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說中國法律比西方不健全,那為什麼不可以直接模仿西方的法律建立?
01-27
想了蠻長時間,寫不好。全刪了,簡單來說,歐美法是基於海洋貿易文明而來,做生意講究契約精神,這貨物是你的還是我的,咱們根據契約來,清清楚楚,歐美法律就是國家和人民,人民和人民之間的契約。所以他們對於物權,產權這一塊很看重,這方面的哲學有很深入的思考和研究。而我們對這一塊就劃分的沒有那麼細,東西都是國家的,什麼都是國家的,地是國家的,資源是國家的,發展下去,你人也是國家的。所以建國以後搞公有制,越搞越不行,因為這個長賺了還是賠了,跟我沒有任何關係,賺了是國家的,賠了也是國家的。鄧公上台後改變了一些,但是改的不徹底,所以很多問題都遺留下來了,沒辦法改。你說要尊重私有產權,那麼農村集體土地怎麼劃分?國有企業怎麼辦?因為名義上這些都是人民所有。所以說法律不是簡單的照抄就行的,有很多現實問題。
法律是跟歷史文化傳統一脈相承的父母打罵小孩,在中國沒啥,在美國可能要坐牢,你一天把法律模仿到位了,老百姓願意嗎?
西方三權分立,法律高於政黨。先有憲法再有國家後有政黨。
百度一下法律的解釋是,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國家的統治工具。
國內是先有政黨後有國家再有憲法。
牽扯到政治問題。
私以為這是由於時代局限性,中國的高速發展實質上進入了一個很尷尬的地步,傳統文化半丟半留,西方思潮又魚貫而入,人民的思想很亂。一方面,民智未開,受到一些封建思想的荼毒,自由平等甚至都無法得到民眾的認同,因而以自由平等為基礎的西方法律不可照搬;另一方面,國情特殊,即使民智已開,如此多民族、多人口,差異化巨大而包容性有限的國家也無例可循。西方文化一大特點是個人主義的覺醒,還有許多基督教精神,你覺得靠階級仇恨樹立權力根基的無神論政黨會願意?
試想一下如果按照西方發達國家的法律標準來辦中國,那中國的犯罪率得比西方國家的高出好幾倍去.
因為這樣做可能會影響到權貴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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