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要如何去理解?
03-08
好多人都對生命下過定義,也好多人道生命的意義。我覺得,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宇宙中極其微小的存在,對個人而言又是唯一又偉大的存在。人的一生是個過程,為了生存而活,再而為了生活而活,活著,體驗著,各種酸甜苦辣,人生百態,孤單而來,又孤單而去。對於世界而言,人,只是過客。
生命不被理解,被理解的只是現象。
現象是緣起的,並無實體。
因此,理解是虛構的,本身是錯覺分辨。
生命不受感知,被感知的只有習性。 習性是相續的,並不恆常。
因此,感知是波動的,本身如海市蜃樓。
覺知中有生命。 既不被頭腦所理解,也不被意識所觸及。 既不受感知所渾濁,也不被體驗所凝固。
於是,單純覺知中。 清醒脫落頭腦,無需分辨而明明了了。
於是,安詳明晰的覺知中。 純潔脫落慾望,失去掛染而落落清凈。
不被理解束縛,不受感知染著,遺忘凝固自我,湮滅身心意識。
失去過去的哀悼,失去希望的未來。 不受理解的安寧中,是完整自由。
於感知身心遺忘內,是本來清凈。
當下,即生命。 非一切,離名相,隨緣起,性無礙。
不思議,無所得,不可說,無來去。
極耀圓明,極樂狂喜。
——謝安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