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交了新男友,分手後借給她的錢該要回來嗎?
前女友
哈哈哈這問題很接地氣呀,洋氣!
沒分手之前給交了6800的學費,也給換了新的8plus什麼的
我月收入4k+ 。分手後前前後後給轉了幾個999和521,好像一共不到5k。
嗯,期間打電話吵過說過氣話,拿了我的換回來,吃了我的吐出來,因為我真的氣得不行,她說把自己thinkpad 436給我(14年11月份買的吧,我不要的話她就自己把電腦丟了,老實說我真心懶得要,實在卡的不行,工作需要就留著了。)其實嘛我倒是不是很在乎這些錢,無所謂呀,反正我沒問家裡要錢生活,自己也還有些盈餘。結果人家說年底還,後來我和她說了,只是氣話,你還不還都無所謂的,結果壓根兒就沒當回事兒。
講了老半天,如果這個人是個原則分明的人你可以不用要她就會還,單就你所述來看,她並非是這樣的人,如果錢不是很多的話不值得,別再弄了自己一身疲憊,快快樂樂不好嗎?總之一切取決於你,這只是我的看法!
如果是借的 那必須要
誰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
這個問題吧~前女友問你借錢肯定就是覺得跟你在一起這段時間她虧了,浪費時間了,所以才會要你一筆錢。這個錢應該不是借的,是問你要的,你要是真的死皮賴臉的要,她或許也會給你。只不過你的形象會在以後被他說得很慘。
能要得到的話就要 要不到就算了
因為沒有更具體的描述了,那一切按著社會默認準則來算好吧。
我來給你捋捋啊,從道德以及法律角度來看,錢是借的,這錢不管誰和誰借的是不是都應該還啊?她交沒交男朋友,甚至於無論怎麼樣了,這錢也沒有不還的道理吧。
從感情出發,這錢也不是你主動要借給她的吧?是她需要,你不好意思拒絕借出去的,然而她現在有了新男朋友,估計是讓你吃了蒼蠅一樣噁心…於是你沒有了之前借錢的那份殘留的感情,就想要回來了。從這個角度來看,我覺得也是應該要回來的,畢竟從她新男友的角度來看也不願意她一直欠著你錢不還吧。況且本身就是如此,都有新歡了,前任的賬還沒還清這事兒不噁心么。
所以綜上所述,必須得要,立刻就要,至於怎麼要,我也給題主出個主意,省的你不好意思。
通常要賬,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最好的最不會讓你尷尬的方式,不要繞彎子,直接就問我借你的錢什麼時候能還,怎麼還。單純就是就事兒論事兒,臉皮再厚的人也會被逼迫著進行直接答覆的,視回答的方式決定怎麼處理和這個人之後的關係就可以了。女方不決定還錢的情況下,如果數額很大,那可以聯繫她家裡人甚至現男友進行催賬。如果數額不大,你覺得無所謂那默默拉黑她也可以。總之做男人硬氣點,不是你欠她錢,別作無謂的煩惱,都已經是前任了。
要回來是必須的,得考慮現在她是否有能力償還,也得考慮自己暫時是不是真的需要錢。如果是土豪就隨意了。
三頭二百就算了,三千兩千也別計較了,畢竟陪你那麼多日夜呢,人家也沒說要錢,如果是上萬了,那該要要,誰也不願意錢花了媳婦還丟了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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