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打過我兩次心裡過不去?

怎麼說呢,事情是這樣的,我是男朋友,事情是這樣的,我女朋友吧,和我好了,我這個人脾氣一直都很好,一直對她特別溫柔,所有人都知道我脾氣好,可是有一天,大概是好了大概2/3個月吧,我也分不清幾個月了,我有一次看她手機,她就卸載東西,我一看小恩愛,之前我要求和她使用小恩愛,她拒絕了,說那個太黃??我就信了吧,然後我那天看見了,她還和那個男的用小恩愛聊?!大概和我好了1個月之間,她都在和前對象聊天。我就很尷尬啊,就問她怎麼回事,她說那時候剛剛好,她還不適應。我覺得也是可以理解,我們那個時候認識了幾天就好了,挺快的,也算是她給我表白吧,後來我回家了。她也表示以後不會聯繫前對象了。然後我就信了。可心裡還是不舒服吧,然後我就有一次有機會用她手機號上網查了查她的通話記錄,發現我們好的一個月她每天晚上都會和前對象打電話,小恩愛事件之後仍然聯繫,我就有點方了,她就給我道歉吧,我這個人也一直很我喜歡她,她也表示自己不會在聯繫前男友了,後來呢,無數次發現,無數次。真的是很多次,我還是沒和她分手,因為她對我很好,真的很好,大概有兩個月了一直過得跟舒心的日子,因為她前對象好像不打算在追她了?我也不知道。打過她四次吧,三次是因為她和前對象,我一個她說起來這個事情她都不是道歉的感覺了,已經是理直氣壯的給我說,說自己就是這樣。你怎麼不和我分手,感覺自己苦心全都沒了吧,就動手打了她,每次其實也就是使勁推她一下,使勁拍一下。還有一次是她當很多人面扇了我一巴掌,我也就扇了回去,其實她也是個很善良的姑娘,就是太幼稚了,現在一直過得很好,她當初個前對象聯繫也沒有幹什麼對不起我的事情,就是會經常關心對方,比如她前對象出事了,她就家裡偷了1000塊錢出來給他,還瞞著我,她說和家裡吵架了,拿出來1000塊錢,說要自己花。結果我還是把她哄好的,吃了飯,出去玩,過了很久我才知道1000塊錢是幹什麼的,真的我真的不知道她是一個什麼樣的女孩子,有時候幼稚,可有時候又心機滿滿,可是又都是被我揭穿,都是很幼稚的掩蓋,現在她有時候一難過就會說我不如他前對象好,她前對象不會打他,當初剛好的時候她天天給我說她前對象多差,找小三,約泡,真的,現在又給我這樣說。她的意思是我打了她,他覺得的都是我的錯,我問他有沒有想過為什麼打他誰的錯,她說那你怎麼不分手,她現在的意思就是,她不喜歡我,卻因為我一直不和她分手,她沒辦法。感覺自己現在過得很不好,因為我打過她!!!艹


你女朋友改不了。

你接著處就接著綠。

打人幹什麼,覺得不好就不要,不要的就放一邊。


你知道不分段讀起來有多難受嗎?


你愛她,她愛他。這麼簡單的道理你們其實都懂,只是貪戀一時歡愉罷了。

道理很簡單,分手,你有機會找到你愛她她愛你的對象;她也有機會找到她愛他他愛她的對象,或者,她繼續被前男友禍害或繼續禍害別人。

不過估計你做不到,畢竟打人比離開一個人容易得多的多。

那就只能互相折磨了


標題跟內容對不上,不知道怎麼答。


打女人是不對的 這是政治正確。

你可以直接選擇分手,又不分手又打人,你想幹嘛

你女朋友和EX分手了 如果還跟你描述的一樣,偷錢blabla去幫他,那你的地位根本太低了,就是一個備胎呵呵


她的初戀是她前男友,就是她偷錢給的那哥們。你初戀是她。是否?如果是,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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