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家庭,哥哥是否有義務或責任撫養妹妹?
謝邀,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撫養的義務。由兄、姐撫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撫養的義務。」同時,《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六條規定:「由兄、姐撫養的弟、妹成年後,有負擔能力的,對年老無贍養人的兄、姐有撫養的義務。」
義務?養育一個孩子近20年絕不是出於義務! 而是愛!是愛!愛!!
如果你很喜歡自己的妹妹,你就會養她。如果不是這樣的話,給你相應的報酬也不會讓你選擇在她身上浪費20年。責任和義務會讓你真正改變嗎? 肯定不會。
順帶一提,我是個妹控,如果是我的話,我願意!!(跪求一個妹妹)
父母還在不需要你養,父母過世了你珍惜親情那你就累一點帶妹妹,如果不想養妹妹,那就找個合法的收養人吧,該是妹妹的遺產平分。二胎父母有能力就生,不要綁架老大承擔你們不考慮後果生出來的孩子,老大痛苦二胎更可憐。
不管義務或者責任。我一定會養!
我妹妹賊可愛(?? ?)╭ ~ ?愛你
同輩只能說照顧吧,又不是監護人。
你覺得放棄自身幸福,為了妹妹終身沒有成家是非常偉大么?
其實這是最絕對的情況吧,即使在最絕對的這種情況里,也沒有你外人看得那麼難,生活是一步一步開的,習慣了也就好了。
何況越是高學歷高收入人群,單身的比例越大,結婚的年齡越晚,既然你結婚那麼晚好好把妹妹養大不是啥問題吧。
大部分情況是你過的不錯你妹妹也順利的長大成人了,沒那麼難,至於討論這麼激烈么?
關係好就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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