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活著是為了什麼?害怕死亡嗎?

小時候做夢總是夢到一些離奇的事情,自己在一個高速運轉的摩天輪上,一點點的從天上往下降,但總是到不了底,每次總是從夢中醒來,心有餘悸!那時想的最多的就是要死了。。。

小時候恐懼的最多的也是死,那時候還是個孩子,在世界上的時間不足十年,但是每次想到死的時候就很恐懼,恐懼的同時又不得想起,既然我以後要死,為什麼又讓我來到這個世界呢,我死了之後別人還記得我嗎,我又如何看見身邊的人,既然終究要死,為什麼要我來世界走一遭呢?


終結死亡,做永遠自由的人。

參本人知乎文章——《終結死亡——進入永恆和自由》

活人,死一次,變成了死人;

死人,死一次,變成了活人。

因為死,就是終結。終結了活,就成為了死;終結了死,就成為了活。

一個人身上有兩個生命。一個來自現實世界,是在時間長河中僅且只有一次的,是可見的,是有空間界的,就是人身體的生命。一個來自永恆的「一」,是本來可以在時間長河中永遠活著的生命,是不可見的,是可以創造知識和思維的,就是人的本我,人的靈。人的靈在現實世界中是暫時存在的。

僅且只有一次生命的,就是人的身體,是充滿了慾望的。當身體的慾望發作的時候,外人一看就知道這個身體是活的。但現實世界最終將終結它的活,停止它的慾望,歸回它當初所來自的現實世界。這就是人人都要經歷的可見的死亡,也是「活人,死一次,變成了死人」所指的。

  本來永恆現在卻暫時活著的生命,就是聰明無比,在現代已可以做成許多古代當作奇蹟事情的本我。本我來自永恆世界,卻已在永恆中死亡。永恆是「同而一,一而同」的。當本我的「一」與永恆的「一」相對立,求異非同時,就在永恆世界中死去,被身體的空間界從永恆之「一」中分離出來而暫時地在現實世界中活著。(永恆中的死,就是與永恆分離,與永恆不再是「一而同」。)人的本我,也就是人的靈,是人直覺而自知,不可借人的感覺而他知的。沒有人可以感覺到或他知另一個人的靈,但人人可以直覺到自己的靈,在自己的靈中思維。創造知識和思維,是人之靈特有的能力,從而使人類與一切生物相比,出類拔萃,獨具一格。有創造性思維,可以向一個人間接證明另一個人的靈的存在。創造性是否可不斷擴展,是區別人的智能和機器智能的標準。

  雖然人的靈獨具一格,但現實世界仍會象終結身體的生命一樣終結人的靈的生命,因在現實世界中唯一不變的就是變化本身。聰明如斯的人,卻無能為力,沒有一點辦法,去終結這個過程。但來自永恆的人的靈,是有歸回永恆的可能的,那就是趁還在充滿變化的現實世界中的機會,終結在永恆中的死,去變成永恆中的活。這個終結的能力來自永恆的「一」。

人的「一」最初源於「一定在」的永恆之「一」。永恆的「一」想要重新得回這些在現實世界中暫存的「一」,使這些靈重歸自己而永恆。這就需要他必須給人類的「永恆中的死」來一個終結。這個終結,指的不是讓人的身體去死,而是讓已死的靈去死。已死的靈,再死一次,則變成了活的靈。人的靈的第一次死是如何的,它的第二次的死也是怎樣的。

一切存在之死的原因都是違背所在世界的定律;違背所在世界之律的存在,將終結自己在該世界中的存在。

人的靈的第一次的死,是在「同而一,一而同」的世界違背了「同而一」之律而死的。具體的說,是「特殊化和獨立化」和行為造成了人的靈在靈世界(即「一」世界)中的死。這種行為直到今天,每一個人都有,而且是出於人的驕傲,自尊和自大。人的靈的第二次的死也必定是違背所在的現實世界的律而實現的。

  在永恆中死了之後的靈,與永恆分離,進入了「一則獨存」,「多則不存」的由理性和混沌揉合而成的現實世界。理性和混沌是在「多而存」的自由世界中揉合而成現實世界的。(現實世界就是破缺的自由。自由世界破缺之後就成為了現實世界。)而理性和混沌在時空中的表現是完全相反和矛盾的。所以,靈在現實世界中處於「內存外不存」的矛盾作用下,和其餘所有的現實存在一樣,也是有兩種完全相反的存在形態。

  人的靈最終將以這兩種存在形態在現實世界中存在下去,卻在永恆的「一」世界和「多而存」的自由世界中死去,因為人的靈在遵守了現實世界的律的同時違背了這兩個世界的定律。現實世界的律是「內存外不存」,即「一則獨存」,「多則不存」。「一則獨存」導致現實世界中的靈最終只能是內在的獨存。這種內在的獨存,類似於離開人群獨自修行的隱士所追求的境界。這種獨存,是違背「同而一」的永恆之律的,是「異而一」的。所以,這樣的靈最終是遊離於永恆之外的,對永恆來說,「一則獨存」的靈已死,不再在永恆中存在。這樣的孤獨的遊離態,是理性世界的律導致的現實世界中的活。「多則不存」導致現實世界中的靈最終只能變為存在時間極短的「不存在」,眾多的「不存在」共同構成一個虛空的世界,無形無質。這種「在空間中為一,在時間中同時是多」的形態違背了自由世界的「在空間和時間中都為多」的自由之律,所以這樣的混沌的無質態是在自由世界中已死的,是混沌世界的律導致的在現實世界中的活。遊離態,如同無源之水;無質態,如同混沌無物。一而存的遊離態,多而虛的無質態,是人的靈在現實世界中的兩種最終存在形態。二者完全相反,卻又同時存在。不僅人的靈,所有現實存在都是以兩個完全相反,又同時存在的形態存在的,如光和電子有波粒兩種同時存在且完全相反的形態。

  在這個只有變化本身是不變的現實世界,在永恆和自由中死的靈有了變為活的靈的可能。這個可能在同樣進入現實世界卻是活著的基督之靈身上,首先成為了現實。在進入現實世界之前,基督的靈是「同而一,一而同」的永恆之「一」。「一」就是靈,就是一定在,就是首先在,就是中國人的「天」和猶太人的「上帝」。由於基督的「一」並未違背「同而一,一而同」,所以他的靈在現實世界中並未象其他人的靈一樣與永恆分離。基督雖然進入了現實世界,卻仍在永恆的「一」世界中活著,所以他就有不會死的能力。但他的靈在現實世界中,還是和每一個人類一樣,在身體釘死後遵守了「內存外不存」的定律,以基督之靈的身份獨自分離在永恆之外(這是他主動的行為,沒有任何其餘的存在有能力讓他遊離在永恆之外),同時外在的身體也死去。他的靈在現實世界中死了,遊離於永恆之外,但他仍以上帝之靈的身份在永恆中活著的。當他的靈三天後違背現實世界的「一而存」和「多而虛」律二次進入現實世界時,他進入的是現實世界破缺之前的自由世界,他的靈活在了「同而一,一而同」的永恆世界,他的身體活在了「多而存」的自由世界。他的身體擁有了在時間和空間中完全的自由。自由破缺的現實世界對基督的身體不再有在時間中破缺和在空間中阻礙的能力,而基督對現實世界卻擁有了選擇所在空間和時間的自由。這就是基督的復活,也是人類第一次違背現實世界之律的事件。他在現實世界中死了,復活後卻是在永恆和自由世界中活著。

  人的靈第一次因違背所在的「一」世界的「同而一,一而同」之律,在永恆中死去。如果人的靈象基督一樣違背所在的現實世界的律,在現實世界中死去,就可以象基督一樣在永恆和自由世界中活著。這就是人的靈的第二次的死,且是在現實世界中的,可以終結人的靈的第一次的死,產生在永恆和自由世界中的活。反之,如果人的靈遵守現實世界的律,則它仍保持遊離於永恆之外的形態,仍只有最初的第一次的死,不會出現第二次的死,也不會由死變活。

  活人,死一次,變成了死人;死人,死一次,變成了活人。人要想自己的靈變成活的,就必須做出改變——去違背現實世界的律。由於人是沒有能力違背現實世界之律的,所以必須使自己的「一」進入基督的「一」,再由基督的「一」去實現這個違背。相信基督就是人的「一」進入基督的「一」的過程。人的本我用直覺去相信人的靈的起源——「一而同,同而一」的「上帝」的存在,去相信死而復活的基督就是上帝的靈進入了世界所成為的人,然後基督的靈再接納了這個從破缺中歸回的靈,這就可以使人的「一」與基督的「一」合為同一個「一」,從而人的靈進入基督的靈。因在「一」世界,無數個「一」合在一起仍是一個「一」。只要進入基督,那我們的靈違背現實世界之律的事件就在兩千年前已經和基督一同發生,我們的靈在現實世界中就死去,卻在永恆和自由世界中活著,象基督復活後所做的一樣。

  在這段描述中,「相信」一詞的意思,會有很多人感到不解。在平時,人的「能我」(感覺外界並能影響外界的人的身體)所能感覺到的,都是「內存外不存」的存在。「同而一,一而同」的「一」卻是人感覺不到的。因「一」則全,全則無關。「一」只因他自己而存在,沒有與其餘存在相關聯的必要。作為現實世界中有空間界的「能我」,自然感知不到與他「無關聯」的「一」的存在。「一」只能由來源於「一」的「本我」的直覺而知。直覺就是本我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的相信,是一切知覺的基礎。相信,就是直覺是真。比如,人平時都相信所看到的都是在現實中存在的,而不會懷疑所看到的不過是夢中之物。其實,人當時相信所見的腦中景象是現實,或是夢,只是人的直覺在當時以其中之一為真,而並不是因為人當時有了可以區分二者的證據。因為當時沒有證據可以幫助人判斷眼前所見是夢還是現實存在,除非人在事後意識到自己是醒著,還是睡著,然後才能做出判斷。這就是夢與現實的「事後知」現象。相信,就是人的本我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當下對「事後知」,「不可知」,「未知」的對象做出僅憑直覺的判斷。

  讀到這裡,朋友是相信這裡所說的呢,還是不相信呢。但不論您對這篇文章的直覺如何,其實每個人初懂事的時候都有一個相同的直覺,就是直覺自己不會死。只是後來每個人又因為可見的死亡看多了,才慢慢相信自己將來也同樣要死。死亡是可見的,但永恆的是不可見的。我們先把可見的死亡放下,因為身體從塵土中來,必定要回到塵土中去,無人可免。讓我們重新拾起兒時的想法,讓不可見的,不會死的永恆之靈,從永恆中來,再歸回到永恆中去。本我永恆,自我不息,這是我們的起點,也是我們的歸宿。

  人不是終結死亡,就是被死亡所終結。已經終結了死亡的,是曾被身體的空間界分離出來的「一」——基督。人用直覺相信基督,就會進入基督,在基督中終結在永恆中的死亡,從此在基督中擁抱永恆和自由。這就是「死人,死一次,變成了活人」的道理。


我在今年年初瞎扯了一下:

翼·風:人生,只是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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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是為了讓自己擁有更多希望的體驗。有美好,有悲傷,有無奈,有喜悅....這些都組成了你的人生。

死亡,便是體驗的終點(以後會有黑科技啥的不算數啊,反正我們看不到了)。至少出於本能,怎麼會不怕呢?盡量避免能被自己控制的死亡,自己控制不了的,也沒什麼辦法。

人生只有一次,儘可能體驗你想體驗的吧~也許是當下的體驗,也許需要經過長期的計劃籌措與波折;也許只是一瞬,也許會比較持久,看你的了。


我曾經在一枚私信里的回復:

我一直執著於人生意義何在,所以自學了一點認知神經科學的皮毛。這個學科使我意識到,人類的一切所思所想,什麼靈魂、意識、自由意志,怕是根本不存在,完全就是我們身體計算得出的結果,人類只是一個生物機器而已,僅僅只是生存下去而已,沒有什麼意義。這點其實挺讓我崩潰的,所以之後便繼續尋找什麼是活著,為什麼不自殺?至於宗教什麼的...也因此不可能相信了,只相信通過科學方法得出的內容而已。

由此我得出的結論是,只要是人類,無論是怎樣活著,都只是體驗而已。

比如剛出生的嬰兒,他通過各種感覺體驗與認知這個新的環境;比如盲人,雖然不知道黑白、五彩斑斕,但依然可以感受認知這個世界。你,也只是在體驗你自己的人生而已。

又比如,你哪裡覺得癢,覺得這種體驗很不爽,會去撓;聽一些音樂,覺得這種體驗很不錯;沉溺在愛情的體驗中;當然還有手機被偷,辦了錯事,甚至面對死亡....以及,你現在的好奇,以及希望得到的答案。這些,都是體驗。

每時每刻都在體驗活著的感覺,也希望為了未來更好的體驗做出計劃與努力。回味頭腦中的回憶,閱讀其他人的作品,也會有不同的體驗。

人生旅途,便是一系列連續體驗的集合,一個過程的累積,不能因為人會必死這一結果患得患失。

這便是我的座右銘:

人生只是體驗,理想的體驗需要自己爭取;

人生沒有意義,所謂的意義需要自己賦予。


上中學的時候看文章,有人問蘇格拉底:人為什麼而活著?蘇格拉底回答:正是因為不知道為什麼活著而活著。當時我很小,只認為這是個好玩兒的文字遊戲說法。

長大點,被主流教育和非主流影響,先後有過為實現個人價值而活、人生最重要的就是快樂、如果不是有那麼多愛我的人,活著沒什麼意思的各種想法。

現在明白了蘇格拉底的話,沒有什麼是目標,是為了完成而完成的,因為完成了就意味著活著沒有意義了;相反,什麼都不為了才是活著的意義,不想太多的明天,那天自然又認真的對待,就是活著的意義,因為它沒有結點,用無限的方式指導著生命活著~


目前感覺活著就是為了不讓父母難過,還得給他們養老送終,畢竟我是獨生女,還要把孩子撫養長大,生了她還是得負責任。以前挺怕死的,給自己買了保險,還經常去體檢,自從愛的人去世後覺得活著好難受,一想到如果死了能見到他還有點歡欣雀躍之感。


是因為每個人全不知道人生有什麼意義,只是活著而已。

但是都知道了自己以後會死,這個每個人都知道,結果相同的情況下,人和人的差距就在於過程了

活著的過程

我活著是因為好的壞的高的低的被罵的被誇的美的丑的氣的笑的全部都要試一遍,所有的生活方式也全都想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過一過。

我都知道我會死,幹嘛那麼著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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