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一個月要辭職,還在試用期。請問用什麼原因比較好?

之前是因為個人原因受挫,然後想回家那邊找工作。公司名氣挺大的,但是沒想到工作比現象中的累,於是想辭職。大概做了有一個月不到一點,但是不知道用什麼理由比較合適。


需要理由么?

你可以給你上司說這個工作不適合我,或者我不適合這個工作就ok了


一定要是正當理由!一定要是正當理由!一定要是正當理由!

沒有可以編,提離職演一下。

對於要離職的人而言,誰都明白,擺明了有個更好的機會等著自己才會離職,不然誰會放棄自己職業的穩定性去另一家公司背負一個頻繁跳槽的名頭。但這隻能作為潛規則,說出來就是讓人感覺你總是吃著碗里看著鍋里。

通常有幾個原因可以參考。

一、下家面試時(你能拿到下家Offer也就不用擔心,用什麼理由去提離職了)

1、企業文化不適應

以地產行業來說,原先國企的人去私企,就會面臨企業文化不適應的情況,因為國企節奏偏慢,而民企競爭強度更高、節奏更快。反之亦然。

2、項目業態不適應

以地產行業來說,原來做住宅的以為自己能做商業、辦公、產業或其他,但去了之後發現和之前做住宅差別還是蠻大的,所以還是想回去做住宅。反之亦然。

3、內部人事比較混亂

對於一個開放市場來說,人才流動是正常的,所以其實每個公司都存在或多或少的混亂情況。但要混亂到什麼程度才能稱得上是足夠你離職呢?例如你老大老是給你使小心眼;或者直線領導有騷然下屬的習慣;或者進去之後才發現有固定的幫派,對外人有排擠;再或者發現其實是個家族式企業,上上下下都是老闆的親戚。

4、被忽悠了

其一是工資待遇,無論你用不用獵頭,都會有個對比,即你面試談薪定的Offer金額和你最終入職第一個月拿到的薪酬,你一對比發現少這麼多,這還不走想什麼?

其二是上下班規律,面試時候說好每周做五休二,進去之後發現每晚加班到一兩點,壓根沒有周六周末,當然這個不是太好拿出來說,顯得你不願意加班。所以這個度需要演技去把握。

二、提離職時(當面提請離職的時候,如果你沒拿到Offer也想走,或者拿到Offer也想體面離開)

1、家裡有事兒不得不走(他又不了解你家裡情況)

2、懷孕保胎、結婚隨自己的家人一起去外地

3、覺得所做工作和自己專業擅長不是太匹配,擔心自己不能勝任

4、想提升自己學歷去讀個研究生

5、有個朋友想拉自己創業,也想鍛煉一下自己的能力

6、情商高能迅速和老大建立關係的話,其實你拿到Offer想離開也是可以說的(不過不太推薦)


試用期離職不需要特別找理由,千言萬語彙成一句話: 這工作不適合我。其實用我們公司的話說,試用期也是個雙向選擇的過程嚕,一方面是公司選擇你,也是你選擇公司的過程,所以就是三個字,不合適。


累,可能是因為對工作不熟悉,工作效率沒提上來。如果這份工作對你的職業生涯規劃有幫助,我建議不要輕易辭職。如果是內心排斥這份工作,對這份工作沒熱情,那就趕緊擦辭職吧!試用期內辭職都是很容易的啦!我以前的工作都是經常加班,我很感激我這樣的工作經歷,感覺自己變得更加堅韌,不輕易放棄。也見識過上司的各種奇葩,現在看到的都覺得還好,畢竟我是個見過大風大浪的人!哈哈哈哈哈哈哈…


首先不要擔心,在試用期你想離職就離職。其次如果你不想表明自己的真實原因,可以隨便說個理由的,公司信也好,不信也好,都不重要,他都會讓你離職的。理由比如就說家裡幫你找了個好工作,讓你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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