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打算婚前買房有貸寫自己名,女方不要求加名,表示自己婚前首付一個,男性角度怎麼看?
補充信息,男方本希望自己房子寫父母名,也可接受寫自己名。
女方表示不要。自己首付一個,也算在這耀眼繁華地,有個自己的歸所。
男方認為女方這是算計。很可怕。甚至說寧可給女方加名也不接受。
是為何?
謝邀,我只提醒一點,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在還貸,增值部分依然算作是共同財產。
但是男方準備房子寫父母名字,結婚後,那就不只是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了。
男方算計,鑒定完畢!
我覺得這男的自己才算計吧,不加女方名字,自己的錢拿去還貸款,那生活的錢就用女方的工資咯。這樣女方也沒參與還貸,將來如果離婚的話房子還是男方的。或者用工資共同還貸,那你憑什麼不給人家?名字。他覺得女方如果買了房子,他這套房除了貸款,家庭開支/房子裝修,又要掏一筆。
要麼你就別加,讓女方買一套各自還貸。要麼就+女方名字,夫妻共有。實在矯情,兩套房都寫兩個人名字,一起還款。
我覺得他都會覺得不合算,最好的算計就是買一套房只寫自己或者爸媽的名字,逼女方手上的錢拿來裝修or還貸,這樣又有人出生活費/裝修費,萬一離婚,所有的錢也是男的拿大頭。
我真的覺得女的沒毛病,你不加我名字無所謂,自己買一套唄,咱誰也別占誰便宜。
你加了名但是付首付的不是女方,出了事房子不還是歸男方所有,你就得個每月還貸的補償金。
而且男方憑啥不讓女方自己出首付再買一個房,是怕女方不能幫他一起還貸款了吧。
他出首付買房女方是不是得出傢具家電的錢,他還貸款女方是不是得掏日常生活的錢,請問萬一的萬一你們要離婚,你想想看你付出的和得到的成正比嗎?
不說這些小心思,就單說還沒結婚呢男方已經開始「不讓」(還不是干預,直接不讓)女方做決定了,要是還沒結婚呢就順從男方態度不買房,基本上就能遇見你結婚後未來日子什麼樣了。
當然不排除男方是個二愣子沒這麼多心眼對女方也是真愛,可能腦子轉不過彎來才不同意的,具體情況請女方自己定奪。
各買各的,各還各的。不是很公平么?
女方算計誰了?!(小聲嗶嗶)
遇到了一樣的問題,看來最好的解決方案是自己婚前也買一套。然後各自還貸,不然不公平。
這男的心機可深了!姑娘千萬別和他結婚啊!!!
這種男人不能要,寧可單身也不能要,覺得全天下都傻就他自己奸
第一,這事兒擱男方身上不是算計,女方說要買一套有貸房就是算計?大家講講道理咯
第二,你讓他給加名字唄,然後女方爸媽自己默默買,貸款貸女方的名字
第三,這男的吃相這麼難看了,你還要?
當然,我希望姐妹你考慮問題能倒著來,三二一這樣想起來
我覺得這個跟房子沒啥關係吧……你先看看這個男的能不能要啊!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謝邀
男
我自己是覺得這樣真的很棒 各有一套房子各自首付各自還貸。
最理想的情況 結婚不是為了離婚分財產 結婚是因為有愛,是因為兩個人在一個可以過得更好,是一輩子不分開。既然不分開了那麼這個「家」的總資產是增加了,這不是好事嗎?
最不理想的情況 離婚了 那不牽扯房產不是更好?
男方是想女方一起還貸款吧。我朋友的朋友(男) 支付首付 買了房 約定好自己首付自己月供 月供3000 然後工資4-8K 不等 據我所知某兩個月拿了4K 那麼還房貸3000 水電網物業 500吧 難道剩下的500夠用一個月。不夠的部分你們覺得用誰的?對了女朋友同居中。。。
共同還貸還是自己還?自己還么各買一套不就行了。
這不是挺好的嗎?男方女方的首貸資格都物盡其用了。要是產證上加名字,到時候女方想jlh再買套就沒有首貸了。如果是一線城市這麼做簡直太對了。
公平啊,女性很獨立
各自買各自的唄,男方可以買,那女方也可以買啊,這個沒有問題
自己買自己的房,關男方啥事啊。又不是讓男方給出首付,婚後雙方自己各付各的房貸,這沒啥毛病吧。男方這態度有問題啊!
兩人婚前都算首套利率,婚後都能提取公積金,這算計不錯么,只要自己能cover月供,直接買就行了。
這男的挺會打如意算盤
妥妥渣男,明明自己在算計女方,還惡人先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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