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弱者,而對強者採用「寧可錯殺,決不放過」的有罪推定式態度是否合理?

比如,為了保護行人,開車一方無論有無過錯都要承擔責任;為了保護女性,男性哪怕只是不經意的肢體接觸也會有被告上法庭的風險;為了保護兒童,陌生男性向小蘿莉問個路都可能被當成戀童癖逮捕……類似這樣的做法合理嗎?難道為了保護弱者,就一定要以這種「寧可錯殺,決不放過」的有罪推定式態度對待強者?

這種情況不僅往往體現在法律的制定和執行過程中,在社會輿論中也總是存在這樣的傾向,在事情明朗之前,人們總是習慣於善意揣測弱勢的一方,而對強勢的一方採取這種有罪推定式的猜測。


不合理。人類社會,不應該太違背自然規律。你不能因為獅子太狠,把可愛的梅花鹿殘忍的咬死而把獅子全殺了。如果獅子全死了,梅花鹿能活多久?

所以,屬於自然的,就別太干預,即使過分了,做些調整,而不應該過度。

更何況,強者不恆強,弱者不恆弱,是吧。


瀉藥

噗 題主問的這個問題其實蠻有代表性的

往淺了談只是一種社會現象,往深了看則能涉及到價值觀層面,甚至能剖析人性。

從以前的奴隸社會,封建社會進步到資本主義社會,社會主義社會,以及人類的終極社會形態也就是最高的至完美的社會形態共產主義社會。人們所追求的是什麼,正是絕對的公平與平等。不存在任何的歧視,任何的不平等 ,沒有任何人能成為不同於別人的特權階層。真正的做到天賦人權,人人平等。我們也確實一直再朝這個方向去努力,社會也在努力轉型。然而,在這個時代,人類這種複雜的高智能動物顯然是不可能找到perfect的最優解。只能說,我們盡量做到democratic,freedom等等,但是privilege還是存在。人作為一種群居動物,人與人之間有著巨大的差異。在這個社會,有著頂層上流掌握著社會秩序,中產過度層謹慎地維護,下層普通百姓,生活在底層的人們。不管社會怎麼轉型,人們還是無法改變這一現狀,也許不是以前的奴隸社會,但是底層的人們仍在死命掙扎,社會仍然不公,表面形式變了,基本的遊戲規則,叢林法則沒有變。

普通的人們為了保住自己生活的權利,只能用社會普適的價值觀自然法則來保護自己。再到後來 這種保護越過了平衡點,處於社會中下層的人們無法制定規則,便紛紛抱團,形成一股不可小覷的力量以維護自己的權利。正如女性團結維權,黑人聚集反對種族歧視等等。

凡事都有個度,正如量變到質變

一旦那些處在不利面上的弱者過分維護自己的權利,這便如形成了一種道德綁架,用他們的[弱小]來綁架他人的[強大],最後演變成了一種恃弱凌強的畸形現象。正如題主所說的這種情況吧。

怎麼說呢 歸根結底,還是人類以及人類社會不夠完美吧。


這樣只會搞的人心惶惶,一點風吹草動人就跑的一乾二淨的

現在不是說老人摔倒了沒人扶嗎?按照這樣的標準執行,只要比老人年輕的人去扶了,那就是有嫌疑的。

反倒是那種又窮又老的老傢伙,為了搶位置打人就屁事沒有。

這不是正義啊,這就是我們現在正在痛恨的未成年人渣保護法啊!你難道想要一款弱勢群體保護法????

這不是正義,這是耍無賴。


的確不合理,,,當問題是很難證明你的無辜性,而開車撞人,出於人道最少賠10%,,,總有人要為被撞者分擔一部份壓力(即使是碰瓷技術不夠專業被撞傷),,又不可能是政府出錢。。。。。。。。


法律追求的是公正,而不僅僅是平等,當強者和弱者同時出現在法律面前時,對於弱者要傾斜保護,因為在強者具有優勢地位,一些舉證由弱者來完成是不現實的,這也是無過錯原則的由來,當然這種傾斜保護也必須在合理的範圍內!而不能沒有底線!


有罪推定式態度,當然不合理了。

中國採取的是無罪推定原則,並沒有對強者採取「寧可錯殺,絕不放過」的態度呀。

不然,怎麼會有大量的關於&< 為什麼總教導女性如何防衛,而不是教導男性學會尊重&>這方面的問題訴求呢?

題主說的有罪推定,只是部分人的一些慣性思維,本質是精神文明建設跟不上時代和經濟的發展。

但是你像車輛撞死違規行人,「行人被撞死」屬於明擺著的事實,根據是否違規來判定刑罰的輕重,而不是所謂的有罪推定態度。

之前本地發生過一起行人被撞事件,紅綠燈變幻的一霎那,司機也不管還有走到一半的行人沒過去,直接抬腳就踩油門,把行人直接撞死了……

這都有故意殺人的嫌疑了吧?


既然事實並不清楚,那肯定要偏袒行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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