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第38條中的未成年人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是指任何刑事犯罪嗎?

還是說有什麼具體的劃分或者界限,比如說故意傷人致殘或者致死or醉酒傷人致殘致死有區別嗎?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求懂法的大神們來科普一下,感謝啦


題主,研究未成年犯罪別只是看這些邊邊角角的法律,反而遺漏了最主要的刑法。

刑法裡面很明確,14周歲以下不負刑事責任,14至16周歲以上對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搶劫、強姦、販毒、投放危險物質罪、放火罪、爆炸罪負刑事責任,十六周歲以上負完全刑事責任。

所以這條是指是14周歲以下的,或者14至16周歲犯上述八種罪以外的,不予刑事處罰。

醉酒在刑法上分為生理性醉酒與病理性醉酒。生活中一般喝醉為生理性醉酒,負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以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論處。病理性醉酒是指醉酒後出現精神病癥狀,是精神病的一種,不負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可以結束了。


提問之前翻翻刑法典不就明白了?


不是啊。14歲是另一個分界線。《刑法》規定,十四周歲的人犯以下罪行的,要承擔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當然不是的。

刑法規定,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等犯罪仍然要負刑事責任的。

但是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就很難定罪了,通常都是管制教導了。


凡是跟犯罪有關的,請先看刑法和刑事訴訟法,這兩個沒有規定的,再看其他法律。


參考北京去年新判的5名未成年女生校園霸凌案件。。


謝邀

不是,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六周歲,對於任何犯罪行為都應負刑事責任

醉酒分為生理性醉酒和病理性醉酒,生理性醉酒也就是平時普通的醉酒,需要負刑事責任,而病理性醉酒是在飲酒後出現精神問題,也就是精神病,是不需要負刑事責任的,但在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時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除外


顯然不是,14周就需要承擔一些嚴重刑事犯罪責任


推薦閱讀:

十四歲聲稱殺人不償命 持刀傷人、殺人被判無期徒刑
未成年人在一定的情況下殺了另一個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護法是否會起到保護殺人兇手的作用?
如果每個刑事責任年齡以下的未成年人都知道自己殺人都不用負刑事責任?
未成年人的惡,可能比我們想像中的還要嚴重
你支持代表提議將"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責任降至12歲嗎?"?

TAG:法律 | 刑法 | 未成年人保護法 | 未成年人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