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現在的觀念是:懶媽媽不生孩子,勤快媽生一個孩子,特別勤快的媽生倆孩子。照顧養大一個孩子太辛苦了,我做勤快媽就行了,不要當特別勤快的媽了。她心疼她媽,捨不得她媽太辛苦了。
生孩子不是隨便下個蛋,家長要為新到來的生命負責不光是經濟,教育等方面,家長要解決新的成員帶來的家庭結構變化,生活水平生活氛圍變化等等,其後續要付出的辛苦程度遠超於第一胎,而這些在已經出生的第一胎孩子的腦袋裡是想像不到的。
所以在我看來,在這個問題上,與其說是尊重孩子的意見,不如說是大人為了掩蓋自己真實的想法而找到的完美借口。如果真的尊重,那麼孩子的其他要求方面怎麼就做不到了呢?所以你跟我說要在生二胎的問題上,我們要尊重一個沒有行為能力甚至沒有太多獨立思考能力的孩子的意見,這不是很扯淡的事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