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沒有權利放棄生命?

微博上有個人因為失戀自殺了,導致很多人爭吵,到底是死者為大,還是這種價值觀不對呢

[圖片未上傳成功]


說實話不清楚題主想問什麼,建議修改一下問題。

到底是想問人有沒有權利結束自己的生命呢?還是想問這個少年的價值觀到底對不對?「死者為大」這句話用在他身上合不合適?

就這個少年來說,他的價值觀確實是有一定的問題的,他對於生死沒有深入的認識,想要以極端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情感,那個時候他唯一的想法就是把自己的情緒表達出來,至於自己的行為有多麼危險則早已拋在了腦後。很明顯他不是經過慎重的考慮後才決定放棄自己的生命的,他不夠尊重自己的生命,簡單地把寶貴的生命當做了配合表達情緒的工具。

至於死者為大這句話雖然正確,但是沒有任何意義。當社會上出現了人命的悲劇以後,進行適當的討論和傳播,總結出需要我們注意的經驗和教訓,對於防止後續事件的發生,是有積極意義的。但是死者為大這句話簡單粗暴地將後續的討論和總結全部禁止掉了。一個人悲劇了,我們死者為大,不要討論,又一個人悲劇了,我們死者為大不要討論,那還要有多少人繼續這種悲劇呢?還要繼續死者為大下去嗎?

所以說,對於天災,用死者為大保護死者的隱私和尊嚴是有必要的,但是單純的人禍,在討論教訓的時候就不要動不動拋出"死者為大"來把水攪渾了。

最後,一個人在法律上有沒有權利結束自己的生命?在理想化的情況下是有的,但是在現實中是絕對不可行的。很簡單,我們不能事後去問一個死去的人,你到底是不是自願。將有權利終結自己的生命寫進法律,在無法明確辨別一個人的意願時,會有更多的悲劇發生。


在我們的文化里是沒有的。


有 但是有牽絆就會使你捨棄不下


麻煩各位理性對待每個問題,關於這件事情,請務必了解清楚實情再進行評論,至於Neu是怎麼去世的,他是被網友逼死的,被鍵盤俠所謀殺,網路暴力的後果別歸在被害人身上好嗎,一件事沒有了解清楚時別這麼妄下結論好嗎?


對於有民事行為能力者,無權放棄生命。


生命權是最重要的人權也是最基本的人權,國家保護個人的生命權不受他人損害,但是並沒有規定自己不可以損害。

你當然可以放棄自己的生命權,但是你還有自己的義務,並不只是與你一個人有關的義務。

生命誠可貴。


失戀就自殺,這樣的人承受不了太大的壓力,不顧自己的親朋好友,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不明白髮生了什麼,給個鏈接或者說一下在爭吵什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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