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事了。。。。?
04-16
我曾經喜歡上一個有女朋友的男生,在我並不知情的時候。
我給他送過親手做的烘焙,他很關心我在外面被欺負。他說我做的烘焙好吃,三番五次撒嬌讓我再做點。喜歡上他以後,加了他的微信,才發現原來已經有女朋友了。他們在一起很多年了。
我特別糾結。
現在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趁著感情不深的時候,儘快抽身。那時候我的心理活動是這樣的:一開始是迷之自信,總想著把他搶過來。1,我想到了歡樂頌裡面的曲筱綃,她說,在一起很多年還不結婚,肯定有其中一方不夠愛,不想結。他們的感情肯定很容易擊垮。2,他對我的態度很明顯是有好感,超出普通人的關心。這點非常肯定,我又不是初中生,還會搞不清楚這種事情嗎。而且我總覺得我比那個女孩漂亮。(不管客觀事實如何,碰到這種情況沾沾自喜的女孩子,我敢說,全都是篤定自己比較美。不然就是篤定自己性格更好或者更懂他之類的。)沒幾天我就自己整理思緒,把這些推翻了。
1,兩個人在一起很久沒有結婚,真的不一定是感情不好。電視劇不考慮現實因素的。婚姻會帶來很多物質壓力,他們在努力準備而已。當然,有的人拖著拖著就分開了,比如被小三挖角。而我,不願意做這麼缺德的事情。換位思考,我也不能接受自己男朋友被別人挖走。我為何要自私自利去傷害另一個人?好,就算他倆是感情不好才不結婚,那為什麼不分手。沒感情還拖著的,都不是好東西,自私好色奸詐一樣不落下。
2,他對我有好感,並不值得我開心。相反,他越發讓我覺得噁心。因為他是有女朋友的人!他今天能精神出軌,明天我把他搶過來了,他也照樣出軌。 重點不是我有沒有比她優秀,這是個顆裹著糖衣的毒藥!
被一個有女朋友的人喜歡上,並不能證明你比他女朋友有魅力,只能證明他人品不佳。——所有被小三的人,都是把注意力放錯了,覺得自己比較他對象優秀,覺得他最愛自己,和他對象在一起肯定是被逼的,沾沾自喜。相反,如果我對他示好去試探的時候,他能選擇跟我保持距離,暗示我自己已經有女朋友了,我會非常尊重他。可是他沒有,他對我過分熱情讓我誤會。太噁心了。
於是我果斷放棄了,不再跟他有任何聯繫。過幾天就適應了。聰明的你,知道要怎麼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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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發現我忘了說後續。
我放下他之後,過了大概有半年,碰到一個共同好友聊天。
原來那位在一起很多年的不是他女朋友,是他老婆。
他跟我撒嬌打滾三四次,要我多做烘焙點心給他吃的時候,是他們剛結束4年的長跑結婚4-5個月左右。
呵呵。
幸虧我跑得快!
※媽媽得了癌症,逼我和男朋友分手,讓我放棄工作,我該怎麼辦?
※如何看待女生接受男士禮物金錢還有一些承諾,最後發好人卡?
※老婆袒護追求者的感受,我該怎麼辦?
※初戀回來了,我可以離婚嗎?
※感情出問題,是你沒有學會用銷售的思路去經營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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