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有了新女友說還喜歡我,是我當備胎了嗎?
如題,已經分手快一年了。
人是可以在喜歡一個人的同時在喜歡另外一個人,只是愛情是不可以共享的,所以就得做出選擇,可能就像他所講的,還是愛你的,但是這一切毫無意義,因為他已經做出選擇,所以你只能選擇放棄,當然你想做備胎,還跟他藕斷絲連,最後弄得狼狽不堪,把期望放在他會回來找你的幾率上,那我只能祝你成功!
我個人認為,對我來說,我跟我男友分手了,我後悔,我難過,又或者他後悔,甚至他開心,都是兩個人的事情,因為分手了,做什麼也沒有好說的。
所以無論對方是重新找了對象,又或者我去糾纏,這都是個人的選擇。
比如我去糾纏,那我就得做好他不答應,甚至最後對我說了過分的話。都不能怪我或者怪他,我後悔是我的想法,他不願意複合是他的想法。但是這個的前提是我沒有新的對象,他也沒有。
又或者,我兩分手三個月,半年,甚至更久,他願意回來找我,說這麼久了,還是覺得跟我在一起開心,那我看我當時的狀態,或者答應,或者拒絕。
但是,兩個人分手之後,一旦有一方邁了出去,有了喜歡的人了,或者有的新的對象。那我兩個人不管什麼關係,都應該終止,退回到陌生人。(當然也有少部分人還可以真的就當好朋友,這個我就不說了)
一方有了新歡,我還留著幹嘛??很多人覺得,哎呀,前男友或者前女友在有了新歡之後,一對比,還是我好,所以回來找我了,說明是真愛呀。不好意思,至少在我看來,一旦有一方有的新的喜歡的對象,那就說明他已經完全做好跟過去說白白的準備了,以後無論是遇到一個更好的人,又或者是更差的人,都需要自己承受。這才是責任感。
不然你明明已經掰開了過去,現在又跑回來找我,不好意思,我有潔癖。(小說裡面什麼說分手是被迫的啥啥的就算了)
所以說,人家都說失戀只能靠新歡或者時間。在我看來,只有時間,用時間慢慢熬過去。新歡這個,對自己,對對方都不公平。人家跟你談戀愛不是為了給你療傷的。
所以對題主的這個問題,我只能罵一句我覺得這個男生適合渣男。
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看法,不是針對誰。
刪除他的聯繫,讓他沒辦法繼續和你「表白」……
這種有現任還和前任說喜歡你的操作,就是渣男想讓你自願做小三的操作……
準確的說,不完全是備胎,就是閑來無事可以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一個女人而已,這種前任不拉黑,還留著過年么。
是一道菜吃膩了,偶爾想吃點別的便宜的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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