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上一個認識不久的男生,後來知道他有女朋友可我很喜歡他,怎麼辦?
我認識了一個男生,很喜歡他,我老是和他相遇,老是不經意間就對上眼,但我倆不熟,我很喜歡他,我發現他有女朋友了,而且他倆關係還挺好,從朋友那裡要來了聯繫方式,加好友之後不好意思給他發消息,互報姓名之後聊了幾句就沒聊,,我該怎麼辦,我真的很喜歡他,但他不知道我喜歡他,
媽呀這個問題難道要火了嗎??
作為前排答主還有點激動
—————底下是原答案—————
打算蹲一蹲這個答案,想看看回答里有沒有教人打著「真愛至上」的旗號理直氣壯撬牆角不要個臉的。
你如果恪守朋友本分坐等他倆分手,我敬你是條漢子。
你如果沒事就撩撩,還說我就是當朋友處著,那我敬您是朵綠茶。
什麼叫不經意間總是對上眼?
拜託朋友這真的只是你的內心戲。
我還天天腦補張磊非我不娶呢。我還覺得我倆年紀脾氣愛好樣樣都合適呢。
結果呢?大家都愛他又能怎麼樣?
還不是沒有我微信號?
別總給自己找論據,非點證明對方心裡也是對你有好感的。
這樣跟女朋友肉眼可見的關係好的還能跟別人走路都能對上眼的,也不是什麼好玩意。
你倆要真是能多瞅幾眼就在一起了,那也算是臭味相投了。
對了在一起之後記得蒙住他眼睛或者二十四小時都不離的跟著,不然這種人很容易看對眼的。
喜歡一個人的時候是藏不住的。
而且…什麼叫他倆感情還挺好的?
感情不好或者一般你就想插一杠子?
話說著你還挺委屈的?
喜歡上一個有對象的人,或者喜歡了後才發現對方早有戀人應該怎麼辦呢?
雖然聖人說:「發乎情,止乎禮」。
可是一個人喜歡上另一個人是不講道理的,而且大多數時候都是非理性的。
但是,雖然如此,我覺得挖牆腳不是個好主意,如果我們喜歡的人已經心有所屬,最好是選擇默默離開,若是喜歡的太過嚴重,沒有辦法強迫自己離開,那就繼續喜歡,但請不要告訴他/她。
對方已經有了戀人,你過去表白或是很明顯的暗示,如果對方感情甜蜜就會覺得你很煩。如果恰巧對方感情不和,那你就起到了小三的作用,沒準還會害得對方被輿論指責。總而言之,都是給對方平添煩惱。
如果你確信自己才是和對方最合適的人,比對方的現任合適一百倍一千倍,那就請默默提升自己,守望對方,然後心甘情願的把自己當做備胎,當做對方都不知道的那種備胎。如果你的確信是對的,時間會給你證明。如果你的確信是錯的,你也提升了自己,並不算輸。
有人也許會問:這樣做是不是太過卑微。
的確是,但是沒辦法,愛一個人,並且是愛一個已經心有所屬的人,這種愛,本身就是卑微的。
再喜歡也不能做第三者,雖然現在很多人都鼓動大膽追求愛,可是是不道德的,害人害己的行為。
哈哈(?ω?)hiahiahia,給你分析一下原因,一分析可能有人噴,但是我還得說。
※女生主動找陌生男生說話 是怎麼想的?
※為什麼女生對待不同男生的態度如此大?
※女生喂男生吃東西,是什麼情況?
※男生會和女生單純聊天嗎?
※為什麼一個女生說不喜歡就不喜歡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