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皇帝真的能為所欲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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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與學弟討論,學弟表示,技術進步會讓管理扁平化,排除中間層賺差價。這樣上頭的指示能直接下給基層。他舉了個例子,就是滴滴。
這是個好例子。然而,還有一個問題,就是體系的複雜性。
三個人組隊,可以隨機應變,遇事商量。誰是牛人誰是草包一目了然。可是人數一旦多起來,就麻煩了。人數多起來,我們就只能設置一些簡單而通行的規則,讓大家照此辦事,否則就亂了。
例如,滴滴雖然扁平化管理,但滴滴的CEO不可能清楚每個司機在幹啥。就算藉助後台程序,後台程序也不過是重複了一系列簡單地操作和原則。這個規則,包括一整套固定的接客收錢手續,包括了不得拒載等等。然後考核標準也是一視同仁的。
一旦大範圍破壞了這些規則,會如何呢?那就是體系的解體。
也就是說,複雜系統的管理,只能在簡單可行的規則範圍內才能有序。雖然可以偶有例外,但絕不能泛濫。而皇帝「為所欲為」,本質上就是增加規則的複雜度,給規則增加更多的例外。
知乎里黑成翔的常公微操,道理也一樣。常公固然由於技術進步可以直接給士兵下達指令了,乃至還能空投手令,然而他一微操就失敗。不是因為他的命令不被貫徹,而是因為他的命令破壞了規則的簡單可行性。
所以皇帝必須在根本上依照規則辦事,如果皇帝想修改規則,他也得緩慢推進,以盡量維持系統穩定運行不致崩潰。崩潰了,皇帝也沒好果子吃。
所以傳達消息的機制和官僚或可免,但分工和出主意的官僚沒辦法免。這樣皇權仍然受到了制約,表面上是官僚體系的制約,實際上是複雜的人類社會系統的制約。
以下是原回答
單從技術層面就做不到。
好比現在我告訴你,皇上說了,要你繞你們家跑一百圈。你怎麼辦?
皇上遠在京城,藏在深宮,他不可能直接命令到你,因為你們幾乎不可能見面。
所以他要指揮你,必須要叫人帶話。
現在問題來了,作為接受命令的你,怎麼知道我帶的話是不是皇帝讓乾的?空口無憑吧。就算確實是皇帝讓乾的,你怎麼保證我沒記錯?
所以皇帝只能把話寫在紙上交給我,讓我代遞條子。這就是聖旨。
那接下來,誰保證這個聖旨是真的呢?你怎麼能保證我不是隨便找張紙,假冒皇帝發布命令呢?
您看聖旨上有玉璽印呢!那個是皇帝的憑證。
但我沒見過玉璽呀?我怎麼知道是不是你拿蘿蔔隨便刻的?
沒關係,我不認得皇帝,不認得玉璽,可我認得我們鄉長老是誰。我去問問他?
鄉賢也沒注意,就去問縣太爺。縣太爺也沒是見過玉璽的印是啥樣。他只能找州府的官員。可知縣和知府可能最多也只見過六部的大印。他們只好去找布政使。布政使拿出過去他的任免聖旨,對照玉璽印,嗯,真貨!
你看皇帝想叫人做個事,為了證明這真是皇上的意思,就得麻煩一堆人,只為了證明他確實下過這個命令。
布政使就不幹了,您皇上下聖旨,每次這麼來,我有時間做日常事務么?乾脆的,以後你下旨,都通過專門的管道,由專人送過來。我雖然不一定認識皇帝的玉璽,可我認得內閣的官印,因為我跟他們打交道多。以後下旨,請讓內閣官員在後面附署作證,不要直接交到那個具體的人手裡,通過我的手轉交,一層一層下去,我順手把鑒定做了交給下面。下面的人不認識皇帝的印,但認識我的印,他們可以鑒定我的印。以此類推。免得具體的人老要跑來要我鑒定是真是假的。皇帝一想,也對,就同意了。
於是皇帝的聖旨有了專門的通道可以下達了,皇帝和你都覺得挺方便。
可時間長了,皇帝又發現不對勁了。他發現有的聖旨到了內閣,內閣不給他發出去,封駁回來了。皇上大怒。
內閣首輔說了,皇上息怒!不是我們不想發出去,是因為皇上今天的聖旨和昨天的不一樣呀,互相矛盾。我們昨天的聖旨已經發了,今天再發一個不一樣的,恐怕……
原來皇上昨天叫你每天繞著家跑一百圈,今天要你每天跑兩百圈。到底是一百圈還是兩百圈?再加上文字有歧義,可能是三百圈,一百圈加兩百,多一圈少一圈都要砍頭,我到底跑幾圈?
原來皇上太忙,他也糊塗了。
但皇帝覺得,就算我糊塗了,那也是我的命令,你們也得發!
內閣官員說,得了吧您吶!這種命令發出去,一定沒法執行。執行不下來,皇上你沒事兒,我們可都是大不敬之罪啊!這事兒我們幹不了了,我們要不就辭職,反正大不了您還是要給我們辦罪。橫豎都是罪,我也不要鍋!
皇上沒辦法,就只好再繞過內閣下命令,下到你家裡了。
可是縣太爺卻把下命令的人抓起來了。縣太爺拿出過去的公文,說皇上早已經同意,他下聖旨都要通過布政使,知府,知縣一級一級下來,這樣能做公文驗真。你直接這麼來送聖旨,我雖不敢說你是真是假。但既然皇上沒有下旨說要取消之前的辦法,所以推定你一定是假的!
所以皇帝沒轍了,他也不能辦知縣的罪。因為知縣有之前的政策文件呀。
玩笑結束。權力的運行需要具有可行性,並且需要保證指令傳達的準確性。否則,表面上權力是你的,實際上你發布了一堆不可能執行的命令,或者下面人搞不清楚是不是你發的指令,你的權力實際上受到損害了。
於是你不得不找官僚機構幫你出謀劃策,並幫你傳遞信息。這樣,實際上你已經接受了官僚機構一定程度的制約。就像你買賣房子一樣,權力是你的,中介也是不可或缺的。實際上你受到中介的制約。
皇權天授那只是普通人的「被以為」。
自秦漢時代起,國家就是一個利益妥協集合體,皇家利益、貴族資本集團官吏利益、百姓利益共同來分國家資源這份蛋糕。皇權只是其中的一份子而已,甚至有時不是勢力最強大的一份子,為了自己所屬的利益,皇權經常搞出「宦黨」來制衡龐大的官僚體系,以防止官僚體系對百姓利益的過度侵害。當官僚體系佔有龐大的資源以後,它可以隨意的認爹投降而棄民族國家於不顧,最終還裝無辜找個皇帝來背鍋。所以歷來治國就是治吏,為人民服務的理想很偉大也很難實現。歷朝歷代在面臨亡國的關頭權閥也是不肯吐出老百姓的血肉,他們知道,外來的不管是誰都還是「需要」他們去實施管理的,換個爹叫而已。你個皇帝要是想革我的命我就要「讓」社會大亂「民」不聊生,換了你這個皇帝。皇權不下縣也就源於這裡。皇帝的勵精圖治的理想還看有沒有制衡弱化官僚體系的手段,王莽是典型的道德高地,但在利益面前屁都不是,也就「被」亂臣賊子了。高祖要不是挽救了民族構建來了現有的分享體系也就被徹底的「昏君」化了,分餅的當然是亂臣賊子,「不」為人民服務的。對百姓的侵害多與少主要取決於「中間管理層」而不取決於「最高層」。當物質慾望滿足了以後的皇帝沒有哪個不是「一心為民」的,現實中的人當物質理想獲得滿足後也都是「充滿了愛心」的,皇帝怎會例外?禍亂來自於不滿足的官僚體系,它太龐大了,三親六故的不勞而獲還在不斷的膨脹。只要有一天存在「不勞而獲」的思想,官僚管理就會蠢蠢欲動,用「奉獻愛心」、用「為人民服務」去壓制其膨脹是在保證國家的安全。付錢是養不了廉,是無法滿足體系的胃口的。讓貪婪的官僚管理到此止步、相互制衡才能保證政體不被顛覆。
其實,任何皇帝都可以說是「一心為民」的,被「昏君」化只是缺乏對官僚體系的控制手段,為政能力弱,背了黑鍋而已。與百姓被榨取的相比,物質的個人為所欲為啥都不算,吃穿住用一個人能耗費得了多少?但百姓與此消彼長的裙帶官僚比就不一定了!不特別關照自己的親屬而只為大多數服務的操守是很寶貴稀罕的,是脫離了低級趣味的。
吏治清明是需要從百姓的監督檢舉開始的。自體的裁撤僅僅是變了個花樣而已。監督檢舉的力度、範圍控制就需要很藝術化的操作了。
皇帝也有皇帝的無奈和苦衷,有些皇帝迫於政治壓力甚至連自己的伴侶都不能隨心選擇,就拿順治帝和董鄂妃來舉例吧。
順治皇帝和董鄂妃,在很多當代人眼中是皇室恩愛夫妻的典型,史書上關於二人「秀恩愛」的記載,那更是數不勝數。我們前面也講過,董鄂妃死後,順治皇帝痛不欲生,為此更是做出了很多乖張的事情,鬧得朝野不寧。但即便如此,我們在埋葬孝惠章皇后的孝東陵里卻驚奇的發現,這裡埋著的除了孝惠皇后,還有二十八位等級高低不一的后妃,她們也都是順治的女人。其中十一個人,先後給順治生下了十三個皇子和公主。
這件事情放在我們現在看,是相當不可理解的:你順治不是說只愛董鄂妃一個人嗎,那你怎麼「口嫌體正直」,還到處往別的女人那邊跑?甚至和別人生了一堆孩子呢?這個問題的答案,說起來讓人唏噓,那就是:順治雖然貴為一國之君,但娶什麼樣的女人、封什麼樣的女人當皇后,這件事情他是決定不了的。而且對於順治而言,生孩子和談戀愛,甚至也並不算是一碼事。
因為順治這個皇帝的位置,來的並不穩當,他能登上皇位,主要是因為當時的兩大實力派:多爾袞和皇太極的長子豪格勢均力敵,誰也搞不定誰,所以把順治扶上了皇位。在順治長大成人的過程中,豪格被多爾袞陷害而死,而多爾袞在順治七年的時候也因病而死,這樣順治才逐漸有了掌握大權的機會。可是因為當時的清朝,還不像後來那樣強大,皇帝的權力也並不夠集中,所以很多的事務,順治既要考慮和外部勢力的合縱連橫,也要看朝中實力派的顏色——娶媳婦這件事,自然也包含在內。
順治的第一個皇后,是多爾袞做主訂婚的,對方是蒙古親王的女兒博爾濟吉特氏,也是孝庄太后的侄女。據說這位皇后不光長得漂亮,而且頭腦聰明,可順治卻並沒因此而喜愛她,相反還很討厭她,最後甚至不顧朝中大臣們的反對,把她的皇后頭銜拿掉,降為普通的妃子。
順治之所以這麼做,最核心的原因很簡單,就是這樁婚事是多爾袞安排的,而多爾袞又是他執掌大權路上最大的絆腳石。雖然後來多爾袞死了,但在順治眼裡,每次看到博爾濟吉特氏,都會讓他想到多爾袞的存在,您想想,順治這心裡頭能得勁嗎?更悲催的是,從史料記載來看,我們看不到除了董鄂妃外,順治還對哪個后妃有特別明顯的寵愛行為,對於他而言,和那些個后妃生孩子,可能更多還是出於延續香火的需要。
至於生下來的那些個皇子和公主,要說哪個能讓他特別青睞的吧,也沒有。不然的話,他為什麼在董鄂妃生了兒子之後欣喜若狂,在詔書里說這是他的第一個兒子呢?按理說,董鄂妃的孩子是他的第四個兒子,刨掉死去的皇長子不算,前面還有福全和玄燁兩個活得好好的兒子呢啊!這就足以說明,順治當時從心底里就沒太在乎和其她后妃生的子女。只可惜,上天有意拆散他和董鄂妃這對苦命鴛鴦,先是讓他們的孩子沒活幾個月就夭折了,連名字都沒來得及取;後來體弱多病的董鄂妃又在順治十七年八月香消玉殞,徹底斷了順治立董鄂妃的孩子為太子的念想。
那在董鄂妃的這個孩子死後,因為她身體不好,古代婦女因為生孩子而死的幾率又很高,順治和她也沒有再要第二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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