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後發現前男友被自己傷的很深,很內疚,想知道這種傷能有多重?
當年分手是因為太不成熟,剛出社會,不適應環境的變化,自己生活一片混亂,把感情當累贅,然後過於果斷的分手了。真的是很果斷,回首看自己當年的分手信都覺得絕情。
分手後一直沒聯繫,分手大概5年後,我曾經找過他,想知道他過得如何。沒找到人。我以為他不會再出現在我生活中。最近有朋友卻重新提起他,而且是直接問我,你當年怎麼傷害他了……我當時就無比愧疚,如果分手12年,還能讓人從神色上看出是我傷害了他,我想我當年的自私決定真的很傷人。我可能是自我調節很強的人,一共4段感情(暗戀過的人我放下後成了朋友,類似於艷遇的短暫戀情回到現實也成了朋友,最後一個成了老公,唯有這個初戀,還是我主動追求的,最後弄得如此收場),都調節的很好,有失落的時候,但都算不上傷,沒留下痛的痕迹,所以不能體會突然分手對他的傷害。我不想打擾他的生活(他也結婚了,畢竟都過去十來年了),雖然真心想對他說對不起。
為什麼我從沒這種感覺,我也有過交往過好幾年的前任,他是一直忘不了我,我卻相反。可能我天生薄情?可我愛的時候不比誰差一點,但是不愛了就會儘快忘記。
謝邀~
所以你朋友怎麼能一上來就站在道德的制高點劈頭蓋臉指責你?……要是我肯定當場就炸了。
感情是兩個人之間的事。
感情是兩個人之間的事。
感情是兩個人之間的事。
所有以第一視角,「被害人」身份向旁人陳述感情經歷都是極其主觀並且不可靠的。所以你怎麼能用這些時隔多年的二次加工的不可靠信息來審視自己,評估自己曾經做決定的合理性?
那麼多年前,你的處境,你受過的委屈,你的心情,你反覆斟酌的過程,你真的都還記得么?
當時選擇了分開,那就要堅定這一定是最好的選擇。
所謂心裡愧疚,都是虛無。除非他現在家道中落,你能出於愧疚之情給他打筆巨款,幫他度過難關?(詳情參見絕命毒師里的前妻)
否則你十足的內心戲就是在傷害自己,以及和丈夫之間彌足珍貴的感情。
把你從他的世界裡滾出來,不要在打擾他就好,說的什麼累贅,不如說他在你這沒什麼利用價值了,沒有了你希望的潛力!可以做就不要不敢承認,又沒人知道你是誰!
最深最痛最深刻,誰叫這是初戀呢,成了,皆大歡喜,不成,也是人生中一筆寶貴的財富,可能不完美,但在心靈深處,必然有其一席之地,記憶中的他永遠年輕,充滿朝氣,嘴角微微上翹
林宥嘉的 天真有邪 歌詞里寫 你可知道害一個人怎樣害一生 有的人用情深 記的深 有的人薄情 轉身就忘
前男友分手後四五年一直對我內疚 也總是向我表達這種內疚 直到後來我跟他說清楚 我們都要邁出那一步 後來他結婚生子 我也要嫁為人妻 也許這樣才能停止他的內疚 也能讓我不再背負著這份內疚
有些事情時間能沖淡一切。
他結婚了,就表示他已經放下了你,你再去找他豈不是揭他傷疤?你指望他能跟你坐下來聊一聊?反正我初戀在我現在兒子都3歲的情況下找我我是絕對不會去的,我連聽到初戀的聲音都會直接掛電話。不為別的,為的是我現在的老婆和孩子。萬一他亂想,你就是傷害他第二次,何必?你也沒說什麼事情,但想來應該是作的挺嚴重的。話說有些事情,不是一句對不起就能解決的。前女友吵架後告訴我她早就喜歡上別人了,和我分手跟別人走了。 那一刻,對我來說,她拋棄我和別人離開,對我來說那不是絕情,是謀殺。
我沒自殺,不是我想的開,是我還不能死,還有家人需要我。
那份痛,不是語言可以表達。
當下,覺得如果能不為人知的死掉,就解脫了。
大概是曾經存了一張ta自拍圖,再很久很久很久之後突然再翻到這張圖,看著都覺得刺痛。百味雜陳
分手千萬別說對不起。有人內心強大如你,有人上輩子欠你如他。能量守恆定律,在這裡得到的可能在別的地方找補回來,他在你那失去的,也會在人生下一個階段得到彌補。你倆吧可能就註定是這樣的緣分,十來年過去了,你就別刺激他了,你也沒必要知道他當時受的傷有多重,你這不是找存在感嘛。好好對你現在老公,幸福的生活,這就對得起他受的傷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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