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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的前提是要給女方一輛車和一套房,這種要求過分嗎,應該繼續么?

我和女朋友交往半年了,之前她跟我交往一直沒告訴父母,而現在告訴後,她爸媽很反對,因為我是外地的,我們是異地戀,按照她爸媽的說法就是反對異地,怕她被騙,怕她受委屈,諸如此類各種原因。前幾天她回去跟爸媽談了,她媽媽什麼都沒說,就是不同意,她爸爸提出了條件:要交往,要結婚,就需要把我的車,房過戶到她名下才行,我說車子可以過戶給你,但房子不行,現在我們陷入了僵局。

說說我和女友的情況:認識半年,在一起感情也還不錯。我自己買的全款的車,一套房子,還沒交房,自己在還月供,我年紀有點大,女友是其他地方的,我老家也是其他地方的,所以是異地戀,但最後肯定是要在WH生活的。

再說回來,女友媽媽是不同意的,爸爸提出的條件是讓我把車子,房子都過戶到女友名下才同意我們交往,結婚,他們家有房子,有車,她還有個弟弟,我是獨生子,我連她爸媽的面都沒見過

女友跟我說了這些後,我的回答是,車子可以過戶給你,但房子不行,我的底線就是房子,但她爸爸的交往結婚前提底線也是要我把房子過戶給她才同意,我說你想要保障,你爸媽擔心,我都理解,但房子是底線,你爸媽想要給你保障,我可以在結婚後在給你買一套,寫你的名字,但女友沒同意,之前她爸的說法她是認同的,然後現在問她什麼想法,始終不說,我覺得自己陷入了僵局,而今天女友說分手,我覺得無法理解

這種情況,這種要求,不過分嗎?這段感情還要繼續嗎?


半年時間有點短,多交往一段時間再談婚姻吧。

人生最重要的一次選擇就是婚姻,不是說離了某人就過不了,但以我們有限的生命和運氣,遇到一個真愛已經很難了。

既然是貸款,價值就不是一套而是半套甚至不到半套。

我的意見是:繼續交往。讓彼此覺得我們為了幸福可以付出代價,也讓家人放心,選擇你是可以安心的。

也許時間就解決了問題,也許時間讓你們都選擇放棄。和房子無關。


過分了,萬一給她了,她把你甩了呢,人心最經不起折騰,你這條件可以考慮找下一個女朋友了。


謝邀,要求不存在是否過分的問題,只存在當事方是否同意的問題,依題主的表述是不願意同意對方的要求,那就不同意,明確告知即可,不過希望題主看清女方父母反對的理由,異地啦,被騙啦這些是託詞,錢到位一切都不是問題,故而,通過表象看真相,在真相處解決問題比較簡單,希望幫到題主。


異地女方父母就是怕受委屈,要給自己的閨女保障,但我感覺房產證寫她的名字挺過分的,。最多兩個人的名字。現在加女方名字人家還有好多不願意的。。。你可以建議寫兩個人的名字,多做讓他父母接受的事,只要加她的名字你願意的話


要求過分,但只是基於幾點:

1.你們才半年,時間不長卻有這種要求讓人無法理解,若你們在一起三年以上,女孩父母有這樣的要求就正常了,畢竟女人的青春是很寶貴的,談的時間久了就是要結婚給保障了,你可以考慮和她談二年再結婚。

2.她雖然年輕,但是還有個弟弟是劣勢,你也不用太擔心自己找不到合適的人結婚。這個談不攏只能說明你們沒緣分不合適。

3.如果你不會去她的城市,也沒能力讓她來你的城市,異地怎麼解決?最好以後還是找本地的吧!


看雙方家庭情況,但是請你記住,她有可能嫁的不是你,是你的物質。


不要去考驗人性!

你娶一個人除了娶她。還要和她的父母相處!很多女孩子的三觀都是父母言傳身教的!他父母能提出這樣的要求!其實我覺得挺過分的(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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