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得了癌症,逼我和男朋友分手,讓我放棄工作,我該怎麼辦?
我爸爸在我高二的時候因為癌症去世了,我媽又找了一個男人,沒領證,但對我還有我媽都挺好,今年我媽也被查出來患有癌症,最近剛剛手術完。
我快崩潰了,我是獨生女,剛大學畢業,剛在外地找到了實習的工作,實習期剛結束,老闆挺看好我,我有個我很喜歡,也很喜歡我的男朋友,我們在一起三年多了,是異地,而且他沒什麼錢。然後我媽病了,家裡人讓我辭職,我就趕忙辦了辭職,剛到老家,還沒坐下,就被醫生告知我媽得的是惡性卵巢癌,然後讓我簽手術同意書,我簽完字,我媽手術,醫生說像晚期,那兩天我渾渾噩噩,兩天只吃了兩顆餛飩,滴水未進,我不知怎麼辦,就打電話給男朋友,男朋友馬上假也沒請就翹班趕來了,他來看了我媽,我媽和繼父對他都不滿意,甚至嘲諷他,我姥姥直接無視他,然後把我喊到牆角,罵了我一通。男朋友來了之後,哄著我吃了兩天來的第一頓飯,吃一口就噁心,但勉強吃了一些。
過了一天,他回去了,我媽讓我和他分手,她幫我規劃好了未來,她讓我趕緊在老家找一個結婚,不讓我工作了,說女孩子不該工作,即使工作,找一個一兩千的工作混混日子就好了,然後抓緊生個孩子,完成女人的使命,這樣她就能瞑目了。我委婉的說我不想這樣,我想做設計師,為此我也努力了這麼久了,而且我不想留在本地,這裡沒什麼好留戀的,讓人傷心,老家除了七八十歲的姥姥和姥爺,我留在這裡也是再無其他親人。我媽說我不孝順,不懂事,執意讓我留下,我說我現在會就在這裡,但她的意思是讓我永遠留在這裡,眼看她要生氣,我趕緊作罷。
我該怎麼辦啊?要用未來換我媽短暫的開心嗎?
變著法子哄你媽開心,談到結婚的事情就打馬虎眼糊弄過去,如果她堅決讓你跟你男朋友分手,你就騙所有人分手了就好了。內心要始終明白自己要什麼,女孩子不工作,讀了書21歲結婚太荒謬了。
給你媽媽洗洗腦,這麼早結婚,沒收入來源,萬一男的不靠譜難道要讓你女兒喝西北方?萬一家庭變故出了事難道要當乞丐,往壞處舉各種例子,最好身邊有不好的例子佐證。
祝你媽媽早日康復。
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然後溫柔而堅定的拒絕所有你認為的不合理的所有要求。
溫柔是因為愛。
拒絕是因為你有權掌控你的人生。
祝你幸福。
不要放棄現在擁有的一切。自己有權決定自己的未來。不然以後後悔了也許會更加痛苦。
男朋友以後也會是你的家人。
向你的媽媽證明自己能在外地好好的生活。不需要依靠本地的親戚熟人。希望她能理解你。
邀請了一些人來回答問題…希望他們會有更好的解決方案。
希望你可以挺過這一段時間。
加油 祝你幸福
同意@yang yang的回答。
說句比較現實的話,你娘家差不多沒人了,再不自強自立,以後所嫁非人男方不往死里欺負你。
醫生說:像晚期。
我覺得你媽沒得癌症。得了癌症的人生死都看開了,看不開「女人使命」這種狗屁東西?
可能是我腦補了,因為我無法相信一個醫生給病人家屬介紹病情的時候用「像」這個詞。
我覺得你媽聯合醫生在騙你。
如果我分析錯了,別怪我。
癌症,晚期,這兩個詞加起來等於判死刑了。
這麼嚴重的後果,專業醫生是不會用「像」這個詞的。
早期,中早期,中期,中晚期,晚期,轉移,擴散,我不學醫我都信手拈來這麼多詞。
一個醫生,怎麼會給你說「像」晚期呢?
他要是不確定是不是晚期,可以說中晚期呀。現在醫學都到啥程度了,查不出來癌症是不是晚期?
醫生只能說我治不了,建議去省上醫院,晚期癌症小縣城治不了的。如果是你們縣城醫院的醫生這樣給你說的,你可要小心了。
你起訴都沒法起訴,醫生回頭給你說誤診了,你沒一點脾氣,總不能讓人家給你賠個男朋友吧。
而且我覺得是你媽串通醫生的。。。
你看我戲多不多。
建議:假裝分手一年。該相親相親,該幹嘛幹嘛,賠她走完最後一程。這是確定她得癌症的情況下,並且得是晚期。
如果不是晚期,或者沒得癌症,那你看著辦吧。
請問有Ct嗎?還有病理檢查。
讓你分手無非就是想在死前看著你和她(注意是她)中意的人結婚,生子,才好下去給你爸報個到。
無法可說,這樣的媽
先說我的觀點,我完全不贊同你媽的想法。你最後一句話其實也暴露了你自己內心的想法。未來和短暫的開心二選一,這個並不難選。現在難得是這件事的解決方法,我建議一個字,拖。你媽這邊安撫為主,她現在這個狀態,你肯定無心工作,不如陪在她身邊照顧她。到了你媽媽這個階段,道理是肯定講不通的,一些善意的謊言是會被原諒的。
我是提問的人,下面是我現在的想法。
我媽要15萬彩禮,就同意我和他在一起,這個彩禮錢男朋友家是差不多可以出的,但冷不丁的事情要解決了,我就理智的想了想這個男人值不值得嫁。我發現一個嚴重的問題。
我男朋友經常說「我媽這輩子都沒享過幾天福」
我從來沒問過,我和他媽一起掉水裡後他救誰,然後有一天他主動提起這個問題,並明確表明救他媽,自己媽最重要。我當時滿腦子問號,救自己媽挺正常,自己媽重要也正常,但我沒問,也沒必要非說出來吧,說出來刺激我?
我們感情挺穩定,但事到關頭我退縮了,我就剩我媽一個最親的親人了,以後受委屈,除了我自己能保護自己,唯一能保護我的就是我老公了。這樣的話,我真遠嫁了,人生地不熟,方言還不會,萬一我和他媽吵了架,他絕不會維護我。他家裡家庭條件不錯,但他自己經濟條件非常差,工作也不穩定。我媽說的對,生活中有許多小事,靠愛情是無法解決的。不過我依舊會堅持一件事,就是找個工作,掙錢攢錢,我想創業,如果事情順利,我會試著創業。靠人不如靠己。這個世界上能依靠的人除了自己和父母,其餘基本沒有。
所以,我不想嫁了。
謝謝各位的回答,很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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