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為了前女友老爹治病要賣姐姐的房子的人,能跟他生活嗎?
不行,無論是與其生活在其中扮演任何角色。個人並不反對傾其所有也要救人的心態,但同樣也不支持,以下僅代表有個人觀點。
撇開前女友這個身份不說,治病治到需要賣房那這病肯定很麻煩,就算能治好怕也很可能會帶來其他併發症,或長期服藥維持生命。如若是我或我的直系親屬得了類似的病,且我能直接左右治與不治決定的,不管這病能不能治好我都選擇不治。
治好也是傾家蕩產,且在治療中承受無盡痛苦的同時還給周遭的人帶去更多的痛苦和悲傷的回憶。日後不僅是造成患者本人就連帶其他一個甚至多個家庭的日常生活的溫飽都是問題了,那也沒這個必要。不如拿出積蓄去完成患者有生以來想做卻沒做的事,以及其他願望,最後多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與家人和親近的朋友共度人生最後的美好。
因為不知道具體情況,那麼客觀來分析兩種咯。本人年輕,觀點很可能也不夠嚴謹,歡迎指正哈。(鞠躬~)(?ò ? ó?)
重點:以下兩種情況的合理性僅存在於「被賣房子是男孩自己的」這種情況下,除非他姐姐的房子是他買的,不然,慷他人之慨,不配為大丈夫,不足以與之度終生。
(反過來換成女孩子為了前男友老爹治病,我也同樣如此理解,這句補充是為了防止有人噴田園女權哈哈哈哈,我怕怕...)
要麼對前女友還有情誼在,或者覺得虧欠了她,這種情況下,前女友那方可能覺得他人品好,別的旁觀者也可能覺得男孩重情義,但是作為現女友,明顯你和他的前女友是強烈對立的,在這種情況下,個人把這種行為定義為對現女友不負責。第二種情況是他本身就是一位博愛的人,相信題主也見過新聞里時常出現自己和家人吃白飯鹹菜,省下錢全用來做慈善的案例。(至於男友是否是這種人相信題主也可以看出來)我非常敬佩這些勇於奉獻的人,說是英雄也不為過,但是作為他的家人,你可能會因此而過的非常辛苦,如果你同樣有足夠的愛心,那恭喜二位,如果沒有,為防之後可能會出現的大量矛盾,還是建議不要繼續這段感情,其實雙方也都沒有錯,只是不合適罷了。 不可以。他應該還愛著前女友。
前女友的爸爸,自己的親姐姐,大義滅親了算是。
那要看怎麼想。
有人覺得他仗義,有人覺得他對前女友還是一樣深情。
但可能我不會在一起。
做朋友可以,戀人算了,你有邁不過的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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