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沒有權利放棄生命?
03-29
微博上有個人因為失戀自殺了,導致很多人爭吵,到底是死者為大,還是這種價值觀不對呢
[圖片未上傳成功]
說實話不清楚題主想問什麼,建議修改一下問題。
到底是想問人有沒有權利結束自己的生命呢?還是想問這個少年的價值觀到底對不對?「死者為大」這句話用在他身上合不合適?
就這個少年來說,他的價值觀確實是有一定的問題的,他對於生死沒有深入的認識,想要以極端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情感,那個時候他唯一的想法就是把自己的情緒表達出來,至於自己的行為有多麼危險則早已拋在了腦後。很明顯他不是經過慎重的考慮後才決定放棄自己的生命的,他不夠尊重自己的生命,簡單地把寶貴的生命當做了配合表達情緒的工具。
至於死者為大這句話雖然正確,但是沒有任何意義。當社會上出現了人命的悲劇以後,進行適當的討論和傳播,總結出需要我們注意的經驗和教訓,對於防止後續事件的發生,是有積極意義的。但是死者為大這句話簡單粗暴地將後續的討論和總結全部禁止掉了。一個人悲劇了,我們死者為大,不要討論,又一個人悲劇了,我們死者為大不要討論,那還要有多少人繼續這種悲劇呢?還要繼續死者為大下去嗎?
所以說,對於天災,用死者為大保護死者的隱私和尊嚴是有必要的,但是單純的人禍,在討論教訓的時候就不要動不動拋出"死者為大"來把水攪渾了。
最後,一個人在法律上有沒有權利結束自己的生命?在理想化的情況下是有的,但是在現實中是絕對不可行的。很簡單,我們不能事後去問一個死去的人,你到底是不是自願。將有權利終結自己的生命寫進法律,在無法明確辨別一個人的意願時,會有更多的悲劇發生。在我們的文化里是沒有的。
有 但是有牽絆就會使你捨棄不下
麻煩各位理性對待每個問題,關於這件事情,請務必了解清楚實情再進行評論,至於Neu是怎麼去世的,他是被網友逼死的,被鍵盤俠所謀殺,網路暴力的後果別歸在被害人身上好嗎,一件事沒有了解清楚時別這麼妄下結論好嗎?
對於有民事行為能力者,無權放棄生命。
生命權是最重要的人權也是最基本的人權,國家保護個人的生命權不受他人損害,但是並沒有規定自己不可以損害。 你當然可以放棄自己的生命權,但是你還有自己的義務,並不只是與你一個人有關的義務。
生命誠可貴。
失戀就自殺,這樣的人承受不了太大的壓力,不顧自己的親朋好友,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不明白髮生了什麼,給個鏈接或者說一下在爭吵什麼啊?
推薦閱讀:
※室內篇|喜歡你又凶又美 又甜又烈
※一個女生給我發平安喜樂萬事勝意是什麼意思?
※我真的很想知道男人為什麼在得到之後會變得清淡而女人卻會越來越愛?
※如何看待女生分手後和前男友兄弟在一起?
※跟男朋友一起兩個多月,很少和我說他家裡的事,問他有沒考慮過我們的未來,他說沒有,只想過現在。該繼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