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角度上看,未成年人的手機是屬於父母的還是自己的?如果是自己的,老師或父母破壞是否違法?

我在知乎上見到有人表示當家長同意老師就可以直接沒收孩子的手機並不再歸還,因為手機是父母的不是孩子的,於是提出這個問題。

大概有幾種可能性:

1.父母作為禮物送給孩子的手機

2.父母給零用錢壓歲錢孩子存起來自己買手機

3.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等親戚直接送給孩子的手機

4.孩子自己合法賺來的錢買手機

5.孩子借同學的錢買的手機

6.歡迎補充

在這幾種可能性下孩子手機的所有權是屬於誰的?親人或老師破壞或奪走手機是否違法?

(請不要扯父母生你養你為了你好這種花里胡哨的話,請從法律角度回答。)


不管手機是不是孩子的,只要不是老師的,老師沒收手機的行為就有可能構成侵權。

上文提到的「可能」是指:一,老師沒收手機的目的不是佔為己有,那麼老師的行為沒有過錯,不構成侵權。二,老師沒收手機的目的是佔為己有或毀壞手機,則老師的行為有過錯,構成侵權。


不是學法的,但感覺核心不在物權,而在監護權。


從法律的角度是犯法的。家庭關係上升到法律的程度就沒有家庭這一說了


手機是孩子的,所有權是確定的。但使用權嗎,哼哼,你懂的。想造反!試試看。我四十了,我媽還這麼說。未成年人被鎮壓就更不是事了。


不是專業學法的,這個要是父母買手機送給孩子,那麼是贈與行為,手機所有權在孩子。如果父母買了的手機只是給孩子使用,那所有權還是在父母。我也不知道分析的對不對,非法律人士,錯了的話我及時改正。


謝邀,這個問題當年想過。然後有時候情理大於法律。


看年齡,16周歲以下屬於監護人完全監管,財物由監護人處置。18周歲以上且精神及智力正常,自己財物屬於自己。已滿16周歲未滿十八周歲而自己生活來源是自己勞動所得時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責任人,自己財物屬於自己。手機屬於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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