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圖所示,剛剛公眾號看到的,太顛倒是非黑白了吧
「外公外婆」被劃作方言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因為這個詞並不是官話方言(尤其是北京官話)的口語用詞。而「姥爺姥姥」則相反。
即便通行範圍廣,也不代表就是官方認可的普通話用詞。但反過來想,語言的本質就是溝通的工具。只要雙方都聽得懂並且認可,使用「阿嬤」也無可厚非。
語言是政治的附屬
《國語辭典》(1947)設有「外公」「外婆」詞條,沒有標注爲方言,卽默認爲標準語,地位和「老爺」「姥姥」相同。《重編國語辭典》(1981)取消「外公」「外婆」詞條。《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2015)恢復「外公」「外婆」詞條,再次默認爲標準語,且把「姥姥」標注爲「北方人對外祖母的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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