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內隆鼻失敗 兩個月就假體穿出 請問算醫療事故嗎?
04-01
我在上海一家醫院做了隆鼻手術 但是之後我發現有點異常 鼻內側縫合處有白點 去醫院檢查 醫生告訴我說是疤痕增生 直到後來假體真的撐破皮膚穿出來 才幫我取出來了 現在假體已取出 他們答應幫我重新做修復 因為已經做了失敗的手術所以我現在也不是很信任他們 不想再去他們醫院做了 我要求退款 可是他們不退 。 請問這算不算醫療事故。我怎麼樣可以讓他們退我的錢?
謝邀,1、醫療事故有獨特的法律上的鑒定: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30號)《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已於2002年7月19日經衛生部部務會討論通過,現予以發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你可以查看了解 2、從我個人而言,會覺得你這個手術肯定是不成功的。出現這樣的情況。但由於目前行業內的規範不完善。如果你需要去維權,需要首先跟當地的衛生部門的行政部門發起整形失敗的申請鑒定,其次邀請一個該專業領域的律師幫助你起草文件,同時你需準備好充足的就醫的證明與證據。最後如果法院受理,你需要去指定 的機構做專業鑒定,作為法律上的維權依據。一般時間久、耗費精力,且個人與機構的官司,並沒有這麼簡單
3、綜上所述,我的建議是,拿著你的憑據,找到你的醫院,要求修復或者是賠款。
在道義上譴責,並且如果有需要可以在第三方的類似微博、微信、或其他第三方平台輿論中施加壓力,告訴大家真實情況。醫院迫於公關壓力,也會妥善處理此事。希望對你有幫助。醫療事故鑒定是個非常複雜嚴謹的過程,憑字面描述無法作答。
是否屬於醫療事故需通過醫學會的鑒定確定,對方整容失敗,不一定非要打醫療事故官司,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要求司法過錯鑒定,這樣比醫療事故鑒定要好一些。
哪家醫院呢?
是在哪家醫院啊?今年也要去上海隆鼻,求指教
美容醫療,與治病療傷的醫療不是一回事。醫療產品責任,與醫療損害責任不是一回事;與醫療事故更不是一碼事。建議追究假體的產品責任,更利於受害者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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