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明年結婚確喜歡上了別人?
02-05
跟我對象處四年了,17年去的一家新公司在公司認識的一個女孩,張的一般但是挺可愛的,她24歲我三十歲,現在的對象家裡要求彩禮多家裡第一次家長見面談崩了,因為彩禮的事天天吵架,對於突然喜歡上別人我也是很意外,我該怎麼辦?
如果我知道我老公婚前愛上過別人,又為了「責任」留在我身邊,我得噁心死。
暫緩結婚,認真考慮,喜歡別人並不是什麼羞恥的事情,但是你不能對不起現在這個女生。
謝邀,題主的喜歡難道不是來自於,與現任處理婚事衍生出的麻煩感嗎。
題主現在的首要問題不是「喜歡上其他人怎麼辦」 而應該是「相處四年的女友你愛不愛」,愛就兩個人好好協商,再去與父母好好談,如果還未相愛到能讓你們去克服眼前的問題,那就好聚好散,再去追求喜歡的姑娘,但說白了,不管與誰攜老都會遇上一系列棘手的問題。
婚姻就是找個你願意心甘情願被折騰(解決困難)的對象,彼此扶持體貼包容,過著簡單甘甜的每一天。問題涉及了兩個女孩,描述只說了一個女孩,重點提了彩禮的矛盾,題主,敢不敢面對自己真實的想法?
你結婚後也會遇見喜歡的人,但是喜歡,真的只是喜歡,越界對誰都沒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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