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狗肉到底觸不觸犯道德?

很糾結這個問題!望解答?


在非狗粉的評論里我們往往看到很理智很客觀而有邏輯和理據的評論和回答,而在所謂的愛狗人士的話語下我們看到的是奇怪的邏輯,胡攪蠻纏,毫無論據,單憑感覺,我認為,大家說,好像是,新聞里說,你狗被偷你就知道了,這些毫無意義的話都是他們說的,而且道德底線是誰的道德底線?我們吃豬肉可是很不清真的,我們吃牛肉在印度可是要被打死的,我們吃狗肉在荔浦甚至還能過個狗肉節,你說觸犯道德底線嗎?


我認為吃狗肉和吃豬肉牛肉羊肉雞肉鴨肉一樣,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並不觸犯道德。反而是哪些打著保護狗狗名義,去攔運狗車去市場搶小販的狗的狗粉,不僅觸犯了道德,還觸犯了法律。


不觸犯非狗粉的道德底線,但肯定觸犯大部分狗粉的道德底線。

人是會變的,狗粉可能脫粉,非狗粉也可能變成狗粉,兩幫人看著吵吵的像是不共戴天似的,其實任何一個個體沒準哪天就換陣營了。

喊著吃狗無所謂的人,沒準哪天養到一條忠誠又聰明的狗就變狗粉了,愛屋及烏,再享受不了狗肉了。

喊著吃狗都該死的沒準哪天自己的狗或流浪狗把自己兒子的小丁丁咬掉了,恨烏及屋,再看見狗就恨不得給砍死吃肉。

時代變化社會變遷,古代人吃人很正常,不算不道德,國家元首掛了殺活人殉葬也不算不道德,但現在敢幹那些事兒起碼在我國肯定是不道德的,別說道不道德,現代人肯定覺得那都是滅絕人性的事兒。

我小時候吃狗肉沒覺得有什麼不對的,十來年前我爸養了狗之後不吃狗肉了我還覺得他矯情,要知道我吃狗肉都是我爸帶的,他做的狗肉特別特別好吃,他那時候說吃不下去狗肉我還覺得他挺中二,要知道那時候我是養著狗還吃狗肉的,我那時候覺得反正吃的又不是我的狗,都是肉分什麼高低貴賤能吃不能吃,不是人肉都能吃。

但稀里糊塗的這些年我還真沒吃狗肉,想想大概是潛意識裡開始抵抗狗肉了,雖然邏輯上我還是認為狗肉沒什麼不能吃的,六畜之一的狗自古以來在我國都有肉用這一用途,但實際上我還是不大想吃狗肉了,雖然狗肉在我的記憶力一直很美味(尤其純土狗)。


狗的馴化一直是人的一廂情願!自從他們被馴化為輔助人類狩獵便是如此,然後當狗再也不需要輔助人類狩獵,他又被迫再次成為寵物,當人類不再滿足於他僅僅是被當做寵物,他又一次被當做借口來標榜自己的道德高尚,而這一些人從來都沒有問過狗的想法,她自認為狗也像他認為的一樣並以此去控制擺弄,為了達到他們的特殊目的,它們把他們進行選種,培養,孵化,而這一切的目的,只不過是為了達到自己的私慾。從始至終狗便是人類生存的產物,吃狗不可怕可怕的是虛偽!


白銀案兇手,是愛狗人士。

在因狗而起的糾紛中,打人甚至殺人一方,絕大多數都是愛狗人士一方。

如果不信請隨意查詢公開報道。

請問,愛狗和道德之間是什麼關係?


謝邀

原問題:吃狗肉到底觸不觸犯道德

首先先來看看道德是什麼意思,根據辭海中的解釋,道德:人類共同生活時,行為舉止應合宜的規範與準則。

這個問題下的行為舉止即為吃狗肉了,那麼有沒有這方面相應的規範和準則呢?

先來看看法律層面,目前國內吃狗肉犯法的只有香港地區。

香港法例第 167A 章 - 貓狗規例 第 22 條

(1) 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只或貓只以作食物之用,不論其是否供人食用。

(2) 任何人不得售賣或使用或允許他人售賣或使用狗肉及貓肉作食物。

(3) 任何人被發現管有任何狗只或貓只的屠體或該等屠體的任何部分,且其情況合理地令人相信該狗只或貓只是在本條的規定被觸犯的情況下正在或經已被屠宰或售賣或使 用作食物,即屬犯了第(1)或(2)款(視屬何情況而定)所訂的罪行,除非他能夠使裁判官相信他事實上並沒有觸犯第(1)或(2)款的規定。

在這種已經違法的情況下,基本就不需要討論觸不觸犯道德了,那在除香港地區的其他地方呢?

首先明確一個前提,是在不觸犯法律的情況下吃狗肉。然後再來討論,其實吃狗肉這一行為之所以這麼糾結,最主要的問題在於:人在吃以寵物動物為多數的動物時,會不會引起喜歡或者正在養這類寵物的人反感,甚至遭到道德批判。

大白話翻譯就是:人吃狗肉,因為狗大部分都是作為寵物的(甚至是全部),會不會引起愛狗人士,或者養狗人士的道德批判。

狗這一寵物動物畢竟不是用來吃的,不屬於肉用家畜,而豬牛羊等肉用家畜養殖的主要目的就是用來吃的,所以基本上聽不到有人說吃豬牛羊肉觸犯道德(部分宗教信仰和特殊熱愛人士除外),那麼其實區別就是在於用途的多少數目而已,當寵物養的狗多(還有部分工種犬),當肉用家畜養的狗極少,當寵物養的豬牛羊少,當肉用家畜養的豬牛羊極多。數目多少自然會對大環境造成影響,畢竟能陪伴著你,跟你產生感情的當然是每天求抱抱求遛遛的狗狗,而不是擺在餐桌上冒著熱氣的片狀塊狀豬牛羊肉啊!

最後總結一下吧,道德在吃狗肉這一塊是沒有一個標準的,吃狗肉也還不足以能形成社會大體統一的道德準則,這也意味著說,吃狗肉會不會觸犯道德只是看每個人自己的想法和判斷,沒有統一標準,僅此而已。


吃狗肉可以,別虐殺就行。

我之前也挺喜歡狗,但對吃不吃沒什麼觀點,有人吃有人不吃,想吃就吃,不想吃就不吃。但是自從遇見噁心的狗粉和小區里不栓狗繩亂跑亂叫的狗子,我對狗已經完全沒有好感了。最近沒事經常在神犬教吧看狗狗們跳迪斯科。


狗粉控制了道德制高點,就像紅衛兵,沒人敢惹啊。誰反對誰就是低俗,沒道德。他們的理論就是:今天你吃狗,明天你是不是還要吃人啊?什麼邏輯!


道德是律己的,而不是律人的


把小麥和水稻還未出世孩子從他們媽媽體內拿出來,水稻扒皮以後蒸。小麥扒皮後碎屍,還磨成粉之後又是蒸,又是炸,有時候還煮。這樣做到底觸不觸犯道德?


失去人性,失去很多。失去獸性,失去所有。---大劉


本人不吃狗肉,但不反對他人吃。說到道德,一般而言是沒什麼問題的,但如果為了吃肉去葯狗,偷狗,甚至虐狗,那就很不道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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