摒棄個性 做個合群的人,真的對嗎?
你是個合群的人,就做個合群的人,你不是,就不需要勉強自己去合群。
其實沒有完全合群的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個性,只不過在群體裡面,大家把個性隱藏起來了,我們把這種人稱之為合群。你不想隱藏,那麼就做個有個性的人,群體裡面有些個性其實很受歡迎,不受歡迎,可能是這種個性有些傷人。
總體來說,我覺得做自己最好,是什麼樣就什麼樣,自信一點。那麼你有問過自己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嗎?
對世俗給予白眼
自己無可奈何
如果你的存在是為了讓別人喜歡你,那我很遺憾地告訴你:
1、這個世界永遠都會有人不喜歡你。2、任何一個喜歡你的人也都不可能永遠喜歡你。3、你越是完美,越不可能讓人喜歡,尤其是偽裝出來的完美,只會令人討厭而已。
有錢做什麼樣的人都可以……但是,有些東西有錢也是換不來的其實你是在迎合別人 那不叫摒棄個性
什麼時候該退讓 什麼時候要強勢 以及這兩者的程度 我覺得這是你該考慮的事
沒有對不對。
不同的人眼裡有不同的答案。
如果是我,我這種在外面強硬性格的人從不會委屈自己,我也比較自私,不會為了別人而改變自己原有的特質,更何況這種特質是可以區分我和其他人的個性,是只屬於我的東西,我堅決不改變。那麼在我看來,這是不對的。
但是如果是一個非常在意別人怎麼看自己,非常在意自己做的事情合不合別人心意,非常在意自己的性格討不討人喜歡的人,他一定會覺得改變個性很有必要。
合群和個性並不是水火不容的關係。在集體里有需要不同性格色彩的人,千篇一律是非常枯燥的。首先應該保留自己的個性,自我比合群重要。其次應當適當融入集體,「沒有人是一座孤島」。蟹邀:
永遠不要為了不必要的事情,做出委屈自己的事情。
什麼樣的人都會找到朋友;
你不合的可能是你現在周圍僅有的群,有這個時間思考這個問題不如好好提高自己,給未來一個更好的自己,你才會遇到更好的人和群。
要分清是非對錯,一些不健康的群合了也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
不要覺得自己不合群,當你這麼想,你就已經不合群了
再說了,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
希望幫到你,加油,共勉!
合群的標杆在哪裡?
你會覺得身邊的人和你不合群,是因為你和他們不是同一類人。
我們都會給自己或者他人貼上許多標籤,這些因素會引導著不同的人聚攏到一起。
用古話來說就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你的個性會排斥一類人,同時也會吸引另一類人
so,何必摒棄?
人為什麼活著?!
你開心就好,何必那麼累呢。
你的個性只要不違法,沒有違反道德,是講道理的個性(有人情味的個性最好)就沒有錯。合群也是一個道理,我覺得你人不錯值得交往。發現你是個下三濫就不值得交往。就這麼簡單啊。合群其實就是一種心情一種包容合群不是阿諛奉承 狼狽為奸樹立起對的觀念你才會得到快樂這個問題不成立,怎麼回答呢?
準確來說不合群不符合人類生命進化的智慧。
根據環境或預期事件相應值的反映。每個人反饋值基點不同,也是對小事件上價值判斷不同。
在一百所高校各挑一百名學生A(A;合群性)
在一百所高校各挑一百名學生B(B;獨行性)
分別進行兩項環境測試。一般普通環境,在事件觸發後合作率。(A>B)A的合作率大於B比較危險環境,在觸發危險後應對合作率。(A = B)測試結果相同。可以擴展思考一下所有靈長類的動物。。
事實上,合群是一種經濟的行為,它的目的在於追求希望得到的效用或者是運用這種效用的機會! ——我比較承認的說法。不要談個性奇怪總是推送這個問題給我?我天性不宜交際。在多數場合,我不是覺得對方乏味,就是害怕對方覺得我乏味。可是我既不願忍受對方的乏味,也不願費勁使自己顯得有趣,那都太累了。我獨處時最輕鬆,因為我不覺得自己乏味,即使乏味,也自己承受,不累及他人,無需感到不安。
――周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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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獸都是獨行,只有牛羊才成群結隊。
我曾經也像很多初入社會的人,總覺得廣交人脈才是正途,所謂多個朋友多條路,在家靠父母,出門靠朋友。
但實際上你所擁有的人脈中很多都是無效人脈。也就逢年過節群發祝福,偶爾幫忙點贊。其實對你本身生活沒有任何益處。去參加你絲毫不感興趣的聚會,說些不痛不癢的客套話。回去若干時間不聯繫,你發現自己已經不是對方好友。
除了同學/同事/客戶這種需要經常聯繫的,就只有微商不會刪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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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獨處有個最大的好處,你的時間都是自己的。我可以有大量的時間去閱讀自己想要獲取的知識。
讀小說你可以學習別人描述的手法,這樣你說起話來,寫起東西來,都更容易被人接受,也能一定程度上改變你的氣質。(龍傲天/趙日天之類的例外)
讀科普類的文章,增長見聞,讓你的知識庫包羅萬象,偶爾需要你發表意見,你也不怵,不鳴則已,一鳴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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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玩,絕大多數人不愛自己出門,她們出門也是為了和朋友聯誼。但我就喜歡自個兒出門。可以不用為了趕路,每個景點匆匆略過。也可以跳過那些其他人為了拍照而來,但我卻不感興趣的地方。
我走累了,就歇,我倦了,就回。不用擔心別人不盡興,也不用擔心自己不盡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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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我去過兩次,都是去西湖。一次順時針走了半圈,一次逆時針走了半圈。我可以不用一次游完,留個扣,給下次再來找個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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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曾去過安徽安慶的天柱山,原因是余秋雨的《文化苦旅》中有篇叫《寂寞天柱山》的文章。說李白、蘇東坡、王安石、黃庭堅……各路文豪都把此地當做未來的養老之地。現代反而不怎麼出名了。
去的時候呢,別人都是順時針上山下山。我嫌人多,逆時針從別人下山的路上來。一路風光甚好,而且無人打擾,真箇是縱情山水,好不快活。但是到我下山,就傻眼了,上山的路是一線天,只能允許一個人通行,看著人龍,勢必是不能走這條路了。
如果我是和友人同往,勢必會引起對方不悅,怪我帶了條錯路。但是自己選的嘛,也無甚好埋怨的,不至於壞了雅興。況且我看了那麼多無人的美景,卻是後來者無法欣賞的情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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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我也曾做過這樣的事:周末,出門隨機上一輛最先遇到的公交車,開到某個線路比較多的站點,下來等另一輛最先遇到的……管它去哪,何必在意它去哪。
比不了梁朝偉先生隨便坐一架最近起飛的飛機去喂鴿子。卻也可以去看看自己之前未曾去往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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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都只有你自己一個人的時候才能辦到。為什麼還要合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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