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真的拿未成年人沒辦法嗎?
如題,今天車玻璃被砸了,還有其他三輛車玻璃也被砸了,一起去派出所備案,但是警察告訴我們,基本沒什麼用,今天抓了明天就放了,最小的11歲,最大的14歲,未成年只能拘留24小時,打電話給他們父母又說沒這種兒子,斷絕關係了,由於是縣級城市,沒有少管所之類的,我們也不能私下去找這些人,畢竟他們殺人不用法律責任,我現在就想問問到底該咋子搞,畢竟連警察都說了這草蛋的法律
確實沒很多辦法,兄弟
這個砸車問題,我們這地方也一樣
每天在馬路邊和小區物業不是很好的地方,都有車被砸
除了TMD的自認倒霉,大部分人都無可奈何
為啥?
刑事責任對這幫小孽障而言,有時候懲罰不到
更重要的是公安破案因為人手緊缺或者其他原因
對這類案件一般不會投入過多精力,除非積累到一定程度
這也導致砸車現象持續
但是,如果真抓到了
民事責任是肯定有的,完全可以起訴這幫小孽障的家長
民事法律還是可以的,叫他們的監護人進行損害賠償責任,然後讓他們回家吃監護人的竹筍炒肉是最好的,得了錢又有人教訓熊孩子一頓豈不美哉。另外,親子關係是血緣關係,無法斷絕,法律不會承認。
如果是刑法的話,不好意思,真的沒辦法。就算14歲到16歲之間也只有那幾個罪名可以判刑,還必須減輕。
起訴孩子父母民事侵權。
這種小案子自己查查法條,寫份訴狀就可以搞定了。
嫌麻煩的話,可以請個比較經濟的律師。
如果還嫌麻煩,就自認倒霉吧。
法律不保護沉睡在權利上的人。
確切的說,刑法拿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確實沒有辦法,但不意味著所有法律對未成年人都沒有辦法。根據民法通則和侵權責任法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權責任是由監護人來承擔的,所以你所提到的這種情況只需要起訴監護人即可。你需要做的是固定證據,包括派出所同志所取的筆錄,要取的錄像等證據都需要固定,然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判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的。別說未成年人了,就是成年人所養的一條狗咬了人,還需要承擔責任呢。
報警,但是我知道你已經報過警。不是找那些孩子的事兒去找他們監護人的事。血緣關係在法律上是不可以被斷絕的,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 婚姻法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輔助的義務。」
斷絕關係,只有一種辦法就是在子女成年之後,經過雙方協商解除關係。但是僅限於領養情況下,也就是說他們血緣關係是無法斷絕,父子關係,只有在沒有血緣關係的前提之下,才可以被法律允許斷絕。
如果確實他們對於孩子造成的損失不進行賠償的話, 這依舊堅持斷絕父子關係 沒有撫養的義務。那麼就請他們自己去局子裡面蹲著去。
另外,父母身為孩子的第一監護人。當子女是未成年人或者是無法獨立生活的子女父母對於子女的贍養義務是無法被解除的。 撫養和贍養不是權利,而是義務。他們必須給予賠償,我可不相信那幾個11歲,最大14歲的是自己工作養活自己的。法律可不允許僱傭童工。
父母不管是不可能的,可以強制性要求履行監護人職責,然後讓監護人賠償你的損失,而14歲什麼的都太小了,除非重大刑事案件。
如果沒有把握脫身不要自己想辦法收拾對方,到時候很被動的。最好就是起訴對方監護人要求經濟賠償,維修費誤工費交通費訴訟費,勝訴後對方賴賬就要求強制執行。對方家長不關心孩子他能不關心自己錢包?!等真金白銀賠出去轉頭就去收拾熊孩子了。
這個「操蛋」的法律,全世界的法典法系國家都一樣,具體年齡不同而已。
報警,以警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為證據,起訴監護人,很容易拿到賠償。只能做到這麼多了。
問他責任人要補償就行了 就要一個修補錢 要多了可能被告敲詐勒索罪。不給就去民事訴訟去公安局調取信息這個你需要填一張表格就是填情況和你自己的信息然後簽名按手印然後拿著信息去法院填表。
按理說公安局應該立案的你還可以和另外幾個一起報案然後這個案值大了可以判刑,公安局提交到檢察院就是不判刑也要賠償你的這個損失的。
不立案你就找記者閉口不談公安局不作為就說莫名其妙車窗玻璃被砸了好不容易找到人了但是現在小孩子因為年紀小我們不追責就要吧車修好就行。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