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下懂法律的大神?
問下懂法律的大神,有人欠我二千有欠條不還花錢請律師寫了訴訟狀去法院說要被告身份證號,我不知道聽律師說得跟著去派出所調取,又得花錢一共才要兩千,有沒有什麼更好的辦法?
一共欠你兩千,本來就不值當的請律師啊
現在有的法院的訴訟服務中心(立案庭)已經可以通過當事人協查系統為原告方調取被告方的身份信息了。
你連對方身份證號碼都不知道就借給別人二千,一般借條都是在對方身份證複印件上寫的,由對方寫並簽名,寫上日期及還款日期,寫好利率及到期未還後的利率。現在你借也借出去了,哪有啥好辦法,慢慢告吧
額,別的更好的辦法?這種事情除了起訴還可以找居委會進行調解還可能會有點用吧。
我還想說,這個問題的標籤是什麼鬼,這和法理學有神馬關係。。。
不請自來。非大神。
首先,欠錢不還已經漸漸成為了常態。借錢的時候是孫子,還錢的時候就是大爺。對於這個情況,我首先深表同情。
一、直接了解,當面追債
很多債務是礙於情面,不好意思問,導致對方也賴皮一樣不還的。追債的第一步當然是要直接了解的問清楚,當面提出。這樣一來可以讓對方明確所欠債務,二來也表達自己的意向。(此方法估計已經被用過了,沒用題主才會來問吧。)
二、書面通知,避免姑息養奸
進入市場經濟,發生經濟糾紛在所難免,但一旦發生,就要果斷出擊。」如果是因為欠債發生糾紛,必須態度堅決地採取法律行動解決,不要因為數額少,對方口頭承諾而一拖再拖,中了對方的「緩兵之計」,等對方轉移資產,再採取法律行動已是無濟於事。很多貨款糾紛案件,最終無法追回貨款都是由於當事人「姑息養奸」造成的。
三、發律師函震懾債務人
到法院起訴前,向對方發律師函,給對方法律的震懾,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也是可以考慮的方法。
注意,律師函中千萬不要表明什麼對訴訟費用以及起訴需要花費的擔憂,不然對方會更加肆無忌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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