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女友不歡而散的分手沒幾天之後就有男的追她對她特別好、她還給我發兩天記錄說是秀我、我很難受怎麼辦?
瀉藥
作為一個過來人,我保持了三年的單身,後來仔細想想也就這回事兒,無非是,她不愛你了,你不夠優秀。
難受?時間是良藥,撐撐就過去了。你媽把你趕出家門相信你比這更難受。有難受的時間還不如關心關心你家裡人身體健康,帶你爸媽出去吃頓好吃的。
靜下心來好好的提升自己。假如你達到b呼平均水平(月薪10w,某11某85碩士學歷)[手動狗頭保命],她還能離開你嗎?
好好想想自己是不是哪兒做的不夠好了,加油努力就行了。
[我月薪5000+夠養活自己了。有房三層樓有車10w代步,評論罵我。沒關係,您們過過嘴癮,我比啥都開心。]
拉黑她的所有聯繫方式,從此以後你們就是陌生人。男人一定要果斷的,反思自己,曾經自己哪裡做的不好,哪裡做錯了,勇於承認,下次別犯錯,努力提升自己,相信你會遇到更好的。千萬不要試圖跪舔挽回,到最後你會發現你將一無所有。
前女友還喜歡你,在跟你賭氣想讓你去哄去挽回。不喜歡你大可不必搭理你,她對你還有信心,關鍵在於你還愛不愛她了。
給她兩巴掌
她就是想看你這個樣子
一:反正也沒多愛,就是不甘心
二:報復你,見不得你好過
三:等你說複合
因為真正放下的人,你從眼前過,都不帶瞟的,且心率呼吸一切正常
是想刺激你吧。感覺她不甘心
我的連秀都不秀,分手第三天直接答應人家了,直接情侶頭像+情侶空間and情侶黃鑽一條龍服務,看得我一愣一愣的。
告訴她,你要結婚了,看誰比誰慌張?
難受之餘應該是開心,因為可以讓你看清楚她的真面目,你們不合適就不要在一起,戀愛對象很多時候可以影響到自己,不值得和三觀不合的人在一起,浪費時間還拉低檔次。
感謝邀請。不是都說最好的前任就應該像死了一樣嗎,她都前任了還那麼不好,咱不難受哈!不值得!兩條腿的姑娘滿大街都是!咱長這麼帥!肯定能找個比她好的!
放下吧,複合也沒意思了
好好說清楚,喜歡就繼續追。不喜歡就算了。覺得太渣就不要了。要麼在一起,要麼做熟悉的陌生人。就2個選擇
那這樣的話,你就別理他了,別讓她秀到你
要麼就是生氣故意氣你,要麼就是真的沒感情
當時分手是什麼原因 是不了抗拒的原因 那就放手 難受也要忍自己渡過 如果原因很幼稚 也不是你們不能在一起的原因 你也喜歡他 那你就再次去追求
不知道你經歷了什麼,建議你看看前任攻略。
能在一起就好好在一起,不能在一起就當彼此死了。
做朋友?
不可能,這一輩子都不可能!
難受個鎚子啊!這樣的人不拉黑還留著過年?兩個人不管因為什麼原因分開了,都不應該這樣傷害對方,畢竟曾經的快樂是真的。
兄弟,男的沒必要舔著個臉去討好她或者是認為她是在報復你等你找她複合一類的話。要明白一點,所有複合後的情感都是不牢靠的。
我在多倫多念書的時候學校里有個教授?還是學生(具體我忘了是誰),他做了一個調查:
你和你前任複合了嗎?調查的數據中有2萬多人複合了;
後接著問:後來你們選擇繼續在一起了嗎?兩萬人中只有16個人結婚並且生子!
如果你不知道怎麼辦就開拓自己的社交圈,嘗試培養一些別的興趣愛好,看不一樣的風景,不要老是待在一個地方,但是也不要去和她曾經去過的地方。
最主要的一點就是不要讓自己閑著,人一旦閑著就會胡思亂想,尤其是晚上。晚上盡量別一個人熬夜,不然所有有關她的回憶觸覺都會再次要挾你的大腦。
分手了就別去打擾對方,用良好的心態去看待這件事。
不要看,也不要去想,刪除她的聯繫方式,出門走走,和朋友聚聚,當你放過自己後再回頭看,其實一切都沒那麼難過。
她能做出這種事,不管出於什麼目的,唯一可以肯定的一點是,她已經在用刀扎你的心了,你覺得她會是真的愛你么?
剛分手就有人追,要麼男的輕浮,隨隨便便就追求人,要麼在你還沒分手的時候,你已經在草原上了。
畢竟就算只是喜歡的一個人,我也不願意讓他難過,更別說愛的人了,願意為了他去拒絕別人的曖昧應該是基本條件。
你看啊,真正愛過的人分手後要麼不聯繫,要麼求複合,絕對不會做這種把人踩在腳底的行為,除了顯示自己的優越,分手後立馬有人追,還有就是對你的……
你要知道萬千世界,你出門去個超市就能和上千人擦肩而過,總會有人愛你的。
只不過那個人會來的稍微晚一點,所以你要好好照顧自己,變得優秀,去迎接她啊!
把她刪掉拉黑別再理她了,她的目的就是為了讓你難受如果你真難受那她就正好得逞了。看開一點前邊有更值得你珍惜的女孩子在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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