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想要一個孩子和她姓,這個要求很過分嗎?

男女彼此都很喜歡,可是男孩子家不願意第二個孩子和女方姓,可是女孩子家兩個都是女兒,所以他們最後只能分開嗎?


這樣的要求並不過分,但需要有個前提,就是兩個人要在戀愛之初商定好,如果對方可以接受,那麼,這段關係如常繼續,假如對方不能接受,彼此協商不好,這段關係註定無法繼續。

過分不過分,不取決於這件事本身,而是要看你遇到了一個什麼樣的伴侶。如果他思想獨立成熟,心胸豁達,這種要求不會成為任何問題,假如他沒有什麼主見,很容易受到家人影響,他家人堅決反對,那麼,這就會成為問題。

同樣的事,站在不同角度衡量,肯定會完全不同。遇到類似的情況,不能簡單用對和錯衡量,一切都應該以意願為主,對方不願意,也沒有辦法,也不能說是不對的,只能說兩個人的觀念無法協調,只能選擇放棄。


男方生不了孩子還要孩子和自己姓,不過分嗎?


不過分

即使女方家還有一個哥哥弟弟,孩子隨女方姓都不過分

生孩子的風險和負擔足以要求冠姓權,不管大環境怎麼樣,道理是都是女方要求冠姓是合理且應該的

如果倒插門丟人的話,嫁人更丟人,倒貼子宮簡直丟人到家了


有什麼過分的?理所當然啊,承受了生孩子的痛苦,承擔了一半照顧孩子的責任,說什麼丟臉?沒有姓就是丟臉,丟個什麼臉?


你們的問題是:如果有個孩子隨著女方姓,男方家長就會覺得自己的兒子入贅了似的,會覺得丟人。

但是,法律和風俗可不是一回事。

法律規定孩子可以隨父母雙方中的任意一方姓。

所以,你的要求完全合法。


這個東西像樓上所說的一樣,在我們家這裡如果孩子和母親姓的話,男方屬於倒插門,真的很丟臉。

增加一條,大家不要抨擊我,我說的只是我們家那面的思想,本人不婚族 對此沒有任何意見。。。


這個東西沒有什麼過分不過分的說法

同意了就高高興興在一起

不同意三觀不一致,人家也沒騙人,只是觀念不同而已,你再找三觀一致的就好了


不過分,但是不支持。

我是獨生子,假如我有兄弟姐妹,我也很難接受他(她)和我不同姓。

我把你當親哥,你卻當我是表弟。


無感 只要是我的孩子 更何況我又沒有億萬家產也人繼承


別講情,情是沒有利益分化的時候講的。現在涉及到孩子姓氏這麼大的利益了,我們不講情,我們說理。

說理,你倆結婚你家出什麼,他們家出什麼?如果你家就出個人,其他什麼都不出,對方家裡房車全包,將來奶奶帶孩子,你家哪來那麼大臉要孩子跟你姓?

如果你倆結婚你家房車全出,他家就出個人, 讓他別擔心什麼被說入贅了,他就是在入贅嘛,不應該是一個孩子隨你姓,而是所有孩子都隨你姓。

如果你倆結婚,彩禮嫁妝相當,一家出一半錢買房一起出錢裝修,那就簡單了,誰家老人幫帶孩子跟誰家姓,生兩個一家一個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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