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越走越遠,她也不能生育,我現在遇到一個心動的女人,我能離婚嗎?

我今年36了,和妻子結婚6年。婚前由於工作很忙,沒有時間且壓力很大,再加上之前的戀人因為異地分手對我的打擊比較大,在別人的介紹下,相處了一年就和她結婚了。婚後的生活平淡也平凡,我仍然很忙,回家基本累的不太想說話,而她的性格,也相對內向,所以兩個人的交流很少。她因為身體的原因,很難懷孕,也在積極的治療,但是她也36了,我不知道希望還有多大。

我現在用工作忙來掩飾我內心的茫然,回家後也是分房,說是為了治療,其實兩個人都害怕去面對這個問題。遇到一個女人,我很喜歡,也很心動。我現在很焦慮,我還離婚嗎?如果離婚,對妻子的傷害很大,畢竟她身體不好,她也很愛我,離婚後更難。對妻子,不能說沒有愛,可是真的一直就是淡淡的,在婚姻中,我對這個家,對她付出的很少。可是目前的婚姻,讓我窒息,我不知道年齡越來越大,是否還能堅持住,對孩子的渴望、父母的壓力能否還讓我能接受這個殘缺的婚姻。現在也許就是責任心在抗,但是我的內心是抗拒的。對於喜歡的女人,這是後話了,如果婚前碰到,那該是一件多麼美好的事情!


你根本就不愛你老婆,如果愛,有沒有孩子你都會願意跟她廝守終生。已經分房睡了,也沒有事實婚姻了。在這種情況下,即便有了孩子,也是不幸福的,對孩子也是一種傷害。畢竟人生的路很長,沒有炙熱的愛情去做基礎,婚姻的瑣碎很容易消磨掉感情。有人說,當愛情里出現第二個人時,你就毫不猶豫的選擇第二個,因為你足夠愛第一個的話,就不會出現第二個人。你現在的婚姻實際上是一種交易婚姻,屈服於現實。分開於自己是一種解脫,更是給對方去幸福的權力。人生苦短,你也要放手去追尋自己的愛情,令你心動的人不是時時都會出現,最難得的就是相愛一場,但是,記住,一定是「相愛」。如果對方同樣愛你,這已經是命運對你最大的眷顧了,這種難得的相遇不是時時都有。最後說一句,把你不愛她卻愛你的人留在身邊是一種自私而卑鄙的行為;把你愛卻不敢愛的人放走是一種懦弱而逆天的行為。將就就是一種懦弱。


既然不愛,當初就不該結婚,害了自己也害了別人


想想你愛的那個女人的感受,別讓她等太久,別讓她傷心。


除非你妻子自願同意離婚,不然走訴訟程序應該比較難離。


不能

你老婆要是沒病沒災的還可以考慮離婚,現在這種情況,你要是離婚,呵呵。


沒有發表出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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