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相戀七年的女友由於我家庭原因分手,半年時間相親和不愛的女人結婚,現在人也懷孕了,該怎麼辦?


不愛幹嘛結婚呢?你肯定說為了家庭為了父母,那為什麼和前女友分手呢?為了家庭為了父母?那這個孩子為什麼來的呢?也是為了家庭為了父母?合著沒你什麼事啊,那你為了家庭為了父母也要維持婚姻啊,要不然家庭和父母對你多傷心啊,也千萬不能和前女友聯繫啊,為了家庭為了父母,你難道捨得讓他們傷心難過操勞過度嗎?相戀七年都可以輕言放棄,更何況沒什麼愛意經相親認識的妻子呢


既然分了就放下好么!既然結婚了就好好過好么!

真心疼你太太!


我想反過來問問你,你想怎麼辦?離婚或者去找前女友?面對懷孕的妻子和已經分手的前女友,你也條件會變的好了嗎是嗎?有理由和人家說和好?


其實你知道答案,但是想從評論里找到些類似「去和前女友過」之類的評論。很不幸啊,正確的事情是:忘記前女友,好人現老婆好好過日子,養孩子


手也分了,親也相了,人命搞出來了你說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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