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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看女生穿得太露容易引發犯罪?


穿得露會顯著提高自身的存在感和異性的關注度,這是不爭的事實,也是大部分衣著暴露的女生的初衷。可是問題是你能保證遇到的都是聖人君子么?遇到個居心叵測的,在他眼裡你跟免費贈送的有啥區別?哦,還是免費包郵到貨的。這就比較苦逼了。在國內安全係數還大點,要是到了印度這種國家,對膚色比他們白皙的女性都有強烈慾望的,那就不是風險和冒險的問題了,純粹就是作死啊!

雖說有個玩意兒叫事業線,但想靠這玩意兒創業成功近乎扯蛋。衣著過於暴露給人的感覺就是打算以色事人,即使是個正派女孩子可能也要面對不少言語上的騷擾和挑逗吧!羊肉沒吃著反惹一身騷,真是何苦來哉?


看到這個提問寫的是「女生」和「太暴露」第一感覺我們先說強姦案吧。

首先這個觀念是是完全沒有數據支持的意淫。大家通過所謂「生活經驗」總結出來的錯誤之一。

由於國內數據的缺失,我用了美國的數據舉例子。根據我很短的在國內警局實習的經驗,一些國內的案例、裁判文書和對老民警的採訪看來跟國內差不多吧,希望大家不要太鑽牛角尖。

根據UCR,NCVS等報告的不完全統計:

約70%-80%的強姦案中,受害者與施害者互相認識,且有約60%的情況,施害者是預謀作案。

既然過半數的強姦案件是發生在有預謀的情況下的,那說明多數的情況下不管發生強姦時你在哪,在幹嘛,幾乎都在犯罪者的預謀下了唄。那在有預謀的情況下,想強姦你還管你穿的是長袖睡衣還是弔帶裙嗎。

其次,如果對強姦案的受害者說「女生穿著太暴露容易引發犯罪」。

這是犯罪者譴責。

很容易忽視,很容易以為是「勸導」。但這就是受害者譴責。

受害者譴責的來源就是一個叫做「公正世界理論(Just World Hypothesis)」的謬誤,簡單來說相信這個謬論的人認為「世界公正,善惡有報」。

但是世界不是公正的呀。而且在強姦案中何為公正?穿得多就是公正?穿得多被強姦的還需要介紹嗎?不喝酒不晚歸就是公正?強姦案不都發生在晚上和醉酒的情況下啊。

所以這個理論是建立在錯誤的前提下,典型的邏輯謬誤。

其三,更深層的講受害者譴責,實際上就是人們給自己看到的受害者們貼標籤,找到他們身上與自己不同的點。認為「只要不…就不會…」。但不是,犯罪的發生比我們看到的「受害者」的樣子和「施害者」的樣子複雜很多。

多數人看到的僅僅是媒體餵給我們的資訊罷了。

當開始無差別接觸犯罪,這些都是不需要數據就能總結的。

在我上一個有關強姦迷思的回答中,很多人好奇這樣去教育不是受害者的問題的其他人行不行。

業界普遍認為不一定有用。

與其教育不要穿著暴露,不如普法。

教育什麼叫強姦,什麼叫性騷擾,與人相處應該怎麼保持一個度,樹立對親友和執法群體的信心,了解發生了犯罪之後應該要怎麼做。比教育不要穿著暴露有用的多。


我認為人是有階級的,總會有齷齪的人產生齷齪的想法做齷齪的事,女人當然有權利選擇自己的穿著,但你一個人的時候,安全還是第一位的,畢竟不是所有人都是聖人。


……不要為一個人犯罪找借口


大部分人都不願意承認,但是確實是客觀存在的。


穿的暴露是沒有錯,國家也沒有不允許,但是能避免的是不是也應該避免呢?我們也知道跟傳染病人接觸未必會得病,去犯罪率高的地方也未必會被搶劫或被kill,但是為了安全是不是也應該盡量避免接觸呢?

每個人都有趨利避害的本能,我們也應該學會一些讓我們避免受傷的小技巧,你漏著白花花的胸脯和大腿,享受著別人愛慕艷羨的目光的時候,可能犯罪的念頭也在隨著你的美麗倩影而萌生。

真的等這些事情發生的時候,我看看那些在這個問題里刷我願意,天王老子也管不著的人也能淡定從容的抽著事後煙說出他們在這條答案下打下的字。


罪犯的錯,女生沒錯。

除非你找到一條法律規定女生不能穿得太露否則犯罪免責。

這是法治社會!


人家穿的性感,但那關你毛事?


好比一個小孩手裡拿著千兩黃金。有些人會去搶有些人卻不會。


贊同別人的回答,再暴露也不能違法,但女生怕是不知道精蟲上腦時男的有多可怕,智商都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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