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對待前任送的禮物!?


一直留著。

這些物什是一段時光的親歷者

人走茶涼

茶碗還在


前任1,分手時他的東西在我們分手那天我還給他了 。東西很小,應該不值錢。但是送給我的時候我簡直開心的不行。還以為他有多愛我 。前任2,我們那段時間經常吵架,我比較主動送東西給他,他就送一些小玩意回給我。後來有一次他買了iphonex送給我,但是送這個禮物的時候,我們的關係已經到了危機的頂點。所以我知道這個東西很貴,他是直接京東買了快遞到我這的。我想退回去他沒有要。後來沒多久我們果然分手了 ,手機我還在用著。因為我們之間應該還有感情,至少我是這麼想的 ,所以我用著這個手機,算是對他的一種感謝和懷念。有的時候,一個物品的價值在外人眼裡看來是衡量你們關係深度的標準,至少在我看來不是這樣。只要他是主動的 ,為了讓你開心而買的 ,那不管價值幾何,為都會感到他是愛我的 。


才發現,我沒有收過前任、前前任、前前前任,任何禮物。

送出去的倒是不少。

悲劇。


改扔的扔,該送人的送人。


有用就留 沒用就扔 如果現任介意的話那就全扔


謝邀!還在用!有時候想扔又感覺東西不錯,扔了真的可惜,哈哈,主要就是她送的錢包,我自己又懶得買。


我送的她能搬得動的幾乎都扔掉了!


和他換了個行李箱用,他說他帶著這個箱子走了很多地方,希望我也能帶著走很多地方,當時走的時候不知道會分手就一直帶著了,想處理掉再換個新的,這個想法想了三年都沒完成,還有他送的鋼筆,他們部隊里的軍用洗漱包,一起買的漱口杯……出去玩的時候都會帶上……很方便也懶得換……


有用就用,沒用就扔了,反正神經大條的我對各種禮物從來沒覺得有什麼特殊意義


emmmm還給他啊


女朋友留下了前男友送她的生日禮物 說忘記放在哪裡了?? 我不知道該跟她說還是不說


如果兩個人是友好和平的分手,你可以留著,但是如果是不歡而散,那就扔了吧,反正我的不是扔了就是送人了再者就是捐出去了


該用就用 不喜歡的就丟了


小的時候會聚集起來找個地方挖個坑埋了 長大之後就一直留著用 畢竟送了我最愛的路飛的錢包


為什麼要扔? 怕睹物思人嗎 還是覺得噁心

分手了為什麼要跟禮物過不去


他也沒送我什麼東西,唯一一件算是他給我買的衣服,衣服錢我也在分手的時候打給他了。

手頭還有個他給我的杯子,之前我在辦公室沒有玻璃杯喝水他去熟人的茶葉店給我拿了一個,好好的也沒捨得扔。

真正算得上禮物的,我這應該沒有了吧。


前任送我東西,我也送前任東西,所以你就想是自己花錢買的東西,用著就毫無障礙了


我在分手的時候就都還回去了

既不留念想也能好好說再見


前任送的東西太多了 大到窗帘小到唇膏 就連現在的手機殼也是他給買的 我沒有想過要扔掉或者收起來 畢竟在一起的時候是真真實實經歷過的 也不想刻意去逃避什麼 留下來並不是為了睹物思人而是想要記住那些一起經歷過的美好


額,,,,

搬家的時候我在外地,我媽知道當時分手動靜挺大,所以新家沒有一點兒他送我的東西了。


推薦閱讀:

前任「拉黑」或「刪除」你時,心裡在想什麼?
分手後,怎樣做讓對方後悔?
真誠發問:你們這些忘不掉前任的,到底是咋想的啊?
分手後,前任為你做過最暖心的事是什麼?
高情商的十種表現,從分手到現在你做到了幾個

TAG:前男友 | 前任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