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有好壞善惡的區別?

好壞善惡不是一種現象與感受的定義,在定義上本質相同么,為什麼一般都喜歡善良溫暖,排斥邪惡陰暗?這種區別從何而生?好壞善惡又究竟區別在哪呢?

求諸位知友表達見解,不勝感激!


首先,好與壞和善與惡其實本來就是兩個概念,並沒法隨便混同。

作為一種生物,人類有寫進自己DNA里的正面感受和負面感受。

你肚子餓了,這就是一種本能性的負面感受。在飢餓的時候,吃到了可以促使你產生飽腹感的食物,這就是一種本能性的正面感受。

人類會本能性地排斥會讓自己產生負面感受的事物,而親近產生正面感受的事物。這是作為動物的本能。

所以一般來說,和正面感受直接相關的事物容易引起正面感情,溫暖柔軟甜蜜,這些姑且就被定義為「好」吧。

相反,陰冷痛苦飢餓這些容易引起負面感受的事物會被本能地排斥,這些姑且也就被定義為「壞」吧。

本質都是生物對刺激的一種本能性的反應,但是產生的結果不同,「好」的刺激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會讓生物有更好的發展,而「壞」的刺激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會讓生物走下坡路甚至直接與這個物理世界斷絕聯繫——也就是死亡。所以生物會本能性地趨向於「好」的,而遠離「壞」的。

所以億萬年來生物的演化導致這些感覺刻在了所有生物的DNA中。讓所有生物都有「趨利避害」的本能,「好壞不分」的生物已經在地球的歷史中被淘汰了。所以嚴格來說,「好」和「壞」還是有根本性區別的,就像計算機里的「0」和「1」,是一個最底層的規則,為所有動物所遵守。

所以動物的「好」與「壞」是非常簡單單純的,「0」就是「0」,「1」就是「1」。沒什麼好質疑的。

但是人類與動物的不同就在於,他們有了邏輯思維能力,知道了,事物不是孤立存在的,一件事產生的影響不是瞬間的,更不是單一的。

而對於一隻被人類圈養的豬來說,整天睡醒了就吃,吃飽了就睡,想發泄性慾的時候就有異性送上門來,自己的種族也能永遠一直繁衍下去,從本能上來說,是「極好的」,但是他這麼「衣食無憂」的未來結局卻是一定會在由人類決定的一天被屠宰肢解成為人類桌子上的美食,作為生物來說這又是極壞的。

所以,這到底是「好」,還是「壞」?

豬不會思考,它只感受得到眼前的「好」,所以,那就是好,所以他不會反抗,不會試圖改變這種情況,甚至主動配合。它默認接受了這是「好」的。人類雖然付出了一些東西,但是同樣得到了穩定美味的食物,也接受這是「好」的,所以,他就是「好」的了。

那麼,如果是一個人,從出生就衣食無憂,想吃什麼吃什麼,想玩什麼玩什麼,想要帥哥有帥哥,想要美女有美女,而且他最終不會被屠宰分食,還會被用盡一切方式方法延長他的壽命。這又如何?

這對一個個體來說所有「好」的體驗都得到了滿足,當然是「極好」的。是所有人都夢寐以求的。但是對於其他人類個體,甚至包括人類之外的個體產生什麼影響?

讓一個人隨心所欲盡情享樂,只有「好」的體驗,那麼那些食物和消費掉的東西要從哪裡來?那些「帥哥」「美女」是否願意和這個人在一起,本能上是否能產生愉悅的情緒?

這需要許多其他人和動物忍受和自己的本能中的「好」極端衝突的體驗才能生產出來供這個個體享用,所以這件事對這個個體是「好」,但是對其他許多人和物來說都是「壞」,那麼,這件事究竟是「好」還是「壞」,既然「好」是生物的本能,那麼這種行為是否應該被提倡?是否應該得到滿足?僅憑「好壞」的概念是無法判斷的,所以人類就發明了一個更高層次的倫理概念:

「善」與「惡」

一件事會導致多數人長期有「好」的體驗,少數人有「壞」的體驗,即為「善」。

一件事會導致少數人長期有「好」的體驗,多數人有「壞」的體驗,即為「惡」。

那麼按照這個條規則,上面的那個行為,他只讓一個人「好」,而讓許多的人「壞」,顯然是個「惡行」。所以,反過來,如果當一個人辛勤勞作,忍受身體產生「壞」的體驗,就可以滿足一百個人對食物的需求,那麼,雖然這件事里有「好」也有「壞」,但是多數「好」,少數「壞」,這還是「善」。

同樣的,當有人殺死了一萬人,可是可以拯救一百萬人,這也將是一種「善行」。也是那句著名的「殺一個人只是殺人犯,殺一萬人就是英雄」的理論基礎。

雖然這樣確立了「善」和「惡」,但是又一個新的問題出現了。

但是這個「少數」和「多數」如何定義?

為了一百個人,犧牲一個人,這裡面的多寡簡單易懂。可是,如果差距沒這麼大怎麼算?200和150?似乎還可以算是「善」。100和99?大概,也還可以。最後差距小到2和1似乎也還可以說是2是多數,1是少數。可是……再少點呢?

於是,一個經典的哲學論題早在2000多年前就被提出來了。

卡涅阿德斯船板(Plank of Carneades)

一場海難發生,兩個落水的人同時抓住了一塊木板,但是這個木板只能承載一個人的重量。如果兩人都不放手,那麼就會一同落水溺死,而只要有一個人放手,那麼另一個人就能夠得救。

那麼這時,不管別人怎麼樣自己就是死活不鬆手,自己主動鬆手,還有將對方踹下去,究竟哪種是善行?哪種是惡行?

自己死活不撒手,會有什麼樣的結果,這個要看另一個人的選擇,結果不確定,這個不在我們的討論範圍內。

那麼自己主動鬆手和將對方踹下去,「好」的都只有一個人,而「壞」的也都是只有一個人,「多少原則」不好使了,我們要怎麼判斷?

相信多數人本能的想法都這樣的:雖然都是一個「好」,一個「壞」,但是自己死了而讓別人活下來,這是崇高的,所以是「善」,而將別人踹下去,則是自私,所以是「惡」。

我們無法控制別人,只能選擇自己的,所以,為了能讓更多的「好」更加確實,那麼犧牲自己的「好」成就別人的「好」,即使數量等同甚至會有點偏向,也依然是「善行」。

但是,這裡,我們人類就已經出現了內訌,我們會選擇上面那種看法是因為我們從小就接受的是集體主義教育,犧牲個人是崇高美德的想法已經被根深蒂固地埋入了我們的意識了,這已經和本能無關,完全是後天的灌輸。

所以就有崇尚個人自由的一派卻認為,沒有人可以以「善惡」的概念來苛責一個人犧牲自己的利益,滿足別人,人守護自己的利益也是天經地義的。所以將別人踢下去也並不算「惡」,自己鬆手下去,也稱不上「善」。

所以,這裡又引出了另一個新的問題,自己的「好」和別人的「好」是一樣的「好」么?

我們再來做一道選擇題,當一個人手裡握著一個按鈕,如果按下,會有一百萬人全部死亡,但如果不按。自己的親生父母就會在自己的眼前被槍殺。

我們跳出來站在上帝視角來看。明顯一百萬人的生命的「好」是遠遠優於兩個人的生命的「好」的。所以顯然不按按鈕才是「善」,而按下按鈕肯定是「惡」。

但是,對於一個個體的「好」與「壞」的認知來說,這裡面又會有所不同。

那「一百萬」只是一個數字,他們的「好」與「壞」對於按鈕人的認知來說,是沒有實際感受的,而自己的父母是活生生的人,在自己的面前死去這個「壞」的感受,是實實在在無可辯駁的。

所以這個「好」與「壞」的份量要如何衡量?

本人在這裡無法回答,從古至今無數先哲智者同樣窮盡一生的時間也沒得出一個明確的答案。就算在現在,也依然有無數人在以各種形式對這些問題進行著討論。

對這些問題的不同看法,不同答案,這就是所謂的「三觀「,這不是一句話就可以概括出「好壞善惡」的東西。

最後說一句完全不相干的話,人,一生都是中二病。


人著相

有了念和價值

好壞善惡

是念對外在的評價

無念

即不為好壞善惡所動

叫不著相

對於著相而言

不分好壞是糊塗

對於不著相而言

好和壞都是著相


個人認為這是人類文明進程中發展出的一種共識,這種共識可以幫助人類繁殖,發展,並且擁有社會性。應該是口耳相傳的一種社會規則。也有學者認為人類的道德是客觀產生的。詳情請參看《倫理學》


好壞善惡都是人臆想出來的

也就是說大多數人認為的正確就是好,錯誤就是惡。

其實真正的好壞善惡是主觀的,對自己有利就是好,對自己不利就是惡。


立場不同,區分不同。好壞善惡看你的立場了。


修改原答案

謝邀。

從社會角度上來講,這是一種人類文明進化的產物,是古時候人們定的道德標準沿襲下來的,例如儒學上認為百善孝為先,那不孝的人就是惡咯。

從個人來講,我覺得每個人對善惡的評判標準都不一樣。生活環境和文化程度會影響個人對善惡的標準,社會道德觀也會影響個人對善惡的認識,這也就令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衡量善惡的尺子,所以就有了好壞善惡之分。

以上個人認識,如果有局限歡迎指正(?? ??)


謝邀。恕我愚鈍,沒搞懂這個題問的立意在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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