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分開後你們都是怎樣走出來的?

如題


不謝邀……

其實並沒有走出來,畢竟是初戀,還經歷了那麼多。只能說曾經那種強烈的感情變得溫和平淡了,想到他時會感慨「我還在愛著他啊。」但不會再有其他想法了。

祝他和現任幸福。


不泄這個腰

我連男孩子手都沒牽過,還讓我再扎心一次


還是第一次被人邀請 小激動 。回正題 強迫自己去充實自己的生活 辦張健身卡 報個瑜伽班 或者去學個第二外語啥的 本身我以前很胖 一直以為被分手是自己的外形造成的 然後 我就強迫自己辦張健身卡 每天下班去 要知道我以前是多懶的人啊 能騎車都不走路的 但必須強迫自己 把生活充實起來 少自己一個人在家呆著 就這樣 堅持了2年吧 一方面沒時間胡思亂想了 另一方面真的減肥成功 變自信了 減掉了48斤


三年感情結束之後 . 比之前賺更多的錢 拿來約炮 . 時間長就愛誰誰了


分開的第二天我決定重拾畫筆。

專註做喜歡的事的感覺很好,我畫了兩個小人,glomp大熊抱~畫得好極了,我已經很久沒有真心讚賞過自己的畫了。

我甚至還打算開始學習日語,企圖用讓自己忙碌於新的學習里,投身新世界,逐漸忘記她。

我還裝模做樣在朋友圈打卡——學習繪畫和日語的第二天=^_^=

我想用每一個細節身上每一個細胞告訴她,嘿我已經走出來了,你不要我就算了我才無所謂呢。分開就分開,下個比你乖。

追我的男生約我去看海賊王,銀幕里的歡樂一點感染不到我,我垂著頭還是哭了出來。他以為我是看電影睡著了,一直拿這事取笑我到現在。

分開的第一個月,我作死在雨里單手騎車,騎到以前因為她迷茫時最愛去的那條小路。兩側的銀杏樹葉紛紛揚揚,過隔離帶的時候,我同樹葉一起撲向濕漉漉的大地。車頭被甩壞,膝蓋擦傷,手掌擦傷,褲腿全濕。我矯情地發了朋友圈,她回復我:「還是個孩子。」

記得上一次我也是騎車摔倒弄傷膝蓋,她牽著我,心疼我一路蹦躂。

那一刻真想告訴你,我過得不好一點也不好。沒了你我每天都在哭,夜裡習慣性瀏覽全天,發現沒了你的影子會哭,哭著哭著哭累了才會睡去。早晨醒來想到你不要我了會哭,眼睛還沒睜開淚水卻已快它一步了。

可是我不敢說,我怕你再拒絕我。我不想再經歷一次地獄的粉身碎骨,只能淋著冬夜的雨,一個人落寞地走回宿舍。

分開的第三個月。已經把回憶搞得比經歷還長了,我真差勁,表面上似乎風輕雲淡,卻總愛下意識地關注你。

我還是沒能控制住自己,以朋友的方式接近你。我覺得,我應該是忘記你了的。

分開的第四個月。有人鼓勵我把我們的故事寫出來,四五千字,寥寥數月,我卻寫了很久。我一個人把我們的回憶又走了一遍。第二天做夢,夢裡你回頭找我,我很開心,像小孩子跳來跳去,卻突然意識到這不可能是真的,你早就不要我了,這肯定是夢,便又哭著哭著醒來,半醒半夢別浮生。我終於意識到,想要徹徹底底地忘記你,就要徹徹底底地把你從我的生命里清楚掉。所以我突然不理你,從朋友退回同學的位置。

十天前的班級聚會。因為一些原因我們又開始聯絡,我做好了菜第一個想著叫你,逼你吃下我的黑暗沙拉,喂你吃我的香菇辣子雞丁。一點點的聯繫,我就又會情不自已。

可是你已經忘記我了。

共同的好友說,你談起我時不再難過,再也沒有低眉的嘆息了。

人生二十載,第一次如此喜歡一個人。驕陽,馥郁花香……時間最美好的辭彙都不及我對你的怦然心動。

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我到底是捨不得忘記你,還是捨不得忘記小鹿亂撞時的自己。

前天我問男友(一起看海賊王的男生),你覺得我放下她了嗎?

他說,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不會離開我了。

以上。


你總會在新歡處找到幸福

出自《辛普森》


時間,和新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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