種恐懼被激發人第一反應都會為自己防禦,也就是所謂的委屈感和分手那一刻的決絕。個人拙見。如果不好歡迎補充。這是一個感性的問題,我也感性的回答,希望評論不要牽扯到什麼太科學的東西來酸我。
我因為痛苦所以點進來看這個問題,不痛苦?拿得起放得下?看的開,不可能的!這種感覺就像病痛,可能會緩一緩好一點,沒那麼痛,但是真的發作時卻仍舊痛徹心扉,特別是經過熟悉的街道,聽一首熟悉的歌,感性和理性互相博弈,感性就是仍然依賴這種愛的感覺,捨不得不僅僅是一個人,而是一種生活,但是理性卻告訴自己,在一起註定是痛苦的,即便你嘗試去說服自己,即便你嘗試去改變,但是你自己心裏面也明白,愛一個人,不是為了一個人去改變,而是和一個人一起去看到更多更廣闊的世界,很多愛情並不是輸在房子,車子,或者生老病死,是細節,是生活習慣。哎,時間是最好的解藥,經歷過分手的人只想說,下一段感情,我不要再這麼投入,但是如果愛了,哪兒有不投入的喃,所以,真的不想再愛了吧
分手是什麼?維基百科中這樣定義分手,分手是戀愛中的兩人停止感情關係,部分可能恢復為朋友關係或斷絕聯繫。
你首先得想通自己當初為什麼要走上分手這條路,是因為一時之氣還是實在過不下去了?很多時候人做事都是為了逞一時之快,並沒有做太多的考慮,你是這種人嗎?
分手後一段時間,你忘記當初的不悅,這便是通常大家口中的「時間是最好的良藥」的證明,時間確實可以抹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要忘記疙瘩還是會在的,你現在想和好,是因為你忘記分手時爭吵時的痛苦的。所以我們需要銘記苦難,吃一塹長一智。不要再走老路了。因為人太貪婪自私,想要更不痛苦的未來
我骨子裡缺愛,但他不善於表達,我也無法理解他所認為的平平淡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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