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夫妻共同還貸,不加女方名。女生要求給八萬彩禮帶三金,男方表示沒錢,女方要求過分嗎?

事情是這樣的,男友家裡說買房子付首付已經家裡沒錢了,寫男友一個人名字。就不給彩禮了。結果女方強烈要求必須給,而且這個錢會再添點作為陪嫁帶過來。也是作為家庭的啟動資金。女方表示如果對彩禮有意見,那就房子不需要加女生名字。後男方表示只能借錢給彩禮,女方應當嫁過來用陪嫁的錢拿去還彩禮的債?女方表示不同意,應該男方父母還債,而不是兒子還,因為男友收入不是太高,還需要還房貸。女方工資補貼家用。這跟姑娘自己還債,娶自己沒區別。男方認為女方不懂事咄咄逼人,不體貼。遂分手,我想問女生哪裡做錯了么?


女生最大的錯是和自己不愛甚至不信任的人談婚論嫁,男生亦然。

我們來看看,如果兩個人彼此相愛遇到這個情況會怎麼樣。

男方會顧及對方的感受,跟她說,我們家就這些積蓄了,老爹老媽盡了力,你也不想他們老了老了還欠一屁股債,以後還不是我們幫他們還。要不你象徵性的出個幾萬塊錢做首付,反正我到時候省下的首付作為彩禮給你,你要不要作為嫁妝帶回來,或者帶多少回來都隨你。你幫著湊了首付,我也好跟爹媽講,給你加名字,這房子就是咱倆的,我也不跟你算計誰出了多大比例之類的事,反正沒打算跟你離婚,算這個也沒意義。

女方也會體諒對方的能力有限,會能接受這個雙方都有付出而又都有收穫的方案,皆大歡喜。

或者兩個人互相充分信任,男方相信女方就算加了名字,離婚的時候也不會獅子大開口要求分一半;或者女方相信男方不會無情無義,離婚的時候至少會把婚後共同還貸的那部分份額公平的分給自己,而且大概率的會大度的多分自己一點,那這事情也不會崩到一拍兩散。

而現實情況是怎麼樣呢?是雙方都不肯顧及和體諒對方,而且對對方毫無信任,所以談生意一樣的錙銖必較,算盤打得噼啪響。

男方一點虧都不肯吃,把所有錢拿去付首付當然是從經濟角度講最合算的做法。一方面,這樣拿不出彩禮錢也有個合理的借口;另一方面,首付多付點,房貸比例就低,這樣萬一以後小兩口過不下去,女方能拿回的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就少一些。一舉兩得,充分保障了男方立於不敗之地。

女方呢,也沒少盤算。這房子眼看著是跟她關係不大了,名字加不上。男方也不值得信任,以後萬一離婚他估計不會公平的跟女方分割財產,不如結婚前先要出來一筆錢,這樣算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能帶走,也不算吃太大的虧。而且嘴上可以說作為嫁妝帶回去,反正離婚的時候這筆錢我要先扣出來作為個人財產,剩下的再分。至於他們家為了湊這筆錢要費多大勁,他爹媽一把年紀還要還債是不是有點慘,這些跟女方又有什麼關係,反正給那老婆子省下錢以後婆媳關係也不會好。

最後就談崩了唄。

愛情是談不崩的,只有生意才會談崩。


我猜測,男方想著給彩禮還不如直接把錢都花在買房子上。其實正常的邏輯難道不應該是,男方父母知道要娶媳婦了,該有的禮節這些不應該提前考慮到嗎?難道男方父母就那麼肯定娶個媳婦一分錢不用花?很明顯啊,男方佔了上風,而且認為自己反正有房子,完全可以再找一個。

彩禮用來還債這件事呢,主要還是看男女雙方是不是一條心。男方心疼父母,女方心疼男方,這才是個良性循環。

女方吃虧是真的,男方收入還貸,女方養家,房子還沒自己的份。不過只要感情深,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也沒什麼,倆人樂意就行。現在明顯你們倆人都不樂意。分的沒錯。

可怕的不是男方的要求,倆人過日子相互扶持體諒應該的。可怕的是,把這當成理所當然,理直氣壯。


女方最大的錯就是想要跟這個男的結婚


沒有錯,只有問題。

咱們平心靜氣想三個問題好不好:

第一,兩個人在一起,大事小情的,是不是真的都要、也能論對錯;

第二,只站在一方角度看問題,只要佔理了,只要沒錯了,對方怎麼想可以不考慮,方式方法也無所謂是嗎?

第三,過日子是大家一起拾柴火焰高,還是敵進我退、論持久戰?

最後一句廢話:過日子真的沒意思,如果不能付出不能犧牲不能進步不能改變自己,真的,一個人好,別進地獄。

完全瞎比比,與此題內容無關。


各有各的算盤唄,合適就過,不合適就吹,還有為什麼會給我推這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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